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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庆:你我皆囚徒—巨头勒索式营销VS中国自媒体内容生产困局

陈安庆 南方传媒书院 2019-10-31




                   

       你我皆囚徒—视觉中国版权之争

巨头勒索式营销 VS 2000万自媒体内容生产困局

    ◎作者:陈安庆 ◎来源:南方传媒书院

  南传导读

   ◎ 1F『图片若付费,2000多万自媒体面临集体困境』

   ◎ 2F『舆论“痛打落水狗”其实是抱团自保 』

   ◎ 3F『敲竹杠式维权——引发自媒体群体性恐慌和焦灼 』

   ◎ 4F『致命的“老虎撵小兔式”围猎索赔 』  

   ◎ 5F『 侥幸获胜后,“蚂蚁和大象”的对峙并未结束』

   ◎ 6F『值得借鉴的“避风港原则”』

   ◎ 7F『面对碰瓷勒索式索赔,你我皆囚徒』


    

01、图片若付费,2000多万自媒体面临集体困境


     4月10日,“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发布了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不料却引发了另一场风波。


     欧洲南方天文台向需要使用该图片的各方提供了开放性的授权,但是视觉中国却对外谎称,该公司获得了独家授权,要向所有使用者收取费用,以期达到起商业目的。


    事发后引起巨大的网络风波,“黑洞图片”版权问题引发关注。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4月12日,国家版权局对此表态称,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流氓式维权vs自媒体合理使用?



       视觉中国版权舆情口水战背后,实际上是一场利益之争。


       利益双方,是商业化图片网站流氓式维权,与中国两千家自媒体内容生产要素——图片供给的尖锐矛盾冲突。


     俗话说,一图胜千言,图片一直是内容创作中,吸引用户的重要元素。  


     中国的版权保护亟待重视,自不必说,但绝不是视觉中国式的——仙人跳敲诈勒索式盈利模式。


    这背后,是一场版权规则与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战。


     视觉中国的宣传上说,他们提供超过2亿张图片、500万条视频素材和35万首各种曲风的音乐或音效,是目前国内比较大的视觉内容版权交易平台,图片都会打上“视觉中国”的标签。


      维权是对的,但是把维权,作为商业模式获利,这是什么操作?


     如果中国两千多家自媒体选择“忍”,对于大多数中国自媒体内容生产者们来说,如果要付费,90%的没有能力支付。

     

  

  02、舆论“痛打落水狗”其实是抱团自保


     图片若付费,中国2000多万自媒体,都有经济成本的困境。


     能支付得起视觉中国一张千元图片的媒体,在中国只有盈利情况良好的机构媒体。


     在此背景下,中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的自媒体平台,如果要遵从视觉中国平台的游戏规则的话,恐怕只能关门歇业,退出竞争。


     网络上各种宣泄与推墙,舆论痛打落水狗——谴责视觉中国行为背后的逻辑,其实是为了自保。


     如果真的要追诉的话,中国两千多万家自媒体平台都是有原罪的,在版权保护方面,可以说没有几家,能够做到真正规范的使用和支付。

 

    没有支付能力下的自媒体,难以做到实践中的版权保护,视觉中国仙人跳敲诈勒索式的盈利模式,遭到群起而攻之,自然可以理解。


     如果自媒体内容图片使用,真的要遵循视觉中国式的玩法,多数自媒体都要承担责任,伤不起,真的伤不起。


   

03、敲竹杠式维权——引发自媒体群体性恐慌和焦灼


     这是一场中国自媒体内容生产中,普遍面临的困惑风险危机。


     随着新媒体微博、微信的出现,人人拥有了麦克风,全民玩转自媒体。大家都在网络上发表文字、图片,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


