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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召南

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译文


喜鹊筑成巢,鳲鸠来住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来迎她。

喜鹊筑成巢,鳲鸠占有它。这人要出嫁,车队送走她。

喜鹊筑成巢,鳲鸠住满它。这人要出嫁.车队成全她。



赏析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子之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背景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



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译文


什么地方采白蘩,沼泽旁边沙洲上。采来白蘩做何用?公侯之家祭祀用。

什么地方采白蘩,采来白蘩溪中洗。采来白蘩做何用?公侯之宫祭祀用。

差来专为采白蘩,没日没夜为公侯。差来采蘩人数多,不要轻言回家去。



赏析


  此诗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于诗意未免仍有隔膜。

  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把这首诗定为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更为合理。

  诗之开篇,出现的正是这样一些忙于“采蘩”的女宫人。她们往来于池沼、山涧之间,采够了祭祀所需的白蒿,就急急忙忙送去“公侯之宫”。诗中采用的是短促的问答之语:“哪里采的白蒿?”“水洲中、池塘边。”“采来作什么?”“公侯之家祭祀用”答问之简洁,显出采蘩之女劳作之繁忙,似乎只在往来的路途中,对询问者的匆匆一语之答。答过前一问,女宫人的身影早已过去;再追上后一问,那“公侯之事”的应答已传自远处。这便是首章透露的氛圈。再加上第二章的复叠,便愈加显得忙碌无暇,简直可以从中读出穿梭而过的女宫人的匆匆身影,读出那从池沼、山涧飘来,又急促飘往“公侯之宫”的匆匆步履。

  第三章是一个跳跃,从繁忙的野外采摘,跳向了忙碌的宗庙供祭。据上引《周礼》“世妇”注疏,在祭祀“前三日”,女宫人便得夜夜“宿”于宫中,以从事洗涤祭器、蒸煮“粢盛”等杂务。由于干的是供祭事务,还得打扮得漂漂亮亮,戴上光洁黑亮的发饰。这样一种“夙夜在公”的劳作,把女宫人折腾得不成样子。诗中妙在不作铺陈,只从她们发饰“僮僮”(光洁)向“祁祁”(松散)的变化上着墨,便入木三分地画下了女宫人劳累操作而无暇自顾的情状。那曳着松散的发辫行走在回家路上的女宫人,此刻带几分庆幸、几分辛酸,似乎已不必再加细辨——“薄言还归”的结句,已化作长长的喟叹之声,对此作了无言的回答。

  如此看来,以《采蘩》为诸侯夫人自咏,固属附会;而认其为“家人”赞美夫人之作,亦属穿凿。穿行于诗中的,其实是夙夜劳瘁的女宫人而已:短促的同答,透露着她们为贵族祭祀采蘩的苦辛;发饰的变化,记录着她们“夙夜在公”的悲凉。古代的祭祀排场,原本就为鬼神“降福”贵族而设,卑贱的下人除了付出劳辛,没有幸福可言。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首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的山歌,是奴仆们在服劳役休息时闲唱的。山歌中第一、二段是互相问答,问答内容为采蘩的地点和目的。第三段则是奴仆们不满的牢骚怨言,因为王公贵族的祭祀,连小小的僮仆也要服劳役,更不要说是成年男女了。歌中所表现出的不满和无奈,在最后一句里发挥得淋漓尽致。人们夙夜在公侯家,昼夜服役,连想回家的话都不敢说,表现出封建王公贵族的残酷。为封建王公贵族服劳役,这本是召南地区的一种风俗习惯,但是,在以往的服劳役中,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劳累,所以这次的服劳役便以山歌的形式留传下来了。

  此诗为三章叠咏,而其主要特色在于前两章以一问一答出之。末章写采蘩者的仪容,用“僮僮”、“祁祁”,言语虽简,而人物之仪态神情可现。而一问一答的形式,明显地受了原始民歌的影响。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背景,古代学者有两种说法:一说为祭祀而作,一说为养蚕而作。现代学者多以为这首诗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



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译文


听那蝈蝈蠷蠷叫,看那蚱蜢蹦蹦跳。没有见到那君子,我心忧愁又焦躁。如果我已见着他,如果我已偎着他,我的心中愁全消。

登上高高南山头,采摘鲜嫩蕨菜叶。没有见到那君子,我心忧思真凄切。如果我已见着他,如果我已偎着他,我的心中多喜悦。

登上高高南山顶,采摘鲜嫩薇菜苗。没有见到那君子,我很悲伤真烦恼。如果我已见着他,如果我已偎着他,我的心中块垒消。



赏析


  这是一首妻子思念丈夫的诗歌,和《周南·卷耳》一样,也有想象的意境。全诗三章,每章七句。第一章写思妇秋天怀人的情景,第二、三章分别叙写来年春天、夏天怀人的情景。全诗表现了跨度很长的相思苦。

  首章将思妇置于秋天的背景下,头两句以草虫鸣叫、阜螽相随蹦跳起兴,这是她耳闻目睹的,说是赋亦无不可。画面之内如此,画面之外可以猜想,她此时也许还感受到秋风的凉意,见到衰败的秋草,枯黄的树叶,大自然所呈露的无不是秋天的氛围。“悲哉秋之为气也”,秋景最易勾起离情别绪,怎奈得还有那秋虫和鸣相随的撩拨,诗人埋在心底的相思之情一下子被触动了,激起了心中无限的愁思:“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此诗构思的巧妙,就在于以下并没有循着“忧心忡忡”写去,而是打破了常规,完全撇开离情别绪,诸如自己孤处的凄凉、强烈的思念,竟不着一字,而却改用拟想,假设所思者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将会是如何的情景。诗云,“亦既见之,亦既觏之,我心则降。”见,说的是会面;觏,《易》曰:“男女觏精,万物化生。”故郑笺谓“既觏”是已婚的意思,可见“觏”当指男女情事而言。降,下的意思,指精神得到安慰,一切愁苦不安皆已消失。古人质直,即使是女诗人也不作掩饰。这里以“既见”、“既觏”与“未见”相对照,情感变化鲜明,欢愉之情可掬。运用以虚衬实,较之直说如何如何痛苦,既新颖、具体,又情味更浓。方玉润说:“本说‘未见’,却想及既见情景,此透过一层法。”(《诗经原始》)所谓“透过一层法”,指的就是虚实相衬法。

