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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宝妈做“兼职”赚了800元,没多久被刑拘!这样的钱挣不得!

桂林晚报 2021-06-27

想着要赚些奶粉钱,女子刘某点开了一个“网络兼职”的链接,并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等信息注册了账号,最终获利800元。


然而,这份“兼职”给刘某带来了麻烦——刘某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被用来洗钱、网络诈骗,她也因此卷入其中。


据秀峰公安分局民警统计,今年10月至今,民警已抓获13名身涉网络“兼职”犯罪的嫌疑人。

办张卡赚800元


“只要办张银行卡,注册支付宝,就能得800元!”今年3月,市民刘某注意到了这样一则网络“兼职”广告。


刘某回忆,当时她在家没事做,收入也少,想赚点钱。看到“兼职”广告,刘某按要求办理了银行卡,注册了支付宝账号,并给了对方操作权限。随后,刘某收到了800元“工资”。


11月4日,桂林秀峰分局百梓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一起网络信息犯罪时发现,刘某的支付宝多次参与网络诈骗转账,大量不明来源的资金经由刘某的支付宝完成转账。


经研判,民警将刘某传唤到案,并刑事拘留。


卖掉的账号用来洗钱


有类似情况的,不止刘某一人。


10月22日,百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女子蒋某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


蒋某说,当时自己怀孕不能外出工作,想挣点生活费。之后便把自己及亲朋好友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了“招聘方”。后被查明,这些支付宝账号被用来洗钱。


10月26日,蒋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另外,秀峰警方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梁某存在出售、出借其本人名下的银行卡供他人使用的情况,且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中存在多笔诈骗资金,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就在民警将梁某抓获时,梁某还不知道自己之前卖掉银行卡“惹祸”了。他说:“卖卡只是获利1000元,没想到捅出了大篓子。”


13人因“兼职”被刑拘


秀峰公安统计,10月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已经有13人因网上“兼职”买卖银行卡、涉嫌帮助网络信息诈骗被刑拘。


据民警介绍,这些嫌疑人中,有待业青年,也有“宝妈”,还有中老年人。他们中有些人,在买卖银行卡或支付宝信息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涉嫌违法,是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网络信息诈骗。


民警提醒,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买卖、租用银行卡和电话卡的,将会受到失信惩戒,担负法律责任,甚至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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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晚报记者陆鑫 通讯员唐妮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李富宁

值班主任丨刘教清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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