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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清规

明空法师 音流瑜伽研究
2024-09-02

 

怀海对禅宗的重要贡献,是他制订了“禅门清规”,即后世所称的“百丈清规”。

 

禅宗在六祖以前,徒众并不是太多,接受祖位,也都是一脉单传。传到六代祖师慧能,由于六祖的大弘,四方学者辐凑,从六祖得法的弟子很多,他们又各有徒众,所以,百余年间禅僧剧增。但是这些禅僧们以道相授受,有的岩居穴处,多半寄住在律宗的寺院。有些寺院常住千余人乃至二千多人。随着禅宗的兴盛,参学的僧俗更是日益增多。有远识的禅宗大匠已意识到禅僧住在律寺内尊卑不分,对于说法住持和集体修行生活都不合规则。于是,从马祖道一起便开辟荒山另建禅寺,但当时尚未有丛林规章制度。

 

后来,百丈怀海禅师根据中国国情和禅宗特点,折中大小乘戒律,大刀阔斧,改革了佛教东来的制度,正式制定了“丛林清规”。据《释门正统》载:“元和九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丛林规式,谓之清规。”

 

因怀海有“百丈禅师”之称,所以他制订的清规也称《百丈清规》。《百丈清规》的“清规”有清净规约的意思,是禅宗的丛林制度。所谓“丛林”,是比喻的说法,通常有二个意思:丛多的比丘一处和合,如同大树丛聚,故称僧众聚集树地方为“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丛林也借喻草木生长有序,用以表示僧众有严格的规矩和法度。怀海所订的“丛林制度”,也就是禅宗寺院组织的程序和寺众(清众)日常行事的章程准则。

 

《百丈清规》对于住持、法堂、僧堂和寮舍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其大体的规定是:“不立佛殿,惟树法堂”。这是因为佛祖亲自嘱咐,以当前的人法为重,以表示佛法的超乎言象。

 

立德高望重、深具禅学见解者为丛林住持,是禅众之主,地位最高,尊为长老,居于方丈。

 

参学僧众不论高下、多少,一律入僧堂居住;在僧堂内设“长连床”;供坐禅偃息。长老说法,主事、徒众雁立侧聆,宾主问答,激扬宗要,其用意在表示“依法而住”。

 

除了听禅师开堂说法,听任学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准。

 

“行普请法”,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生活。其内容与意义我们将另作介绍。

 

此外,对禅院的具体事务也做了种种规定,如置十个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各种事务等。

 

怀海的“百丈清规”使禅宗的体制更加中国化,对禅宗自身的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受到广大禅僧们的普遍欢迎。自怀海制订清规以后,禅宗才完全建立起自己的生活方式,为此,宋代《高僧传》的作者赞宁说:“禅门独行由海之始”。

 

北宋崇宁二年(1103),曾对《百丈清规》做了增订,称《崇宁清规》。以后又相继有南宋咸淳十年。(1274)的《咸淳清规》,元代至大四年(1311)的《至大清规》等。为了有一个统一定本,元顺帝元统三年(1335),朝廷命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辉禅师重辑定本,并由金陵大龙翔集庆寺住持大诉等校正,定名为《敕修百丈清规》,颁布全国,共同遵守。这就是今日丛林所传的《百丈清规》,共八卷。实际上,此本清规的内容精神离怀海的古清规已相去甚远,是一部全新的清规。但它毕竟是以怀海的古清规为蓝本的。

 

《百丈清规》因为朝廷的推崇,以致风行全国,影响极为广远。它的许多有关禅僧生活的规定,一千多年来始终是禅宗和尚们所必遵的基本戒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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