  第二、三章虽是重叠,与第一章相比,不仅转换了时空,拓宽了内容,情感也有发展。登高才能望远,诗人“陟彼南山”,为的是赡望“君子”。然而从山颠望去,所见最显眼的就是蕨和薇的嫩苗,诗人无聊之极,随手无心采着。采蕨、采薇暗示经秋冬而今已是来年的春夏之交,换句话说,诗人“未见君子”不觉又多了一年,其相思之情自然也是与时俱增,“惙惙”表明心情凝重,几至气促;“伤悲”更是悲痛无语,无以复加。与此相应的,则是与君子“见”、“觏”的渴求也更为迫切,她的整个精神依托、全部生活欲望、唯一欢乐所在,几乎全系于此:“我心则说(悦)”、“我心则夷”,多么大胆而率真的感情,感人至深。

  此诗虽是重章结构,押韵却有变化,首章一、二、四、七句用韵;而二、三章则是二、四、七用韵。另外王力《诗经韵读》认为各章第三句“子”与第五、六句“止”亦是韵脚。



创作背景


  这首诗抒写一位妇女在丈夫远出在外时的忧念及丈夫归来时的喜悦。旧说另有“大夫归心召公说”、“室家思念南仲说”、“托男女情以写君臣念说”等等。此诗应是写思妇情怀之作,所思是她钟爱的人,至于是丈夫还是情人,可不必深究,因为这无碍对诗意的理解、诗情的玩味。




采蘋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译文


哪儿可以去采蘋?就在南面涧水滨。哪儿可以去采藻?就在积水那浅沼。

什么可把东西放?有那圆筥和方筐。什么可把食物煮?三脚錡与无足釜。

安置祭品在哪里?祠堂那边窗户底。这次谁来做主祭?恭敬虔诚待嫁女。



鉴赏


  此诗叙述的是少女临出嫁前庄重严肃地准备祭品和祭祀的情况,详实地记载了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反映了当时的风尚习俗。

  根据文献可以知道,在古代,贵族之女出嫁前必须到宗庙去祭祀祖先,同时学习婚后的有关礼节。这时,奴隶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整治祭具、设置祭坛,奔走终日、劳碌不堪,这首诗就是描写她们劳动过程的。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两问两答,点出采蘋、采藻的地点,次章两问两答,点出盛放、烹煮祭品的器皿,末章两问两答,点出祭地和主祭之人。

  俗话说:“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普普通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却蕴积着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正如《左传·隐公三年》所说:“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因此,诗人不厌其烦,不惜笔墨,层次井然地叙写祭品、祭器、祭地、祭人,将繁重而又枯燥的劳动过程描写得绘声绘色。

  这首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源于问答体的章法,而其主要构成因素就是五个“于以”的运用。全诗节奏迅捷奔放,气势雄伟,而五个“于以”的具体含意又不完全雷同,连绵起伏,摇曳多姿,文末“谁其尸之,有齐季女”戛然收束,奇绝卓特,烘云托月般地将季女的美好形象展现给读者。



创作背景


  这是一首叙述女子祭祖的诗。《左传·隐公三年》将其与《召南·采蘩》《大雅·行苇》《大雅·泂酌》同视为“昭忠信”之作,而更多的古代学者受“诗教”的影响,认为是贵族之女出嫁前去宗庙祭祀祖先的诗。现代学者大都认为这首诗是描写女奴们为其主人采办祭品以奉祭祀的诗篇。




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译文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砍细细养护,曾是召伯居住处。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毁细细养护,曾是召伯休息处。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折细细养护,曾是召伯停歇处。



赏析


  召公在治西方的时候,治理得当,人民和睦。等到他去世了,人们怀念他,连他种的树都不忍心破坏,后人便作了这首诗来纪念他。全诗纯用赋体铺陈排衍,物象简明,而寓意深远,真挚恳切,体现了人民对召公的赞美和怀念。

  《甘棠》一诗的主旨,自古至今,惟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认为是讽刺召伯之作,其他几乎众口一辞,均认为是怀念召伯的诗作。如《毛诗序》云:“《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郑笺云:“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朱熹《诗集传》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而不忍伤也。”

  对比每章第二句针对甘棠发出的动作:首章曰“勿伐”,伐是齐根砍断;次章曰“勿败”,败是坏其枝叶;末章曰“勿拜”,拜,攀援使弯。《诗经》的重章叠句往往表现为情感上的由浅入深、由轻至重,行为动作上的由简至繁、由小到大,体现的是对主题的逐层深化。但这首《甘棠》一反故常,表现为动作上和行为上的先重后轻。由断到折再到使弯曲,动作愈来愈轻 。它说明了人们对甘棠的珍重态度,伐倒是不行的,折断枝叶也不可,既使是攀援弄弯也是不准的。于是这组动词的妙处和这组叠句的妙处所在即为:它是用先重后轻的方式传达一种神圣的情感,一种基于敬仰、怀念召伯衍生出的对甘棠的情感。

