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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圣经叙事时最常犯的几种解释错误

2017-08-22 《圣经导读》 信仰之旅





基督徒经常在阅读旧约叙事作品时收获甚少,而经常读出一些原本没有的意思。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在本书开头提到的把一切“平面化”的倾向,因为他们以为,神在他话语中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直接对他们说的。因此,他们错误地期望圣经中的一切都对他们个人的生活有直接的教导。

圣经是极大的宝藏,它包含了基督徒真正所需要的神所赐给人的生活指导。我们从始至终认为,旧约叙事的确是我们聆听神话语的不竭源泉。但是这并不是说,每一个个別的叙事都应该被理解为神对我们人直接的话语,或者理解为教导我们道德寓意的事例。 

为了避免这种倾向,我们在此列出人们阅读圣经叙事时最常犯的几种解释上的错误,尽管其中的许多错误并不限于叙事。

寓意解释。有些人不专心致志于经文清楚的意义,反认为经文仅仅是表达文本本身并不包括的另外的意义。圣经里确实有寓言部分(例如《以西结书》23章和《启示录》的某些部分),但圣经的历史叙事没有一处同时是寓言。

忽视情境。有些人不但忽视整个历史背景和文意脉络,而且时常忽视个别的叙事,只注意小的单元,以致找不到解释的线索。如果你忽略情境到一定的程度,你几乎可以使任何一段圣经说你要它说的话。

选择性。这一点与忽视情境相似。它包括挑选出特别的字眼和片语予以注意,却忽视其他的词句,也忽视所研究经文的整体意思。它不是聆听完整的故事,去观察神在以色列历史中是怎样工作的,而是完全忽视某些部分和整体。

道德解释。这是假设生活的原则可以从所有经文中推导出来。事实上,在每个独立的叙事结束后,喜欢指出经文的道德教训的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故事的道德教训是什么?”例如,“从以色列人如何忍受长期在埃及为奴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有关对付逆境的教导?”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它忽略了叙事者写作的目的在于展示神救赎的历史,而不是阐述一些原则。它们是历史叙事,而不是阐释的叙事。

个人化。这是在读圣经时,假设任何的或所有的经文都可以适用于你或你的团体,却不适用于任何其他人。事实上,这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读经方式。个人化读经的例子是,“巴兰那只会说话的驴子的故事提醒我:我的话太多了。”或者,“建造圣殿的故事乃是神在告诉我们,我们得建造一座新的教堂。”

滥用。滥用与个人化紧密相关。它是将经文应用在与圣经叙事毫不相干的目的上。根据《士师记》6:36-40,放一块羊毛来确定神的旨意,就属于这类滥用。当然,这既是滥用,又是脱离上下文,因为叙述者指出,虽然基甸对神的话语缺乏信心,神还是通过他拯救了以色列。

误用。这是脱离上下文的另一种形式。这是将当代文化中的联想或观念读进圣经叙事,而它们与叙事者的写作目的毫不相干,又与叙事者的观点相反。一个主要的例子是在《撒母耳记上》20章中寻找大卫与约拿单之间同性恋关系的“暗示”,因为17节说: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生命”;41节说:“二人亲嘴——这在当时的文化中当然不是亲吻嘴唇!可是这种“暗示”经文中不仅不存着,而且在叙述者的视野之外:他们的“爱”是结盟之爱,类似于神的爱(14节和42节)。叙事者是在讲述以色列最伟大的国王的故事,他是以以色列的律法为前提,而以色列的律法禁止同性恋的行为。

错误组合。这个方法是把一段经文几个部分组合起来,以表达一个重点,尽管这些部分本身在经文里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这种解释的错误屡见不鲜,以下的结论就是一个例子:《撒母耳记下》5:6-7记述了大卫攻取了耶路撒冷城,有人认为这一定是再次攻取该城,因为在从《约书亚记》一直到《列王纪下》的宏大叙事前面部分,《士师记》1:8说以色列人已经攻取了这座城市。你所需要知道的(即叙述者和他原来的听众所知道的)是,有两个耶路撒冷——大耶路撒冷和其中用围墙围起的耶路撒冷城(即锡安)。《士师记》1:8指的是前者,大卫攻取的是后者,经过数百年的周折后最终征服了锡安,成就了神早先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15:18-21)。