     中国自媒体行业自律,还处于探索阶段。


     中国的2000多万家自媒体,在内容生产,特别是图片传播的失范现象,一直存在。



     自媒体没有支付能力,实际上也买不起视觉中国高昂的天价图片,一旦偷偷摸摸使用,又会被敲竹杠式维权弄得倾家荡产。


     很多新媒体编辑在配图过程中,对图片的来源没有版权意识,随便在网络上找到合适的图片就用了,也没留意到来源方。


     动辄会收到商业图片网站的侵权公告和律师函,要求进行赔偿,侵权图片几张就要动辄赔偿万元……



    这些自媒体人平时只是玩玩,看别人开个号写点心情日记,自己也随便写写,完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和经济变现,就要损失一大笔费用。


    这当然会令中国2000多万家自媒体恐慌、焦灼。


    生怕哪一天,自己也会收到视觉中国关于图片侵权起诉的律师函。



    04、致命的“老虎撵小兔式”围猎索赔


    有的自媒体公号,会在最后写下一段字,如有侵权马上删除。


    但这种声明公告,其实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多大实质性作用。


    如果对方真的要告,删了也没用,人家可能在诉讼前,早已经截图保留了证据。


    百度上,进行搜图时,可能很多人发现,被标注版权字样的图片。


    有版权字样的图片,就能直接用吗?没有标出版权字样的图片,就不会侵权么?


    不一定的。有版权字样的图,也需要点击跳转到图片所在的原网页上面,去仔细阅读,授权范围,是否免费。


    没有标注版权字样的图片,有时候也不等于有版权。


    搜索引擎并不拥有图片版权,搜索网站只是抓取网络上的图片,一旦草率截个图就用,也很容易造成侵权。


    所以中国2000万家自媒体公号,在找图的时候,一定记得有版权意识,一定要追根溯源,找到源头,判定风险是否侵权后再使用。


    在视觉中国舆情事件中,网络图片侵权判定,要审查权利归属,并不是说,视觉中国在拿到任何人的照片,只要盖个水印,所有权就归视觉中国了。


     中国两千多万自媒体图片侵权的风险,在于最要命的2个法律常识是——网络图片侵权判定不考虑主观过错,网络图片侵权判定不考虑是否营利,当事方公益性的辩称,无法成为免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


     这对于中国大量的自媒体来说,都是致命的。


     不管你是否主观有意侵权,只要时候结果判定存在侵权事实,另外不管你是否盈利,哪怕你是出于公益性的传播辩护,人家都不听的。


     这也意味着,相对弱势的中国个体化的自媒体,要在商业图片巨头的围猎式索赔中,处于老虎撵兔子的难堪境地,恐惧、紧张和焦虑几乎是注定的。




     


 

 05、侥幸获胜后,蚂蚁和大象的对峙并未结束


     这是一场蚂蚁和大象的对峙,虽然此次视觉中国遭遇网络声讨,被网信办责令整改,东方IC、全景网也一度无法访问。


     但是,这些商业图片独角兽不会就此倒下,舆论口水不能完全导致这几家巨头关门倒闭。


      舆情过后,商业图片网站和中国2000多万家自媒体之间的版权维权战,恐怕还会长时间持续。


     弱小的个体化中国自媒体和商业图片网站巨头,实际上不在同一量级,博弈的胜负概率,其实自不必说。



     剑落下与剑悬颈上,哪个更让人畏惧臣服? 求死易,求生难,求生就会生出畏惧。


      不知道哪一天,会触雷身死,危机何时降临,更不可知,或许这,才是更可怕的焦虑。


      从来没有哪一天,是可以高枕无忧的,每天都如履薄冰,始终担心被诉天价判罚。


      已经做到头部的自媒体,实际上已经逐渐变成小型机构媒体。


      微信红利期释放的前几年,为头部自媒体的发展,营造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他们具有一定支付和图片版权的付费能力。


      但中国90%的自媒体尚处于发展期、培育期,这些弱小的自媒体个体,和巨无霸的商业图片巨头,不同体量的博弈、摩擦,在今后必然愈发频繁。


      中国自媒体、新媒体群体和视觉中国的纠纷博弈,虽然在近期具有广泛的关注度,但是今后的明战、暗战不会就此打住,必然有更激烈的冲突出现。


      版权保护的核心,是博弈各方的利益平衡。选择互利共赢,还是选择损人利己,从根本利益来说,视觉中国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做根本性妥协。