  再看每章末句由召伯做出的行动:首章曰“所茇”,茇是居住的意思,居住是较长一段时间内的状态;次章曰“所憩”,憩是休息,休息是较短时间内的状态;末章曰“所说”,“说”读为税,税即税驾,停下车子叫税驾,停下车子的时间比休息片刻的时间还要短。由居住到休息再到停车,行为愈来愈简。一位可敬的人居住时间长的地方,那地方就成了他的故居,人们视其为圣地,在那里人们睹物思人,想见其为人,有历史感和真实感。如果这可敬的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 ,别说是他长期居住的地方 ,就是他曾经立足、流连的地方也会神圣起来,同样,这组表示召伯行为的动词也像上组动词一样 ,表现了人们对召伯的无上景仰之情,其实这正是重章叠句的好处。

  全诗三章,每章三句,全诗由睹物到思人,由思人到爱物,人、物交融为一。对甘棠树的一枝一叶,从不要砍伐、不要毁坏到不要折枝,可谓爱之有加,这种爱源于对召公德政教化的衷心感激。而先告诫人们不要损伤树木,再说明其中原因,笔意有波折亦见诗人措辞之妙。突将爱慕意说在甘棠上,末将召伯一点,是运实于虚法。缠绵笃挚,隐跃言外。




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译文


道上露水湿漉漉,难道不想早逃去?只怕露浓难行路。

谁说麻雀没有嘴?怎么啄穿我房屋?谁说你尚未娶妻?为何害我蹲监狱?即使让我蹲监狱,你也休想把我娶!

谁说老鼠没牙齿?怎么打通我墙壁?谁说你尚未娶妻?为何害我吃官司?即使让我吃官司,我也坚决不嫁你!



鉴赏


  这首诗的主旨,从古至今,聚讼纷纭。《毛诗序》联系《甘棠》而理解为召伯之时,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而《韩诗外传》、《列女传·贞顺篇》却认为是申女许嫁之后,夫礼不备,虽讼不行的诗作,清龚橙《诗本谊》、吴闿生《诗义会通》等承袭此说。明朱谋玮《诗故》又以为是寡妇执节不贰之词,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则以为是贫士却婚以远嫌之作。今人高亨《诗经今注》认为是一个女子嫌弃夫家贫穷,不肯回家,被丈夫讼于官府而作;余冠英《诗经选》认为是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长对企图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强横男子的答复;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是一个女子拒绝与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重婚的诗歌。笔者认为余说近是,但诗中的主人公应是那位女子。

  首章首句“厌浥行露”起调气韵悲慨,使全诗笼覃在一种阴郁压抑的氛围中,暗示这位女性所处的环境极其险恶,抗争的过程也将相当曲折漫长,次二句“岂不夙夜?谓行多露”,文笔稍曲,诗意转深,婉转道出这位女子的坚定意志。次章用比兴方法说明,即使强暴者无中生有,造谣诽谤,用诉讼来胁迫自己,她也决不屈服。“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四句是正话反说,表示:雀虽有嘴而无穿我屋之理,你已有妻则无致我陷狱之理。委婉巧妙;而“虽速我狱,室家不足”两句则是正面表态,斩钉截铁,气概凛然。第三章谓:鼠虽有牙而无穿我墙之理,你已有妻则无使我遭诉讼之理,但你若欲陷我于诉讼,我也不会屈从你。句式复沓以重言之,使得感染力和说服力进一步加强。全诗风骨遒劲,格调高昂,从中读者不难体会到女性为捍卫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爱情尊严所表现出来的不畏强暴的抗争精神。



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主题背景,从古至今,聚讼纷纭。余冠英《诗经选》认为是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长对企图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强横男子的答复。现代学者昝亮认为余冠英的观点比较接近此诗原意,但诗中的主人公应是那位女子。




羔羊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译文


身穿一件羔皮裘,素丝合缝真考究。退朝公餐享佳肴,逍遥踱步慢悠悠。

身穿一件羔皮袄,素丝密缝做工巧。逍遥踱步慢悠悠,公餐饱腹已退朝。

身穿一件羔皮袍,素丝纳缝质量高。逍遥踱步慢悠悠,退朝公餐享佳肴。



赏析


  赞美说


  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主要有毛齐鲁韩四家,其中毛诗的解释来自《毛诗正义》,而齐鲁韩三家诗几乎都已亡佚。现依据王先谦之说,取其书《诗三家义集疏》中认定的齐鲁韩三家诗说观点。在《羔羊》篇中,“羔羊”、“素丝”、“退食”、“委蛇”四词是该诗的关键词,其中“羔羊”是主旨的代表,故理解汉儒对《羔羊》篇的解释,应先从后三词开始,再分析“羔羊”所代表的主旨。

  “素丝”。在《诗三家义集疏》的资料中,齐氏认为“素丝”指“君子朝服”;韩氏则认为素喻絜白,丝喻屈柔;注鲁诗的谷永注“素”为“行絜”,王逸注为“皎洁之行”;毛氏注为“白也”。《诗三家义集疏》总结为:“薛以性言,谓其心之精白,谷王以行言, 美其行之洁清也。‘丝喻屈柔’者,屈柔以行言,立德尚刚而处事贵忍,故屈柔亦为美德。”; 可见,齐氏是从“素丝”作为社会服装的角度进行分析以确定身份地位为大臣,而其余诸家则抓住其本身“白”与“柔”之特性,认为“素丝”是用来赞美大臣之高洁、谦忍。

  “退食”。王先谦先生梳理齐鲁韩三家诗注,认为“‘退食自公’者,自公朝退而就食,非谓退归私家。永疏‘私门不开’,正释‘公’之义。卿大夫入朝治事,公膳于朝,不遑家食,故私门为之不开也。”; 而《毛诗正义》中先列郑玄笺,云退食意谓减膳。再引孔颖达正义释“减膳”之意:“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后引王肃、孙毓“减膳”论“减膳”为合理合制之举。故从身份属性上来讲,两种解释都将对象定义为朝堂之臣,非宦官等类属。从特征属性来看,则知此人尊制守法,依朝廷之律,依传统之令,非标新立异或先斩后奏之人,可谓是遵从、执行制度法令的模范,是朝廷形象的代言。