重新解释。当经文明显的意思引不起人的兴趣,不能使人立刻感受到属灵的喜乐,或者表达的意思是他们所不想听的时,他们往往容易将经文重新解释成别的意思。《历代志下》7:14-15神给所罗门的应许就常常被重新解释。这里的上下文清楚地表明神的应许与“此处”(耶路撒冷的圣殿)和“那里”(以色列,所罗门和以色列人的土地)有关。然而,由于现代基督徒渴望应许也与他们的地有关,无论他们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什么地方,他们很容易忽视这样的事实,即神应许说他“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这应许是关乎神的子民唯一能说是“他们的”地上的土地,即旧约以色列的土地。在新约中,神的子民没有属于他们的地上之国。他们的国是在天上(来11:16)。





关于阅读叙事并从其中学习方面,或许我们所能给予你的最有用的忠告是:不要做依样画葫芦的圣经读者。圣经叙事没有一个是特别关于你的事。约瑟叙事是关于约瑟的事,尤其是神如何通过他来做事——它不是直接关于你的事。《路得记》赞美神给路得和伯利恒人而不是给你——的保护与恩惠。你随时可以从这些叙事和圣经所有的叙事中学到许多的东西,但你绝不能认为神期待你做圣经人物所做的同样的事,或遭遇他们所遭遇的事。

圣经人物有时好,有时坏,有时聪明,有时愚昧。他们有时受惩罚,有时蒙怜悯,有时处顺境,有时悲惨。你的工作是从关于他们的叙事之中学习神的话,而不是要做圣经里的人所做的每一件事。在圣经故事里某个人做了某件事,并不意味着你也被允许或有责任做那件事。

你所能做而且应该做的,就是顺服神在圣经里确实要求基督徒做的事。叙事对我们很宝贵,因为它们十分生动地显明神在世界中的参与,并阐明他的原则和呼召。因此,它们教导我们许多事,不过它们所直接教导我们的,并没有系统地包括个人的伦理。关于生活的这一方面的事,我们必须从圣经的其他地方——即实际上明确、清楚地教导个人伦理的部分——来学习。我们必须把圣经丰富与多元化的内容看成我们的盟友,它是一种受欢迎的资源,而绝不是复杂而难以了解的重担。




解释叙事的10条原则


这里我们列出10条解释旧约叙事的扼要原则,它们可以帮助你避免一些读经的错误。

1.旧约叙事通常不直接教导教义。
2.旧约叙事通常阐明别处以命题的形式所教导的教义。
3.叙事记录所发生的事,但不一定是应该发生的事,或每一次都应该发生的事。因此,不是每一个叙事都有可以辨认的道德教训。
4.叙事里的人物所做的,不一定是我们的好榜样。经常情况恰恰相反。
5.旧约叙事中的大多数人物一点也不完美,他们的行为也是如此。
6.叙事的结尾不一定说明发生的事是好是坏。我们应该能够根据神在圣经里直接、明确教导我们的来判断。
7.所有的叙事都是经过选择的、不完全的。它们不一定记载所有的相关细节(参见约21:25)。叙事所记载的,乃是受启示的作者认为我们应该知道的一切重要的事。
8.叙事的写作目的不是为了回答我们所有的神学问题。它们有特殊、明确、限定的目的,而且只处理某些问题,其他的问题则留给别处,以别的方式处理。
9.叙事可以明确的方式(清楚地说明)或含蓄的方式(清楚地暗示,但未实际说明)进行教导。
10.总之,神是所有圣经叙事的主角。


本文摘自《圣经导读:解经原则》,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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