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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又两起电梯“吃人”事件发生!然而,电梯真的“吃人”吗?

2017-08-30 南方传媒书院 南方传媒书院


近期,又有两起“电梯”伤人事件发生,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事件一:一家三口乘电梯卡26楼 妻子目睹丈夫从空隙坠亡


8月25日,哈尔滨一小区内的电梯在25楼与26楼之间突发故障停下,电梯内困着一家三口。


从图片里可以看到,男子尝试从电梯空隙中爬出,意外就发生在这一瞬间,男子从缝隙中直接坠落到电梯井底部,当场身亡。



事故发生后,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确认坠楼男子已经身亡,出事男子今年三十多岁。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此事,详情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事件二:深圳地铁惊魂:女乘客被集水井“吞没”


时隔不到一天,26日上午,深圳地铁扶手电梯也发生了让人诧异的一幕,一名女乘客正准备走向扶手电梯时,“地面”居然突然塌陷,导致该乘客直接坠入坑中,被“瞬间吞没”。



据视频显示,电扶梯前的井盖板有明显的缝隙,现场并未有相关的安全警示设置。8月26日早10时13分,有两位老人发现异常后,并绕行乘坐扶梯。


一分钟之后,有一男一女通过该处,并踩踏至该处井盖板,男乘客踏在右侧井盖“安全”通过,但女乘客踏在井盖板左侧位置瞬间掉入井中。男乘客立马转身拉住女乘客,并在路过行人的帮助下顺利拉出落井女乘客。



事件发生后,深圳地铁发布通报,立即启动了全线普查和整改,对同类型电扶梯集水井盖板已全部更换完毕。同时,将查明原因,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无须无需多说,视频中很明显可以看见,电梯前的井盖板有明显的缝隙,但却没有相关安全警示设置。


地铁站这种人流量如此密集的地方,安全问题应是头等大事,一旦有所疏忽,后果不堪设想。《孟子▪告天下》有云:“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唯有时时警惕,才能杜绝祸患。


然而,人们千想万想,大抵也想不到自己脚底下哪块是空的,地铁公司每天从顾客身上大把捞金,就应该对顾客的生命安全负责。至少在地铁公司的服务范围内,地铁公司应为乘客排除潜在危险。



近年来关于电梯安全事故的案例数不胜数,相关负责法人对每个设有电梯的公共场合对于电梯的维修,以及电梯周围安全隐患的排查都不应懈怠,危险往往会在你一时疏忽的时候铺面而来。


中国人长期以来的侥幸心理,就犹如一个时时伴随着自己的死神。因为缺乏“安而不忘危的意识”,惨剧才时有发生。


每个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人都以为自己当时做到了“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每个因酒驾肇事的人也就得喝一点点不会有什么差错。


然而,恰好是这“一点点”,代价往往是生命,死亡来临之前,我们都以为一切都很安全,直到一个个血淋淋的死亡数据摆在我们面前。


早在2015年,荆州“7.15”电梯“吃人”事件就已经给电梯运行安全敲响了警钟。而根据统计结果显示,近3年发生的电梯事故更是不在少数。


2014年,我国共发生49起电梯事故,死亡37人;2015年,我国一共发生电梯事故58起,死亡46人;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梯事故48起,死亡41人。


从以上三组数据可以看出,电梯事故一旦发生,死亡率最高高达85.41%,每次事故,几乎都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每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也会站出来发布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整改的整改。


电梯安全事故年年出,针对电梯伤人事故预防提出的建议、规定等也在不断改进,自1994年起,我国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规定》对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都有明确规定,但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却依然居高不下。


事故未发生之前,在很多人眼里,规则永远只是一张白纸上的黑字,对他们起不了任何约束作用。安全的警钟时常敲起,但却不被听闻。


电梯“吞人”,说到底是因为人们规则意识和忧患意识的缺失。要解决这一问题,不光需要相关部门严抓严打,更需要相关负责人提高思想觉悟,严格按规定办事,有问题就要及时整改,不要等到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才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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