  “委蛇”。毛氏注曰:“委蛇,行可从迹也。”又言:“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之。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郑玄笺云:“从于公,谓正直顺于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故可自得也。”; 韩氏注为:“逶迤,公正貌。”; 二者看似不同,实则互补。恰如陈启源所云:“毛‘委蛇’传以为‘行可迹踪’,韩‘逶迤’训作‘公正貌’,两意义正相成,为其公正无私,故举动光明,始终如一,可从迹仿效,即毛序所谓正直也。”; 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首先是公正无私的,非弄权之人。其次,该人言行有迹可循,则可使人仿迹模仿,谓其人有影响力,是值得他人对其进行赞美乃至宣扬的。

  “羔羊”为此诗篇之题,也是该诗主旨的代表,因而应以“羔羊”为核心来分析该诗主旨。《毛诗正义》:“《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后注:“《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 《诗三家义集疏》:齐说曰:“羔羊皮革,君子朝服。辅政扶德,以合万国。”韩说曰:“诗人贤仕为大夫者,言其德能称,有絜白之性,屈柔之行,进退有度数也。” 据此可知,该诗的主旨是赞美有德行之君子, 不同在与有的学者认为是在赞美召南大夫,而当时其他的学者认为是美召公, 毛氏则只说 “在位卿大夫”。实际上,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故综合来看,可将《羔羊》一诗的主旨定为赞美有德之大臣。


  讽刺说


  对这首诗表现特点的理解,要反美为刺。即是说,全诗不用一个讥刺的词,更没有斥责之语,诗人只是冷静而客观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一个小片断,不动声色用粗线条写真。先映入诗人眼帘的是那官员的服饰——用白丝线镶边的羔裘。毛传说“大夫羔裘以居”,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头两句从视觉来写,暗示其人的身份,第三句是所见也是所想,按常规大夫退朝用公膳,故诗人见其人吃饱喝足由公门出来,便猜想其是“退食自公”。《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鸡。”杜预注:“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这与当时民众的生活水准相对照,有天上地下之别,《孟子·梁惠王上》中孟子阐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会,在丰收年成,也才是“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日双鸡”,非常奢侈。诗人虽然没有明言“食”是什么,以春秋襄公时代的公膳例之,大约相差无几。诗人生活在同时代,一见其人“退食自公”必然有所触动,想得很多,也许路有饿殍的惨象浮现在他眼前。正因为如此,所以厌恶之情不觉油然而生,“委蛇委蛇”诗句涌出笔端。这第四句“美中寓刺”,可谓点睛之笔,使其人仿佛活动起来:你看他,慢条斯理,摇摇摆摆,多么逍遥惬意。把这幅貌似悠闲的神态,放在“退食自公”这个特定的场合下,便不免显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言外诗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见: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实则是个白吃饭的寄生虫!三章诗重复这个意思,回环咏叹,加深了讥刺意味。各章三、四两句,上下前后颠倒往复。



创作背景


  相传中国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而这首《羔羊》就是一首反映当时在位官员与老百姓和谐相处的篇章。




殷其雷


殷其雷,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译文


听那隆隆的雷声,在南山的阳坡震撼。怎么这时候离家出走?实在不敢有少许悠闲。勤奋有为的君子,归来吧,归来吧!

听那隆隆的雷声,在南山的边上响起。怎么这时候离家出走?实在不敢有片刻休息。勤奋有为的君子.归来吧,归来吧!

听那隆隆的雷声,在南山的脚下轰鸣。怎么这时候离家出走?实在不敢有一会暂停。勤奋有为的君子,归来吧,归来吧!



赏析


  《毛诗序》关于此诗的主题,不仅今文学派的三家无异议,而且后来的解诗者也无大的争论。虽然所思念的对象不必如《毛诗序》之泥定为“大夫”,但从诗中所称“君子”来看,则这位行役在外者当是统治阶级中人,不可能是平民百姓。

  据毛传与郑笺,前一“斯”字指君子,后一“斯”字指此地。朱熹承袭此说,释为:“何此君子独去此而不敢少暇乎?”(《诗集传》)而严粲释云:“言殷然之雷声,在彼南山之南。何为此时速去此所乎?”(《诗缉》)从上下文看,后一种说法更为顺理成章。感叹之后,女主人公又转念为丈夫设身处地着想:只因为了公事,才不敢稍事休息。想到丈夫一心为公事奔忙,故而接下去才有“振振君子”的赞叹。毛传与郑笺均释“振振”为信厚。朱熹亦承此说。姚际恒《诗经通论》云:“盖振为振起、振兴意,亦为众盛意。”而王先谦的《诗三家义集疏》训“振振”为“振奋有为”,似更切合情理。这样“振振”一词就成了称扬其夫君勤奋有为的赞语了。女主人公作出这样的赞叹之后,却发出了“归哉归哉”的呼唤,表明女主人公虽然明白丈夫是为公事奔走,但还是希望他能早早归来。这种转折实质上表现了情与理的矛盾冲突。《诗序》称“劝以义”,就是着眼于其理的一面,以张扬其伦理教化的意义,但忽视了其情的一面,而且是此诗的主要一面,因而受到后人的质疑。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批评了《诗序》的这一偏颇:“按诗‘归哉归哉’,是望其归之辞,绝不见有‘劝以义’之意。”崔述的《读风偶识》也称:“今玩其词意,但有思夫之情,绝不见所谓‘劝义’者何在。”然而“绝不”云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同样失之偏执。还是朱熹概括得好:“于是又美其德,且冀其早毕事而还归也。”(《诗集传》)近人陈子展《诗经直解》称此诗“既劝以大义,又望其生还,可谓得情理之正者也”,诚为中肯之论。

