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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一篇10万+文章等同期刊论文?

2017-09-25 南方传媒书院 南方传媒书院


日前,浙江大学发布新规,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原创作品,根据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将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等同于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并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这一规定一度引起许多网友热议,有人拍手叫好。




也有人发出质疑,一篇10万加和期刊论文的含金量能比吗?

    校方


最近,浙大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一事件做了进一步说明。

对于学校出台《办法》的目的学校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大众文化教育及其传播不可或缺的方式和途径。如同当今大学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的多样化一样,社会文化形态不断扩展,新的文化成果不断涌现,多样化、差异化的评价方式成为当今大学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目的是为了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对借助互联网进行文化教育所产生的作品及成果进行评价的新的尝试。 

对于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也指的是有学术性、思想性的并能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网络文化作品。重在思想表达,旨在文化感染,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人文社科领域的师生,之所以在文件中没有对学科提出明确限定,是因为浙江大学是一所多学科交叉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浙大校方表示学校的学术研究是全方位开放的,学校欢迎并鼓励不同领域学科学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并进行交叉研究。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学术期刊”的表达,并不是排斥现有评价方式,恰恰是对传统学术评价体系的尊重。 

学校也就大家的担忧进行了解答。校方称并不是阅读量超过10万或40万的网络文章都可以被认定,传播范围和传播数量是现代互联网媒体区别与传统教育文化传播方式(纸质媒体)的根本特征。阅读量的评价指标是建立在内容品质和社会积极影响的基础之上的,阅读量只是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基础性指标之一。满足《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后,根据本《办法》规定,还需组织学者专家进行认定。并表示将对任何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以及成果申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秉守“零容忍”原则。


浙江大学这项《办法》的出台是适应网络时代的一次大胆尝试。相信浙江大学在这次改革前也做了不少工作,学术是严谨的,但同时也是需要顺应时代变化去调整学术研究方法的。学术内容突破十万加何尝不是对学术研究的一种推动。作为网民在关注热点的同时也不要跟风做“不合格”的标题党,要有长远的眼光和开阔的格局,辩证得去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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