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举行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呼吁加速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权能。联合国大会第75届会议主席沃尔坎·博兹克尔、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普姆齐莱-姆兰博·努卡、 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主任纳塔利娅·卡姆博士以及性别平等倡导者、相关领域工作者与青年妇女代表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
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作为强有力的行动号召呼吁社会各界作出努力,消除在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等各领域阻碍妇女和女童享有平等权利的系统性、结构性障碍。直到今天,《北京宣言》与《行动纲领》仍旧是性别平等领域最具变革性及全面性的章程。
© 联合国妇女署/Emad Karim|联合国“平等的一代“倡议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姆兰博·努卡在讲话中表示,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131个国家通过了274项性别平等方面的法律与监管改革;更多的妇女参与和平进程;冲突中与性别有关的犯罪已得到承认,并根据国际法受到起诉;入学率提高,孕产妇健康与身体自主有所进步,妇女和女童的生活得到改善,认识到女童面临的严峻挑战使得女性外阴残割等有害习俗引起重视。
然而,25年后的今天,在全球范围内,我们所取得的进展远远低于各国在1995年承诺的水平,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接近完全履行其中的承诺。我们正处于十字路口。在回顾已经取得的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挑战仍旧存在。
疫情正在加剧先前存在的不平等,并且可能使来之不易的进展毁于一旦。会议中,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表示,
新冠疫情突显了妇女权利持续遭到剥夺的问题。妇女和女童首当其冲地受到了新冠冲击所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暴力)显著增加,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并承担了大量的无偿照料和家务劳动。
联合国妇女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一份新报告显示,由于疫情的影响,2021年将有4700万妇女和女童陷入极端贫困,使总数达到4.35亿人。
© 联合国妇女署/Francisco Àvia|“女性护士和护理人员站在应对这一流行病的第一线。“作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东道国代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议上表示,广大女性医务人员、疾控人员、科技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不畏艰险、日夜奋战,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用勤劳和智慧书写着保护生命、拯救生命的壮丽诗篇。我们要为她们点赞。新冠疫情还在全球蔓延,妇女面临更大挑战。在抗击疫情和推动经济社会复苏进程中,尤其要关注妇女特殊需要,落实《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
针对促进性别平等,习近平提出了四点主张: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与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
习近平强调,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为此,要以疫后恢复为契机,为妇女参政提供新机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同时,要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习近平表示: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全球妇女事业的支持力度。未来5年内,中国将再向联合国妇女署提供1000万美元捐款。中国将继续设立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女童和妇女教育奖,支持全球女童和妇女教育事业。
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国别主任安思齐表示:“中国在缩小教育、卫生、减贫等不同领域的性别差距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现在,我们面临很好的契机推进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与女童权能、缩小仍旧存在的性别差距。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所说的,要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合作、团结、并采取行动,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我们赞扬习近平主席有关保障妇女权益作出的承诺和呼吁。联合国妇女署中国办公室随时准备为所有合作伙伴提供支持 。”
© 联合国妇女署/Pornvit Visitoran加快实现《北京宣言》与《行动纲领》中的各项目标与承诺,不仅需要各会员国的积极参与合作,更需要我们看到现行的制度和结构中存在的缺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今年3月初,一份由173个国家参与的全球报告指出,承诺在行动、投资或问责方面没有得到有效配合,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导致了永久的危机状态。
世界的制度和结构是建立在数千年男性统治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制度和结构阻碍了妇女在所有领域的发展,给每个人都带来了严重后果。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大背景下,把女性领导力和声音置于疫情恢复期的中心非常重要。联合国妇女署呼吁采取行动,通过各层面相关机构、妇女组织以及青年女性领导者领导的机构,为妇女和女童争取权利。
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姆兰博·努卡在发言中表示:“我们需要更大步的前进,而不是渐进。全世界的妇女都相信联合国和各国的团结。我们各国人民齐心协力,就能改变未来。”
© 联合国妇女署/Milton Grant|1995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期间的民间社会参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