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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公安局“维权办”真硬气!

警界君 警界 2017-12-11

作者:瓜尔佳

这回郑州公安在全国公安真的“亮堂”一把,尤其是那个估计不是建制单位的郑州公安“维权办”真硬!让瓜哥刮目相看。


咋回事儿呢?


7月26日下午,郑州交警支队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带领四辅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一豫A牌照的奔驰小型客车由直行车道违法变道至左转车道,辅警随即上前示意靠边停车。


咱的辅警还是挺客气的。先敬礼,后说话。可工作单位为河南省电视台的女驾驶员靳某拒不配合,理都没理,继续驾驶车辆向前行驶。


随后,几名辅警将该车辆截停。辅警孙斌再次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将靳某拿出的证件交给民警孔令厂。



这时谁也没想到,这个靳某情绪激动,竟然跑上前去拉拽孙斌的警服和反光背心,同时口中不停谩骂且动手扇了孙斌一巴掌,将孙斌的警帽打掉。


这下子把在场的几个人弄懵了。按理儿说,他们天天在马路上,啥场面都经历过,见过声称是公安局局长朋友的,见过让交警们“打听打听我是谁的”,见过抱住交警大腿的,可不由分说上来就打人的女人却第一次见到。


这个靳某人一巴掌打得辅警两眼冒金花,辅警一时没反应过来,靳某那凌利的手掌又飞来,对着他脸又是一巴掌!


民警孔令厂赶来,并靳某配合执法,但靳某对孔令厂也没放在眼里,不停谩骂,并强调自己是孕妇,看你们敢把我怎么样?!


这怀孕的女人几句话还真把在场的警察和辅警弄得不知道咋好了,如果对她采取强制约束吧,弄出个雷洋事件、王文军事件咋整?隔壁公司不管三七二十一真抓人呀;不强制约束吧,这种犯罪嫌疑人还能让她溜走吗?


这起案件后来由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受理。本来是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可由于对辅警身份认识出现争议,最后暂时对靳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靳某系孕妇,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估计定的案由是殴打他人。


但,这事儿并没有完。



郑州市公安局有一个“维权办”,这个“维权办”,就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办公室。各地好像也都有这个部门,有的在政治部,有的在工会,有的在警察学会,有的独立,但多数都是摆设,或者只能起到“和稀泥”的作用,也有的搞搞乒乓球和拔河比赛之类的事儿。人家郑州公安这个“维权办”人家可不是摆设,听说有这个辅警被打、民警被骂虽说拘留10天可又不能执行的案子,要调上来听听。


这个“维权办真硬”!人家一有调度权,二有处置建议权,估计这个“维权办”主任官也不能太小。


他们先摸清了案子的底数,又于8月2日上午召集法制支队、长兴路分局、交警二大队的相关领导、办案人员及受侵害民警、辅警召开专题案件协调会。


在听取当事民警、辅警的情况介绍,法制支队的审核意见以及办案单位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后,市局“维权办”要求交警二大队要全力配合办案单位工作,严禁与对方当事人私下调解;要求长兴路分局要坚决摒弃一切人情因素,严格依法处理该案,从严从重追究暴力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会后,长兴路分局于次日以妨害公务罪将该案转立为刑事案件


这个立为刑事案件大家都能看懂吧?也就是说这个靳某先取保候审,你该怀孕就怀孕,该生孩子就生孩子,但生下孩子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那咱们就得在法庭上见了,在此前,可能还会收监。


她那行为,怎么也得判个拘役或者缓刑啥的。唉,你说你怀你的孕就老实点,积点德,非要妨害公务,蛮横惯了,还打了辅警


一个无法执行的治安处罚,变成了一起妨害公务的刑事案件。这不只是体现了郑州公安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也体现了”维权办“在保护公安民警和辅警工作中的作用。


你说这个”维权办“硬不硬?!


我说是真硬。


警界君补充几句,对比一下昨天广西桂林打民警,被拘留5天的案例,真心给郑州公安维权办点赞!大家也别挑刺说什么为什么开始不刑拘,人家都说了暂时拘留,后续领导们也在想办法,努力维护辅警的权益,总比某些地区打了白打强太多了吧?


希望这样的公安局维权办,越来越多,也希望全国其他地区公安局,成立维权办的,不要安排一些老弱病残、领导亲戚、为解决编制的进去,成立就要干起来,不指望你们和基层一样忙,最起码有限的上班工作时间里,干点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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