     规则,几乎就是这个游戏本身,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场大战待舆情冷却后,交恶和矛盾升级,势必会延续始终。


      版权争夺愈演愈烈,同时也暴露出商业图片网站背后的诸多问题,这次是巨头触雷政治敏感,自媒体群体侥幸取胜,但大方向,以后博弈关系的天平会倒向谁,是自媒体个体还是商业图片网站巨头,自不必说。


     06、值得借鉴的“避风港原则”


      正是这种悬殊巨大的不对称战争,令2000多万自媒体人如坐针毡、极大的焦灼和恐惧。


      广泛的讨论背后,下一步恐怕就是——互联网图片版权保护时代的全面开启。


     自媒体发轫期,带有模糊原罪的滥采滥发、图片版权失范问题侥幸逃脱的概率会越来越小。


     如果在未经图片创作者的许可,擅自利用著作权人的照片,用于新媒体内容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呢?


     中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该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如果通过原作品链接进行转发、分享,则应该不视作侵权行为,除非图片创作者声明不能进行转发、分享。


    未经图片创作者的许可,擅自利用著作权人的照片用于互联网的各种媒体应用上,公开发表,是否构成侵权呢? 美国曾经就互联网版权保护施行一种“避风港”原则。



    美国法院在与“避风港”有关的案件中,重点审查三种情形:


   1、是否“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


    2、是否从其有权利和能力控制的侵权行为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3、收到权利人符合规定的侵权通知后,是否及时移除侵权内容。


    我们认为,美国法院有关于版权保护的避风港三种情形判定是否侵权行为,有待我国法律执行中借鉴补充。


     07、面对碰瓷勒索式索赔,你我皆囚徒


     目前,视觉中国等商业图片巨头被诟病最多的是—哄抬版权费用,扰乱市场秩序,碰瓷勒索式索赔。


     但背后很少有人看到,其实这些商业图片巨头到处给图片打水印的目的在于—试图通过版权垄断,影响正常的图片传播。

    

     

    当图片霸权,变成一门垄断生意。


     版权的垄断,不仅会使中国的图片产业链中心环节发生偏移,还会导致上游创作,在产业链中失去创新力和活力,阻碍整体产业繁荣。


     还会使产业的发展方向,被商业资本操控,垄断者掌握议价权,通过碰瓷勒索式索赔,让更多自媒体内容生产者,沦为受害者。


     年初,我们看到有关《甘柴劣火》新旧媒体的版权之争,这次刷屏的视觉中国舆情,是图片版权之争、图片垄断权与广泛使用权的争端。


     这两场巨大的网络争议背后,理性地看图片版权争夺的广泛讨论,是中国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整体发展完善的过程,博弈背后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这场广泛的社会大讨论,是版权侵权危机风控的法制宣传,也是图片版权保护意识的苏醒。


     高额的侵权隐忧,势必对中国2000多家自媒体起到震慑警示作用,提高自媒体的版权意识,创造重构版权利益平衡的新历史。


     在视觉中国舆情事件中,中国绝大多数自媒体选择利益共同体式的声讨,口诛笔伐商业图片巨头——碰瓷式仙人跳勒索赔偿。


     但是,如果未来自媒体侵权方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正视的话,才恰恰是中国版权保护的损伤。



      如果这次侥幸的胜利,可以放任侵权行为增加底气,维权者越来越少,维权者不敢维权,才是中国版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的悲剧。


     最后我们想说,网络时代保护著作权意识的缺失、维权之路充满群体性博弈对峙中,中国的版权保护,注定荆棘遍布。


     如果商业图片巨头碰瓷勒索式的维权,得不到根本规范遏制,你我皆为囚徒。



注:本文系南方传媒书院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为国内知名媒体人——南方传媒书院创始人、院长陈安庆、中国第一代调查记者代表人物)

     2019年4月13日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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