  此诗以重章复叠句的形式唱出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在反覆咏唱中加深了情感的表达。每章均以雷起兴,却变易雷响的地点,不仅写出了雷声飘忽不定的特点,而且还引逗出对丈夫行踪无定的漂泊生活的挂念,诚如胡承珙所云:“细绎经文三章,皆言‘在’而屡易其地,正以雷之无定在,兴君子之不遑宁居。”(《诗经后笺》)“遑”、“息”、“居”三字则层层深入地表现了忠于职守、不敢懈怠的态度。此诗的每一章虽只寥寥数语,却转折跌宕,展示了女主人公抱怨、理解、赞叹、期望等多种情感交织起伏的复杂心态,活现出一位思妇的心理轨迹,堪称妙笔。初读此诗会不得要领,或以偏概全,产生上文所述的岐见,因而姚际恒会这样批评朱熹:“夫冀其归,可也,何必美其德耶!二义难以合并,诗人语意断不如是。”殊不知诗作为心灵的自白,断不是非此即彼的逻辑推理,可以说诗人之语正当如是。此诗之妙正在于其上下不一的语意转折,在否定亦复肯定中呈现活的心灵。此外,此诗的语言简洁朴素,齐言中又有长短相错,模拟说话的声口,在一唱三叹中倾吐衷情,颇为传神。




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译文


梅子落地纷纷,树上还留七成。想要求娶我的儿郎,请不要耽误良辰。

梅子落地纷纷,枝头只剩三成。想要求娶我的儿郎,到今儿切莫再等。

梅子纷纷落地,收拾要用簸箕。想要求娶我的儿郎,快开口莫再迟疑。



鉴赏


  这是一首委婉而大胆的求爱诗。《摽有梅》作为先民的首唱之作,质朴而清新,明朗而深情。

  此篇的诗旨、诗艺和风俗背景,前人基本约言点出。《毛诗序》曰:“《摽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男女及时”四字,已申明诗旨;后数语乃经师附会,应当略去。《周礼·媒氏》曰:“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明白了先民的这一婚恋习俗,对这首情急大胆的求爱诗,就不难理解了。陈奂则对此篇巧妙的兴比之意作了简明的阐释:“梅由盛而衰,犹男女之年齿也。梅、媒声同,故诗人见梅而起兴”(《诗毛氏传疏》)。龚橙《诗本义》说“《摽有梅》,急婿也。”一个“急”字,抓住了此篇的情感基调,也揭示了全诗的旋律节奏。

  全诗三章,“庶士”三见。“庶”者,众多之意;“庶士”,意谓众多的小伙子。可见这位姑娘尚无意中人。她是在向整个男性世界寻觅、催促,呼唤爱情。青春无价,然流光易逝。“真正的青春,贞洁的妙龄的青春,周身充满了新鲜的血液、体态轻盈而不可侵犯的青春,这个时期只有几个月”(《罗丹艺术论·女性美》)。如今梅子黄熟,嫁期将尽,仍夫婿无觅,不能不令人情急意迫。青春流逝,以落梅为比。“其实七兮”、“其实三兮”、“顷筐塈之”,由繁茂而衰落;这也正一遍遍在提醒“庶士”:“花枝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唐无名氏《金缕曲》之忧心“无花空折枝”,似乎深有《摽有梅》之遗意。

  从抒情主人公的主观心态看,“急”就急在青春流逝而夫婿无觅。从诗篇的艺术结构看,“急”就急在三章复唱而一步紧逼一步。重章复唱,是《诗经》基本结构。但从诗意的表达看,有两种不同的形态,即重章之易辞申意和重章之循序渐进。《摽有梅》属于重章之循序渐进。三章重唱,却一层紧逼一层,生动有力地表现了主人公情急意迫的心理过程。首章“迨其吉兮”,尚有从容相待之意;次章“迨其今兮”,已见敦促的焦急之情;至末章“迨其谓之”,可谓真情毕露,迫不及待了。三复之下,闻声如见人。▲



创作背景


  根据《周礼媒式》记载,先秦时代,在召南地区,每逢仲春之时,当地的媒官便让未结婚的大龄青年去幽会。本诗应当是青年女子在类似三月三这样的男女自由相会的集体狂欢中吟唱的歌曲,目的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以寻觅幽会的伴侣。




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



译文


微光闪烁小星星,三三五五在东方。天还未亮就出行,从早到晚都为公。实为命运不相同!

小小星辰光幽幽,原来那是参和昴。天还未亮就出行,抛撇香衾与暖裯。实在命运不如人!



赏析


《国风·召南·小星》是西周现实主义诗集《诗经》里的一首。为先秦时代的民歌,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役夫之悲。全诗二章,每章五句,每章的前两句主要是写景,但景中有情;后三句主要是言情,但情中也复叙事,所谓情景交融说的就是这个。

  第一章之前两句云:“嚖彼小星,三五在东。”姚际恒所谓:“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

  征人奔走,为赶行程,凌晨上道。忽见小星,三五在天,睡眼惺忪,初亦不知其星何名也。言在东者,东字与公、同趁韵,不必定指东方。第二章云:“嚖彼小星,维参与昴。”征人睡梦才醒,故初见晨星,不知何名。继而察以时日,然后知其为参星与柳星。第一章只言小星,三五在东,不言星名;第二章既说小星,又说乃参乃柳,这就是诗分章次的道理。诗虽写景,而情亦隐见其中。

