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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桂林市第一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公布

桂林晚报 2021-03-12


关于发布桂林市第一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的通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满足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现将全市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包括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情况通告如下。


 一、桂林市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名单:

桂林市人民医院 地址:象山区文明路12号

桂林市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秀峰区乐群路15号

解放军第924医院 地址:象山区新桥园路1号

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地址:象山区崇信路46号

优利特医学检验实验室 地址:叠彩区九华路东巷4号


二、以上所列机构具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区临检中心审批具备合格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条件,并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扩项资质,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求,同时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现场核验通过。


 三、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临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时新增新冠病毒检测服务项目价格,由开展检测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按合理补偿服务成本原则,参考区外相同项目价格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制定。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可从个人医保账户支付。


四、当前我市核酸检测重点对象为:复工复产复学人员,境外输入人员,湖北/武汉来桂/返桂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人员、住院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其他怀疑感染新冠病毒人员等。

普通健康人群不建议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新增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及有关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布。


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代章)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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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健康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邢   刚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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