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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已造成67人死亡!桂林这类交通事故真吓人,教训真惨痛

桂林晚报 2021-06-28

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因操作简单,成为一部分人的“新宠”。


但三轮车、电动四轮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随意变更车道

乱闯红灯

逆行,乱停乱放

无牌无证、无保险

……

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据统计,

我市2018年至今年涉及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的交通事故就多达1625起,

其中造成1298人受伤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死亡67人


以下两起今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8月3日下午17时许,在临桂区万福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一名老人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在其行驶过程中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事故导致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老人受伤,车辆损坏。



临桂交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基本可以还原事故发生的经过。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撞,开车的老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的老人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轿车方保险公司根据规定只承担交强险限额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此起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当事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闯红灯,还存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问题,这类车辆是没有上路资格的,一旦发生交通意外也是没有保障。

案例二


2020年2月20日20时40分许,唐某驾驶桂C*****号电动自行车在桂林市叠彩区东二环路南洲大桥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遇莫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沿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双方车辆相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唐某受伤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莫某驾驶红色无号牌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其行为是造成该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且事故发生后驾驶电动轻便三轮摩托车继续逆行逃离现场,未及时保护现场、报警抢救伤员。


唐某醉酒驾驶桂C*****号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操作不当,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综上所述,莫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承担次要责任。莫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电动三轮摩托车车主往往自恃无号牌,便不遵守交规,肆意行驶,且在发生事故后也往往选择逃逸,以为自己开的车没有号牌,难以追查,便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构成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次又一次的交通事故,希望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这些无牌无证、无保险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有哪些安全隐患是什么?


1.车辆安全性差

目前,市场上的三轮车、四轮电动车大多是拼装或改装的,载人数多、车速较快,但底盘轻,刹车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风险,甚至很多中老年人用这种电动车专门接送孩子上下学,极易对孩子和自身造成意外伤害。这些三轮车、电动四轮的司机大部分接受正规培训,驾驶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事故时有发生,且在发生事故后往往理赔较难,事故受害方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2.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三轮车、电动四轮的驾驶人在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情况下,直接就开车上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城市大街小巷肆意穿梭,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变道时有发生,很多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就由此而来。



3.后顾之忧多

部分经销商在销售时,往往以“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购买保险”为宣传噱头,引诱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购买使用。而一旦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整治,经营销售商则采取“关门歇业”、“转移阵地”等方式逃避打击、规避责任。最终,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4.哪里拥堵哪里有它

三轮车、电动四轮喜欢在学校、商圈、城市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集中地聚集,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时常出现乱停乱放、占道违停、随意穿插、任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拥堵,影响正常通行秩序。



希望大家真正意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的安全隐患,出行在路上,安全最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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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丨桂林交警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邢   刚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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