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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搞“套路贷”,古咏犯罪团伙挨判了!

桂林晚报 2021-06-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桂林警讯 Author 桂林警讯


扫黑除恶,大快人心!
近日,
古咏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套路贷”案判了!
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
四年六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9月30日,全州法院对古咏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古咏等12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并处罚金共计二千八百零七万元。其中,古咏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骨干成员朱黎斌、梁祺、吴宗恒、阳年华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参加者杜思明、苏芳、於华、秦基贵、秦基富、蒋林军、高斌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七年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至案发,被告人古咏通过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以此为基础发展团伙成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古咏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查,该组织自成立以来,有组织地实施诈骗67起,敲诈勒索24起,寻衅滋事9起,非法侵入住宅7起,强迫劳动4起,非法拘禁1起,故意伤害1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行为1起,通过“套路贷”非法敛财,公然霸占多名被害人的房屋、车库以及门面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自2007年以来,古咏组织及个人实施“套路贷”,实际放款3550万元,违法所得1763万元,在桂林市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此,

桂林警方解密该案的整个侦办过程——


2018年6月中旬,七星“扫黑办”接到市“扫黑办”下发的一条“某某开实名举报广西卓亿投资管理公司的古咏、於华、梁祺等人涉黑线索”,举报古咏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使用暴力侵吞超过正常利息的财物和房产。



接到线索后,七星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立即组织分局打黑专业队对该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制定工作方案,定期汇报进展。在调查期间,又收到多个受害人实名举报古咏等人涉黑线索四条,遂并案调查。


专案组在研究案情


同年10月25日15时,七星分局三里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多人强行开锁,闯入其位于鸾西一区某栋某室的家中,并将放在家中的部分物品盗走。经初查,涉案人员再次涉及古咏犯罪团伙成员。



10月25日20时,该分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其位于象山区安新北路9号某栋某单元某室被他人强行开锁闯入。根据辖区出警单位反馈,涉案人员也是古咏犯罪团伙所为。



古咏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气焰嚣张,不打击不足以平民愤,不铲除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尊严,不抓捕不足以体现警方“扫黑除恶”的信心、决心和能力!专案组在前期已经控制了部分涉案人员的基础上,加大侦办力度,发布悬赏通告,全面展开抓捕工作。


10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高斌、於华在鸾西一区1栋3-3室被警方抓获;26日早上,犯罪嫌疑人梁祺被象山警方抓获;当日下午,首要犯罪嫌疑人古咏在叠彩区芳华路的某商会被抓获;29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吴宗恒在叠彩区芳华路的某商会被抓获。11月2日,犯罪嫌疑人苏芳被专案组抓获;6日,犯罪嫌疑人杜思明在叠彩区翊武路52号7楼被专案组抓获;同日,犯罪嫌疑人阳年华在金龙珠大酒店被抓获。12月4日,犯罪嫌疑人蒋林军在叠彩区恒大广场被抓获。2019年1月20日,犯罪嫌疑人秦基富、秦基贵在灵川八里街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古咏被抓获,在其家中搜出警服、电棍、手铐等警用装备


犯罪嫌疑人梁祺落网


专案组将嫌疑人杜思明抓捕归案


犯罪嫌疑人高斌、於华被抓获


在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以时不我待、连续作战的战斗精神和工作状态,将该犯罪团伙所有成员全部抓捕归案,提取和固定了该犯罪团伙大量的犯罪证据,查扣、冻结和封存了一大批赃款、赃物。经过全体参战人员的努力,最终将该案办成铁案,让犯罪分子接受法律的严惩,有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查扣的部分车辆


查扣大量房产证及相关材料



从该案侦办情况看,以古咏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放高利贷非法占有控制受害人房产实施犯罪,其惯用手法、基本套路通常如下:

1

第一阶段:利用受害人相关法律意识淡薄,急需资金,提出抵押房产证,借款月息5%-12%,并要求受害人与其办理房屋委托合同公证,将房屋处理权委托给该团伙成员,然后签订空白租赁合同,收据等大量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单方面带走后,以先收取一个月或两个月利息的方式(暨砍头息)、收取中介费、手续费等方式放款给受害人。逢年过节还以各种理由单方面收取双倍利息,增加贷款人负担,赚取暴利。

2

第二阶段:当受害人未能按时付息还款,团伙就利用电话威胁,恐怖暴力视频,上门骚扰,喷油漆,堵锁等各种方式恐吓受害人,甚至对受害人直接实施殴打,电击,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同时,该团伙还强制收取各种违约费用或单方面提高月息,利滚利的方式,致使受害人无力偿还贷款。

3

第三阶段:通过恐吓致使受害人让出房产,或者直接撬门进入受害人家中强行霸占,并盗窃受害人家中财物。当受害人报警时,团伙成员拿出受害人之前签订的委托公证、已填写好的空白房屋租赁合同、收据及虚假的银行流水,制造一种该房屋已经租赁给古咏长期使用,而受害人收取了租金后却耍赖的假象。同时,他们还利用手中与受害人签订的违背受害人意愿的合同及事后补填的空白合同等证据,起诉受害人,以达到长期占有房屋使用权甚至所有权的目的古咏涉黑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的行为符合“套路贷”犯罪特征。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妨害司法公正,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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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警讯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周文琼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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