  诗之每章后三句主要言情者,第一章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夙夜”旧释“早夜”,“日未出,夜未尽,曰早夜”。夙夜或早夜都不是两字平列,而是上字形容下字的偏正结构。征人天不明即行,可见其不暇启处,忙于王事。《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并不相同。第二章后三句云:“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改第一章的“夙夜在公”为“抱衾与裯”。又改“同”为“犹”。改“同”为“犹”者换字叶韵。改言“抱衾与裯”者,则由于上章之“夙夜在公”,凌晨上道,弃室家之好,“抛衾与裯”也。“夙夜在公”是“抛衾与裯”之因,“抛衾与裯”是“夙夜在公”之果。文心极细,章序分明。征人之“不已于行”,较之“息偃在床”者,是“寔命不犹”。写役夫之悲,真是词情并茂。



创作背景


  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这首小星就是对当时社会环境下役夫之悲的深刻反映,但近代也有认为是描写受到冷遇的姨太太的。




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译文


江水决堤啊又流回,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随。没有我相伴相陪你,终有一天你会懊悔。

江水静流啊积沙岛,心爱的人儿别处飞,从此再不和我相交。在没有我的日子里,祝你平安岁月静好。



鉴赏


  全诗三章。三章诗的开头都是写景。“汜”、“渚”、“沱”,上面的译文都从支流这一意义上翻译,而在弃妇心目中,这一条条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见的具体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带,她丈夫当年从水路而来,最后又从这些支流中的一条乘坐小船悄然离去。从表现手法说,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陈其事,用的是赋体;从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归”的事实,则在赋体之中又兼有比兴的意味。

  诗中的丈夫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诗中,那弃妇分别用“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来诉说丈夫对她的薄情。“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与”,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过“,是有意回避,干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吝啬,做的是那样地恩尽义绝,无需再添加笔墨,其薄情薄意已如画出。

  诗中的弃妇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因而预言丈夫今日的背弃行为,日后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这就是各章结句所说的“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将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惩罚与他背弃自己妻子的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我以”引出“悔”,“不我与”带来“处”,“不我过”导致“啸歌”。其愈是绝情,其后果也就愈加严重。当然,这只是弃妇一厢情愿的假想之辞。事实上,那男子很可能事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对于理解这首诗来说,重要的不在于弃妇自信的论断日后是否会成为事实,而是隐藏在这一论断背后的弃妇思想感情的复杂性。弃妇设想故夫日后会后悔今日的背弃行为,其中就隐含了弃妇对于夫妇关系重归于好的企盼;预言故夫今日的轻率必将招致日后的痛苦,这又泄露出弃妇恨过于爱的报复性的心态。这是她的软弱,也是她的坚强。由此决定了这首诗风格上的特点,既一唱三叹,极尽缠绵,又柔中见刚,沉着痛快。

  此诗每章的前三句叙事,后两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现在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于这一句,因而采取了反覆咏叹的形式。重出的这一句子中的关键字,各章不同。从一章的“以”,一转而为二章的“与”,再转而为三章的“过”,愈转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这一关键字的置换而得到一层深于一层的表现。全诗形式整齐,结构严谨,用字精审,笔法却极为自然,语言又十分浅近,达到了精工与自然、深入与浅出的完美结合,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平。

  全诗以“江有汜”起兴,反复申述,大意是:不让我陪嫁,你会后悔的,你就痛苦去吧,你就一个人哭去吧。诗中“有”字为语助虚词,“汜”、“渚”、“沱”都是具体的水名,“以”、“与”、“过”都是动词,表示“陪同”(随嫁)的意思。



创作背景


  这是一首弃妇的哀怨诗。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妇。古代有一夫多妻制,商人在经商的地方娶了妻或妾,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




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直译


一头死鹿在荒野,白茅缕缕将它包。有位少女春心荡,小伙追着来调笑。

林中丛生小树木,荒野有只小死鹿。白茅捆扎献给谁?有位少女颜如玉。

“慢慢来啊少慌张!不要动我围裙响!别惹狗儿叫汪汪 !”



