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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办坏事儿!公司“帮忙”开收入证明,结果惹祸上身......

2017-05-17 长江公益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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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用卡

贷款买房买车

需要个人收入证明的地方越来越多

但有的人为了能够贷足够多的钱

往往会让公司虚报收入

但却不曾想到

有些公司“帮忙”开了收入证明成了被告



  

一家广告公司给别人开出月工资15000元的收入证明,结果被对方告了,喊赔3万元经济补偿金。老板否认对方是公司员工,开收入证明是方便对方办银行信用卡,纯属帮忙。

 


双方到底谁在说谎

接着往下看



 

公司收入证明惹祸

 


林女士称,2010年她到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担任项目总监,她在工作中非常出色,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利益。自己曾多次要求公司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均不予理睬,公司也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未足额支付工资。去年初,林女士将该公司告到法院,索赔3万元经济补偿金。


广告公司老板陈女士觉得事有蹊跷。她公司只有7个人,对林女士一点印象都没有。法院开庭审理时,广告公司称,公司从来没有聘用过林女士。公司与另一人何某有业务往来,为何某做广告业务,何某有时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林女士是何某聘请的私人助理,只受何某管理。


何某表示,林女士是自己的私人助理,林女士为他工作时间是从2010年9月到2012年2月,工资也是根据业绩进行提成和奖励,每月1万多元到2万多元。



 

一审认定为公司员工

 

  

林女士为了证实自己是广告公司员工,拿出一份《个人收入证明》(下称《证明》)。林女士称,这份《证明》是2012年2月7日,由广告公司向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出具的,证实自己是广告公司的职员,职位是项目总监,已经在公司任职1年5个月,年收入约18万元。


法院一审认定林女士和广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关键证据就是这份《证明》一审法院同时认为,林女士称自己向广告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但邮寄的地址无法证明就是广告公司所在地,不能认定通知书已经送达广告公司,也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所以谈不上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问题


去年10月底,一审法院驳回林女士的诉讼请求。

 

二审认定不是员工

 


广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广告公司认为,当初给林女士开具《证明》,是方便林女士办理银行信用卡。何某也表示,他与广告公司只是合作关系,林女士的工资是自己通过网上银行转账。


二审法院查明,广告公司员工为7人。林女士在二审中称,她一直负责协助何某工作,工资由何某支付,自己在广告公司担任项目总监,但不认识广告公司的员工,也没有在广告公司报销费用。


办案法官觉得事有蹊跷,林女士一直强调自己和广告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却不能对公司的情况、员工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法院查明,林女士举示的证据不能证明何某和她与广告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关键证据《证明》只是广告公司为林女士办理银行信用卡之用


近日,终审判决林女士和广告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也就无从谈起。林女士因证据不足最终输掉了官司。


承办法官称,林女士提供的《证明》只是证据之一,想证明自己是广告公司员工,需要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



小编这就列举证明劳动关系有哪些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是员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第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一方必须是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订立双方都可以是个人。


第二、劳动合同一旦订立,意味着劳动者要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并且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法定的工时安排工作,薪资不能低于法定水平,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关系双方只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可以,不强制缴纳社保,对薪酬要求也很灵活。所以说,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保护的更充分。 


乱开员工收入证明当心担责


很多公司明知道开具虚假收入证明是存在风险的,但还是因为不以为然或者其他各种理由如此作为。然而从实践中的各种案例可以看到,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的这些公司往往因为低估其中的法律风险而致承受各种不利后果。


在实践中

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带来的风险包括:

↓↓

1、产生劳动纠纷


本案就是因虚开收入证明发生众多劳动争议纠纷的其中一例,而大部分情况下,均为公司方败诉;


2、银行起诉公司,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公司为员工虚开收入证明并成功办理贷款后,当员工缺乏还款能力时,从法律上来说,银行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承担伪证责任


员工除了购房、购车需要提交收入证明外,有时办理信用卡也需要提交收入证明。若员工出现失联情形的,公司还有可能会涉及骗领信用卡的问题,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公司的角度而言

应当提高开具收入证明及相关文件的法律风险意识

合法合规行事

据实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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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晚报

编辑 | 朱丽兰、实习生廖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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