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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岁上海老太曾是永久居民,但现在却回不去了!一切都只是因为她签署了这份协议...

签字须谨慎!这已经被小编多次提醒过了,很多人就是不明不白地签了字,结果导致绿卡被没收。今天要说的这位现年81岁的鲍奶奶Jun Yuan Pao也遇到了因签字不慎导致的窝心事儿!

早在近50年前,出生于上海的鲍奶奶就移民去了加拿大,成为了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还在温哥华市中心买下了一套公寓。


与此同时,她也有着香港的免签护照,所以早些年间,鲍奶奶一直来回往返于加拿大和香港之间。

2016年的时候,加拿大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对于来自免签证国家/地区的外国人,他们需要在入境加拿大前获得授权旅行的电子文件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s,eTA)。

其实这项政策跟鲍奶奶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她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根本不受这项政策的限制,也不需要获得eTA。

但是2016年3月的时候,当鲍奶奶再次决定要回去加拿大的时候,负责其行程的旅行社表示,她必须要去申请eTA,才能顺利回到加拿大。


于是,鲍奶奶在2017年2月、3月和4月先后提交了五份前往加拿大的eTA申请, 可是所有这些申请都被撤回了,因为她已经拥有了永久居民身份。

鲍奶奶不明所以,当时的她一心只想获得eTA返回加拿大,于是就向家人和朋友寻求帮助。

如果想要申请eTA的话,那就必须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就这样,她的一名亲属稀里糊涂地给她准备了一份自愿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书。


事实上,鲍奶奶并不了解申请的内容,也完全不知道签署申请的后果,但是为了获得eTA,她还是在2017年4月19日签署了这份申请,并获得了批准。

2017年5月11日,鲍奶奶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也正式被取消了,而她也以外国人身份获得了前往加拿大的eTA签证。

2018年底的时候,鲍奶奶意外地接触了一名移民律师,在经过律师的科普后,她才意识到她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


此时的鲍奶奶懊悔不已,因此她想重新获得PR卡,回加拿大养老。

2018年12月17日,这位移民律师为她提交了一份PR卡申请,在这份申请中,鲍奶奶的律师提供了一份关于她的法定声明,列出了她申请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相关情况。

鲍奶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考虑PR卡申请的官员应该将她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行为视为无效。


但是,2019年3月28日,鲍奶奶的PR卡申请被拒绝了,理由是她已经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因此无权获得PR卡。

官员们表示,他们确实认为鲍奶奶有权获得PR卡,但是案件管理处还是拒绝了这份申请。

“本司法覆核申请的真正问题不在于该官员行使酌处权的方式,而在于他是否作出独立决定,或只是采纳了另一个人,即案件管理处的意见。”

之后,鲍奶奶又再次进行了PR卡申请,但还是于2020年2月再次被驳回。

加拿大最高法院公民和移民部长表示,在审查行政决定的是非时,合理性是审查的假定标准,这个案例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背离这一假设的理由。


双方没有争议的是,鲍奶奶放弃永久居留权的申请得到了一名官员的批准,这意味着她根据IRPA第46(1)(e)条失去了永久居留权。

双方之间的争议是,根据IRPR第56(1)条考虑PR卡申请的官员是否可以在一个人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已被批准的情况下签发PR卡。


在口头陈述中,鲍奶奶的律师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负责考虑枫叶卡申请的官员有这样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就约束该官员的事实和法律而言,该决定是透明的、可理解的和正当的,因此鲍奶奶的司法审查的申请也被驳回了。

事已至此,反正现在鲍奶奶是回不去加拿大了,这也提醒大家,在遇到类似的事件时,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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