意译


野地死了香獐子,白茅包裹才得体。少女怀春心不已,美男善诱情意起。

林中朴樕无人理,野地死鹿还施礼。白茅包裹埋地里,少女如玉属意你。

缓脱裙衣是何企,别碰腰带对不起。莫使狗儿叫不已,少女今生跟定你。



赏析


主题鉴赏之一:情诗说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前两句是起兴,即用白茅把死麕包起来,表示珍惜,兴起下文“有女如玉”,表示要好好爱惜。根据《易》:“老夫得其女妻。老妇得其士夫”;《国语》:“罢士无伍,罢女无家”;以及《列子》:“思士不妻而感,思女不夫而孕”;和《荀子》:“妇人莫不顾得以为夫,处女莫不顾得以为士”,可知古时女子未嫁称女,男子未娶称士,吉为美、善之意,“吉士”为英勇的男子,与下文的“有女如玉”相对。怀春,比喻女子已到了适婚的年龄,渴望结婚。这章的意思是说有一个英勇的男子从野外用白茅把杀死的麕包起来,送给自己喜欢的女子,向她求婚。描述的是乡村普通男女纯朴的爱情。“野有死麕”说明男子的职业可能是猎人。把猎物包起来送给自己喜欢的人,符合他们的生活习性。王先谦说:“诗人览物起兴,言虽野外之死麕,欲取而归,亦必用白茅裹之,稍示郑重之意”,便是对此判断很好的佐证。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这两句诗是理解全诗的关键。《说文》把“朴樕”理解为一种有心的小木条,可燃烧。“有女如玉”形容女子正处二八年华、洁白无暇。“白茅纯束,有女如玉”意为用白茅把朴樕这种小木和死鹿包起来,送给洁白无瑕的女子,代表家庭生活的开始,即吉士向女子求婚。一些学者认为“有女如玉”是女子的品德高尚的意义,如郑笺:“朴樕之中及野有死鹿,皆可以白茅裹束以为礼,广可用之物。如玉者,取其坚而洁白。”即是将“玉”字作“坚而洁白”解。王先谦说:“言林有朴樕,仅供樵薪之需,野有死鹿,亦非贵重之物,然我取以归,亦须以白茅总聚而束之,防其坠失。今有女如无瑕之玉,顾不思自爱乎?”,就是说,即使是鹿肉这样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也要用白茅包起来,何况是一个想无暇的美玉一样的女子,只是不自爱吗?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说文》:“舒,缓也。感,动人心。帨,佩巾也。”“脱”通“娧”,《说文》:“娧,好也”,联系上文,可知吉士希望能和女子早行夫妇之礼,符合恋爱中男子的心理特征。女子则比较理性,考虑比较周全,希望男子不要着急,从容迟缓些,不要动掀动她的佩巾,不要惊动她家里的狗,把一幅青年男女恋爱的画面展现得淋漓尽致,反映了西周社会纯朴的人情动态。学者对这句诗的理解并没有很大的偏差,都是理解为女子希望男子注意形象,潇洒舒缓,择日到女子家提亲,而不是草率而成。

  清代学者姚际恒认为:“此篇是山野之民相与及时为昏姻之诗。”吉士是一位猎人,他用自己的猎物向女子求婚,是乡村适婚男女的自然行为:“女怀,士诱,言及时也;吉士,玉女,言相当也。定情之夕,女属其舒徐而无使帨感、犬吠,亦情欲之感所不讳也欤?”这个看法得到近代学者的响应,《诗经直解》提到了:“《野有死麕》,无疑为男女恋爱之时,其词若出女歌手。其男为吉士,为猎者,盖属于当时社会上所谓士之一阶层。”《诗经注析》也说:“这是描写一对青年男女恋爱的诗。男的是一位猎人,他在郊外丛林里遇见了一位温柔如玉的少女,就把猎来的小鹿、砍来的木柴用洁白的茅草捆起来作为礼物。终于获得了爱情。”从全诗来看,这各说法比较合理,符合社会实际。《野有死麕》创作于西周初期,封建制度尚未确立,男女之间并无“礼”之大防,民风淳朴,男女率性而为,理解此诗,必须结合此背景。

  综上所述,这首诗实际上是一首情诗,青年男女约会,男子着急想成夫妇之礼,女子委婉拒绝之词,并不是“恶无礼”之诗,更不是贤士“拒招隐”之词,体现了西周社会青年男女朴素自然的爱情。



主题鉴赏之二:厌恶无礼说


  汉代《毛诗序》首先提出:“野有死麕,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汉代的统治者把诗当作政治伦理教材,为统治者教化人民而服务,因此《毛诗序》对《诗经》的阐释是一种政治教化与功利目的的视域。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说道:“韩说曰:‘平王东迁,诸侯侮法男女失官昏之礼,《野麕》之刺兴焉’”。隐晦的指出这首诗是讽刺东周诸侯国的淫乱失礼。而东汉郑玄《毛诗传笺》对“无礼”作了更明确的解说:“无礼者,为不由媒妁,雁币不至,劫胁以成昏。谓纣之世。”意思是这首诗描述的是召南之地一位女子对一位男子无礼粗鲁行为的抵抗,从而体现出召南之地受到了文王的教化。故汉代统治者单纯的以政教作用的视域来解读文本,未免有些牵强附会。

  而在宋朝的疑古之风下,欧阳修《诗本义》随之产生。他说:“纣时男女淫奔以成风俗,惟周人被文王之化者能知廉耻,而恶其无礼,故见其男女之相诱而淫乱者,恶之曰:‘彼野有死麕之肉,汝尚可以食之,故爱惜而包以白茅之洁,不使为物所污,奈何彼女怀春,吉士遂诱而污以非礼?吉士犹然,强暴之男可知矣。其次言朴樕之木犹可用以为薪,死鹿犹束以白茅而不污,二物微贱者犹然,况有女而如玉乎?岂不可惜而以非礼污之?其卒章遂道其淫奔之状曰:汝无疾走,无动我佩,无惊我狗吠。彼奔未必能动我佩,盖恶而远却之之辞。’”他反对以礼解诗,大胆怀疑,指出该诗描写了男女间淫邪的行为,有违大道。后来朱熹以及他的弟子王柏和一些之后的学者也持有这种观点。



主题鉴赏之三:“拒招隐”说


  清代的方玉润论诗颇具批判精神,他首先对历史上诸说,如“恶无礼”说、“淫诗”说等逐一辨驳,然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见:愚意此必高人逸士抱璞怀贞,不肯出而用世,故托言以谢当世求才之贤也。意若曰,惟野有死麕,故白茅得以包之。惟有女怀春,故吉士得而诱之。今也“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矣,然“白茅”则“纯束”也,而谁其包之?“有女如玉”,质本无暇也,而谁能玷之?尔吉士纵欲诱我,我其能禁尔以无诱我哉?亦惟望尔入山招隐时,姑徐徐以云来,勿劳我衣冠,勿引我吠尨,不至使山中猿鹤共相惊讶也云尔。吾亦将去此而他适矣。此诗意极深而词又甚婉,故使读者猝难领会。未敢自信能窥诗旨,要之,循章会意,其大要亦不甚相远也。方氏将此诗阐释为一位高人逸士拒绝出山为官,并婉言谢绝当世求贤的人。方玉润“受到姚际恒《诗经通论》的影响,在自序中说:‘循文按义’,‘推原诗人始意’,‘不顾《序》,不顾《传》,亦不顾《论》,惟其是者从而非者止’。书名为《诗经原始》,就是不满于流行的附会曲解,从诗的本义探究诗的原始意义。”因此方玉润的读解显示出了独特的视域,为研读诗经提供了一个新的突破视角。




