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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新规出台!一大波好消息来了,第一条就是发钱!

2018-01-31 长江公益律师团


仿佛昨天刚刚跨年

今天就迎来了2月的第一天

春节假期也越来越近啦

先别忙着高兴

和假期一起到来的

还有下面这些新规!

接着往下看看

哪些新规是你需要的吧~


01

职工退休后有望多份收入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02

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推出


公安部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1.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2.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3.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4. 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5. 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

6. 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7. 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

8. 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03

一般纳税人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一般纳税人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04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再扩围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业、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05

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01

武汉:学校必须有效预防、处置欺凌


2月1日起,《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行。专门设立“家庭保护”一章,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科学的教育监护方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人身安全的保护。同时,在校园欺凌问题上,要求学校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02

天津新修订《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


为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解决目前京津冀市交界区域“断头路”“瓶颈路”问题,将于2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对加强区域公路管理协作作出规定,将建立京津冀路网统筹衔接、同图规划等“三个制度”,建立数据共享等“三项机制”。天津与京冀交界多处“毛细血管”的“梗阻”正在逐步打通。京津冀三地就“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和对接,形成初步计划。起草相关实施细则,将建立统一的项目储备库和前期工作联动机制,共同谋划后续项目建设。


03

广州: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


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已于日前印发,将于2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在《规定》施行的同时,原来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04

海南: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2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设施项目规定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单病种采取定额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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