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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庆:美国是如何对付强奸犯的?发这篇文章你懂的....

陈安庆 南方传媒书院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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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存在性侵忧虑? 不时担忧自己可能会遭遇图谋不轨之人,总担心周边某处埋伏着一个伺机行动的坏人。


一位女大学生告诉陈老师:“我每次晚自习推开宿舍厕所门的时候会想里面会不会站了个人,或者晚上把阳台门打开,会想阳台的黑角落里面会不会有人。”


“我会到处看,越是看越是害怕,啊哈,就前后瞅一圈儿。我觉得我有时候挺奇怪的,我有时候看看,比如说看到这个地方就会想这里会不会藏一个人啊,就是觉得挺奇怪的,我怎么会那样想的?但的确会这样。”

“当一大帮人聚会时会喝酒,所有人都在享受欢乐时,我就会预感一定会发生点什么。我和我的朋友曾经见到过酒后失态性骚扰。” 每到夜晚,这些年轻女性常常担心的那个躲在大学操场和树林阴暗之处的是不是坏人?这个坏人要伺机从事怎样的恶行?


这种恐怖而焦灼的安全氛围时常包围着你! 能够消除安全焦灼的唯有法律的威慑力和震慑力! 要让法律有牙齿!要让法律武器具有强大威慑力!要给公民战胜邪恶的法律正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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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强奸, 一个个劣迹斑斑的恶魔如何能够逍遥法外,安之若素地“正常”生活和工作,并随时可能再对儿童或妇女伸出魔爪——这激起了人们的愤怒,同时也引发了对于性犯罪信息公开制度的讨论。


我们知道,性犯罪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犯罪类型之一,各国或地区对于性犯罪都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刑罚。 美国经统计发现,性犯罪者的再犯率是其他类型犯罪的4倍,日本经调查发现性犯罪者再犯率在25%以上。 台湾地区经统计表明,连续暴力性侵犯罪者的再犯率高达95%。

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不少人呼吁咱们国家应该借鉴美国的《梅根法案》。法案规定:通过公众网站、报纸、宣传手册或其他的形式,把性犯罪者的姓名、照片和犯罪事实等告知社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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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被称作慈溪版“梅根法案”的《办法》引发舆论热议。中国的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犯罪记录和犯罪人员的身份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公共信息,并不具有隐私性,司法实践虽然没有明确犯罪记录和犯罪人员身份信息的属性,从中国目前的当前司法实践来看,也同样将犯罪记录和犯罪人员身份信息,排除在隐私权保护范畴之外。犯罪人员信息主要包括犯罪记录和犯罪人员的身份信息。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制作和保存的公民犯罪和被判处刑罚的信息,属于司法信息。


关于犯罪记录,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是普遍支持并认为犯罪记录关系公共利益,并非隐私信息,而是可以公开的公共信息。 既然犯罪事关公共安全,犯罪记录是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那么罪犯实际上就不能对犯罪记录主张隐私权。经过公开审判,罪犯被判处刑罚通常经过了公开审判,其身份信息与犯罪事实在公开审判时即为多人知晓,而且事后也没有进行犯罪记录封存,所以当然不属于隐私。也就是说,既然犯罪记录属于违法隐私,就不应受法律保护。


中国著名法学家陈兴良教授也这样认为,那就是——犯罪记录本身已不存在涉及隐私的问题,犯罪后除了刑罚之外自然会存在其他不利后果。这是客观存在的,甚至不包括在法律内,是犯罪人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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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传媒书院认为:犯罪人员的身份信息经公开审判后也已不再具有隐私性,而且因其事关公共安全,应当属于公众可以了解的公共信息,这也是目前有关犯罪人员的身份信息被排除在隐私权保护范畴之外的主流观点。很多新闻评论员在此事上的站队支持保护性侵罪犯隐私权,仅仅从字面是否涉及舆论暴力伤害就大发言论,是远远不够的。


