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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馆案”嫌犯精神鉴定出炉!精神病杀人真的可以免罪吗??

2017-07-10 长江公益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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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8日

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俗称“武汉面馆砍头案”


小编得知消息

该案曾经引发全国关注

近日有了最新进展




7月9日,该案中涉嫌砍杀面店老板的胡某的代理律师于秋透露,目前案件已经由武昌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并处于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预计很快将会开庭。


此外,针对胡某精神状况的鉴定意见也已经由鉴定机构出具,据于秋律师转述,胡某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事件回放


据此前披露的消息,胡某疑似因面钱差价而与店主姚某发生纠纷,随后持菜刀将姚某的头砍下。之后胡某当场被警方挡获。


据当时目击者说,警察在现场问胡某:“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为么事要杀人?”胡某并无什么表情,只是说:“他掐我。


之后,根据武汉警方官方通报: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


嫌犯的残疾人证


最新进展


据了解,目前案件侦查已经结束,预计将很快进入诉讼庭审阶段。


此外,针对胡某精神状况的鉴定意见也已出具。据于秋表示,经家属同意授权后,把鉴定结果与关心胡某的人做了沟通与解释。另据媒体报道,鉴定结果披露,胡某韦氏成人智能测试IQ为69(轻度智能低下),头颅平扫未见异常,脑电图正常,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量表评分为25(部分责任能力),精神病人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量表评定为38分(部分丧失)。根据“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系统第三版”,被鉴定人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标准,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司法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作案存在一定现实动机,未丧失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但作案过程符合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起因简单、缺乏预谋、不择场所、单独作案、当场抓获等特点,对自己当时作案行为的控制能力削弱,但未完全丧失。被鉴定人基本丧失自我保护能力但不是在幻觉或妄想影响下作案。根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被鉴定人应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辩护律师:


于秋说,在与胡某面谈后,他发现胡某逻辑混乱,根据其叙述,案发前他确实与面店店主姚某发生了口角,但是引发口角的具体原因和当时情况要以侦查机构的调查结果为准,详细内容在法庭庭审时即将明了。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1、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2、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杀人犯罪与否主要分三种情况: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因其刑事责任能力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网络热议


@︷飝:


这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应该限制活动范围,不应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出入公共场所!


@……


杀了人经鉴定多数都说是有精神病史,感觉这理由越来越弱了


@现在不努力未来不给力


无论是监护人还是直系亲属必须出来担责,给受害者和人民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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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封面新闻 

编辑 | 朱丽兰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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