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公开选聘5名——
阆中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聘5名特邀调解员的
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有效衔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驻院(庭)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人数
5名驻院(庭)特邀调解员。
岗位职责
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由人民法院按程序选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进行调解。
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65周岁以下;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调解能力;
6.需全职参与调解工作。
(二)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以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教育工作、医疗工作、社会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等经历的;
3.具有街道、乡镇、村(居)委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4.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5.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司法人员、仲裁员或公证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不宜担任驻院(庭)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补贴待遇
根据特邀调解员调解情况,以基本补贴与绩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讯、交通等予以适当补贴。
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17-6357298;
3.报名方式:原则上现场报名,若因特殊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到场的可先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邮箱为:245145162@qq.com);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阆中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公告下方附件下载,电子和手写均可);
(2)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如有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资料可一并提交。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完整电子扫描件。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
(二)资格审查
本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确定入选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本院有权取消报名者的聘用资格。
(三)公示
特邀调解员选任后,进行为期3天公示。
(四)任命与培训
公示期满后,由阆中市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进行调解业务培训。阆中市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
(五)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阆中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
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情况时,阆中市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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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法院2023年
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报名表》
来源 | 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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