何彼襛矣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雍?王姬之车。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译文


怎么那样秾丽绚烂?如同唐棣花般美妍。为何喧闹不堪欠庄重?王姬出嫁车驾真壮观。

怎么那样地秾丽绚烂?如同桃花李花般娇艳。平王之孙容貌够姣好,齐侯之子风度也翩翩。

什么东西钓鱼最方便?撮合丝绳麻绳成钓线。齐侯之子风度也翩翩,平王之孙容貌够娇艳。



赏析


  《何彼秾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古代学者多从其说,朱熹《诗集传》也说:“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挟贵以骄其夫家,故见其车者,知其能敬且和以执妇道,于是作诗美之。”近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讥刺王姬出嫁车服奢侈的诗。高亨《诗经今注》却认为是“周平王的孙女出嫁于齐襄公或齐桓公,求召南域内诸侯之女做陪嫁的媵妾,而其父不肯,召南人因作此诗”。袁梅《诗经译注》又持新说,以为是男女求爱的情歌,诗中的“王姬”、“平王之孙”、“齐侯之子”不过是代称或夸美之词。此诗应是为平王之孙与齐侯之子新婚而作,在赞叹称美之余微露讽刺之意。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极力铺写王姬出嫁时车服的豪华奢侈和结婚场面的气派、排场。首章以唐棣花儿起兴,铺陈出嫁车辆的骄奢,“曷不肃雝”二句俨然是路人旁观、交相赞叹称美的生动写照。次章以桃李为比,点出新郎、新娘,刻画他们的光彩照人。“平王之孙,齐侯之子”二句虽然所指难以确定,但无非是渲染两位新人身份的高贵。末章以钓具为兴,表现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

  “通篇俱在诗人观望中着想”(陈继揆《读诗臆补》),全诗在诗人的视野中逐渐推移变化,时而正面描绘,时而侧面衬托,相得益彰。从结构上说,全诗各章首二句都是一设问、一作答,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前后上下,分配成类,是诗家合锦体”(同上)。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此)诗每章首二句,一若以设谜为问,一若以破谜为答,谐讔之类也。此于《采蘩》、《采苹》之外,又创一格。此等问答体,盖为此时此地歌谣惯用之一种形式。”



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具体的创作背景,《毛诗序》以为此诗作于西周时期,是为“武王女、文王孙”的王姬下嫁齐侯之子而作。宋朝亦有学者认为这首诗创作于东汉,平王为周平王而非“平正之王”。




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译文


从繁茂的芦苇丛,赶出一群母野猪。哎呀真是天子的好兽官!

从繁茂的芦苇丛,赶出一窝小野猪。哎呀真是天子的好兽官!



鉴赏


  此篇之所以有不同的解释,分歧主要源于对“驺虞”一词的理解。坚持“诗教”的学者们视驺虞为仁兽,认为此诗是描写春蒐之礼的,人们驱除害兽,但又猎不尽杀,推仁政及于禽兽,但是将驺虞解释为兽名最大的缺点是与诗意不能贯通。有人说,“驺虞”是一种义兽,它不食活物,只食死物,有着慈悲心怀;还有人说,诗中的“驺虞”所指并非义兽,而是管鸟兽的官职,指代专门管鸟兽的官吏。《鲁诗》就已将“驺”释为天子之囿,将“虞”释为司兽之官,今人鲍昌《释〈驺虞〉》一文,解“驺”为饲养牲畜的人,解“虞”为披着虎皮大声呼叫的人,将驺虞合训为猎人。

  全诗两章,每章三句,第一章首句“彼茁者葭”,“葭”是初生的芦苇,长势甚好,故用“茁”来形容。用“茁”还有一个好处,一下子就把蓬勃向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了。此句点明了田猎的背景,当春和日丽之时。风煦润物,花木秀出,母猪藏匿在郁郁葱葱的芦苇之中,极为隐秘,猎人却能够“壹发五豝”,所获不菲。第二章首句“彼茁者蓬”,“蓬”指蓬蒿,草本植物。在这里,芦苇也好,蓬蒿也好,都不是什么主角,只是用来点缀鲜花的绿叶。此句指出行猎是在蓬蒿遍生的原野,天高云淡,草浅兽肥,虽然猎物小猪不易被发觉,但猎人仍然能够“壹发五豵”,轻松从容。打猎的地点、背景在变,但猎人的收获同样丰厚,足见其射技之高超。作者截取了行猎过程中的两个场景,简笔淡墨,勾勒出猎人弯弓搭箭、射中猎物的生动画面,可谓以少少许胜多多许。

  关于“壹发五豝”与“壹发五豵”有多种解释。有人说“壹发”是指射出一支箭;有人说“壹”不是确数,“壹发”只是泛指射箭的动作;有人说“壹”是指一打,即十二,“壹发”是指射出十二支箭;还有人说这其实指的是一次驱车狩猎的行为。“豝”可能是公猪也可能是母猪,“豵”是指小猪。其实是雄是雌,是大是小关系都不大,因为这里主要想说明猎物之多,以引出末尾的感叹句:“于嗟乎驺虞”。



创作背景


  此诗为赞美驺虞而作,但对赞美的对象即“驺虞”所指尚存较大分歧。有学者认为此诗是赞美为天子管理鸟兽的小官吏的诗歌,还有学者认为此诗是赞美猎人的诗歌。《毛诗序》认为这首诗是歌颂文王教化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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