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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万元!四川这些人可领!

南充播报
2024-08-25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鼓励和引导自主创业,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更是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政策只有落实才有生命力

创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这笔补贴?

记者从四川省就业局

了解到相关权威信息

↓↓↓

申请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请范围

  在四川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请材料

创业项目——身份证,创业项目计划书。

创业实体——身份证,创业实体概述。

①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

②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③其他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申请流程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高校和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负责。•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地市(州)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由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来源 | 川观新闻 达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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