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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川1304执23号本院在执行唐洪波买卖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唐洪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洪波, 男,汉族,生于1986年6月2日,公民身份号码51130419860602201X,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金凤镇牛王庙村11组26号。
执行案号:(2022)川1304执23号执行标的:71480元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联系人:赵法官电话:18990751551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日来源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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