首先,国家行使司法权属于“正当的公共需求”,将犯罪人的身份信息列入隐私权保护范围,势必会妨碍发现犯罪和司法公开的需要,因此应当受到限制。


其次,当一个人选择实施犯罪行为后,就意味着其对将身份信息作为隐私权范围的放弃,不再受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最后,一般认为隐私是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和干预的私人生活,而犯罪事件属于与公众权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件,公众应当享有对犯罪事件包括犯罪人身份信息的知情权。


因此,南方传媒书院认为有鉴于性侵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不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所以,从保护更多公众不受侵犯的角度,从人民群众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可以适当借鉴域外性犯罪者登记和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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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美国新泽西州年仅7岁的女孩梅根·康卡受邻居邀请,前去看宠物,结果被邻居奸杀。性情犯罪实施者曾有两次恋童癖定罪记录,且刚刚假释出狱。 梅根案破获后,梅根的父母开展各类活动,推动新泽西州立法确保公众有权查阅或当局应公开性侵犯罪者在册内的资料。他们的要求得到了公众的大力支持。1996年,国会通过了所谓《梅根法》的联邦法令以修订《雅各·威特灵法令》。 这部法律要求执法机构登记并公开因性侵犯罪而被定罪人的姓名、年龄、住处等信息,并按危险程度分级,程度轻的要通告学校和社区,程度较重的还需通告他们所在的邻里。 至1997年,全美50个州制定了类似法案。200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与安全法》,其中第一章即为《性犯罪者登记和信息披露法》。


根据该法律,美国全国性的性犯罪登记系统得以创建,性侵犯者被要求在登记表格上提供诸如社保编号、电子邮件、网络账号、每日必经路线、驾照、指纹和掌纹等信息。同时,将性犯罪分为三个级别,根据级别确定资料登记时间及更新频率。

迄今为止,美国50个州均已拥有自己的“梅根法”,似乎已经形成天罗地网。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只有离开美国才能逃避登记和自己的资料被公之于众的命运。不过,各州的“梅根法”规定不尽相同,有宽有严。


在路易斯安纳州,公众可以随便查询性罪犯搬家的资料,甚至有私人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随时向用户提供性罪犯的最新住址,以警告用户最近有刑满释放的性罪犯搬到当地居住。在华盛顿州,如果一名刑满释放的性罪犯乔迁新居,警察则会挨家挨户打电话通知邻居罪犯的姓名和住址。最严格的当属俄勒冈州,搬到俄勒冈州居住的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必须在家里窗户上张贴醒目的记号,以警告邻居自己的身份。


在美国,除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性犯罪者付出的代价最为昂贵。普通犯罪者在刑满释放后,尚可能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而性犯罪者的自由,则将终身受限,无论他们迁往何处,都必须在当地社区登记报备自己的行踪、住址、驾照号码、体貌特征,警方还会将上述信息向社区公布,并放上互联网,提醒大家警觉提防。

在美国,性犯罪的概念并不仅限于强奸、猥亵,还包括传播儿童色情物品、乱伦等五花八门的罪名。当前已经有近65万人被登记为有性犯罪记录者。其中有相当多人仅因为极轻微的罪行,就得终身蒙受羞辱。而且,在许多州,嫖娼、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甚至下载色情网片,都属于性犯罪范畴。如在佐治亚州,一名母亲仅仅因为允许15岁的女儿与男朋友发生性关系,就被判处“猥亵儿童罪”,即使女儿后来与男友结婚,也未能脱罪。许多当事人都对性犯罪信息公开制度提出了批评,并转化为在最高法院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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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西方各国司法部门为保护公民免遭性侵伤害,实行性侵犯罪者公开披露制度,是最为普遍的法律措施。


有前科的性侵犯者必须向执法机构提供他们的身份信息,这些信息会被保存在中央数据库中,用于监管已知性侵犯者,以及帮助执法部门抓捕再次犯罪的性侵人员。通过法律途径来监控性侵犯罪者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英格兰当局为了保护儿童免遭性侵犯罪,要求设立性侵犯罪者名册、有条件地公开性侵犯者资料、对求职申请进行刑事犯罪记录查询以及禁止性侵犯者从事与儿童有关工作。 1997年8月英国内政部颁布一项法令,允许警方对有犯罪记录的恋童癖者进入某地区时,向当地居民发出警告。2006年英国“侵犯儿童与在线防护中心”(CEOP)成立,用于公布没有遵守社区通报规定且不知所踪的高风险性犯罪者的详细资料,包括照片、姓名及别名、出生日期及其他可识别身份的资料。

爱尔兰于2001年通过了性犯罪法案,规定所有被判为性犯罪者必须在7天内向警方报告他们的姓名及住址,同时当他们地址发生变更或居住于另一地址超过7天时(包括外出旅游),也得立即向警方报告。登记对象的公告期限根据不同判决有着具体规定,如公告5年的为被判处缓刑或无需坐牢的人员,公告7年的为被判处不超过6个月监禁的人员,公告10年的为被判处6个月以上监禁的人员。


新西兰政府在2014年底引入了性侵犯罪者登记制度。其中的信息由新西兰警方负责维护,并分享给那些涉及到儿童安全的政府部门如“司法矫正部”“社会发展部”“房屋建设部” “儿童、青少年和家庭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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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为铠甲,或为软肋! 一旦道德破产,求放过,求得原谅,求得道德感化和轻微的批评教育,是无法遏制和震慑犯罪的!泛滥的善良是对罪恶的宽恕!对犯罪的善良, 就是对罪恶的姑息!


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会让受害人得不到应得的公义。这种威慑力有利于针对——那些还没有犯罪或者有性侵犯罪仍未被发现的人群,这些人为了避免身败名裂从而不敢犯罪!


请务必收起你廉价的善良!因为你泛滥的善良,有可能会害了你!抱歉我虽善良,但不泛滥!不是所有的善良都值得喝彩。 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泛滥的善良,缺的是理智和克制。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人心难测,农夫与蛇的故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对于那些坏人,我们不能姑息迁就。当善良没有原则毫无价节制地横行于世界上,它将成为最大的恶,因为它以善良之名制造了无数的恶人。我们要做善良的人,但不能做盲目善良的人。罗素说:“若理性不存在,则善良无意义。”


善良有时候是把刀,因为利刃向内,所以伤害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盲目的善良等于罪恶。要理性的用善良,而不是一腔热血的,傻逼呵呵的,去滥用同情心同情——那些泯灭人性的魔鬼和禽兽!


   注:本文系南方传媒书院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为国内知名媒体人——南方传媒书院创始人、院长陈安庆、中国第一代调查记者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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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线上课程


(1)新闻实务班:20讲



(2) 财经专题班:(50讲)(已录制22节)

(3) 网络舆情与新媒体(已录制10节) 


02

社群互动课程


(1)实务真题讲练班:

针对实务内容较为灵活,且相互之间有借鉴意义的部分院校真题汇总分类,真题实训。



2)VIP作品针对性指导班 (普通新传 / 财经专项):

结合新近热点新闻,以针对性训练讲评为内容


时间规划:9-11月,每周一节,共计20节

班型:10人小班


(3)作品点拨班(普通新传):

结合新近热点新闻,进行思路点拨和针对性指导


(4)热点点拨课:

      汇总年度热点新闻,给予消息写作及新闻评论点拨思路

时间规划:12月,共4节课  


(5)考前冲刺课:

      重要知识点回顾,模考讲评

时间规划:12月,共6节课



(一)暑期班面授课程

1.时间:暑期7-8月

2.时长: 

(1)普通新传:30天集训(每周休一天,报到一天,结业一天)

(2)财经专项:45天

3.定价:

(1)普通新传:15800(含住宿)

(2)财经专项:24800(含住宿)

4.班型:20人(普通15+财经5)

5.内容:

(1)新闻学理论

(2)传播学理论

(3)新闻史

(4)新闻实务

(5)赠送:英语+政治

(6)财经:15天财经专项基础+训练

6.服务:

班主任+助教+赠送线上课程+名家分享

7.课表: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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