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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盘踞在兴安、全州的涉黑组织被端!警方披露相关细节......

桂林晚报 2021-06-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桂林警讯 Author 桂林警讯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邓某祯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至此,桂林兴安警方历时一年半侦办的、以邓某祯为首的这一长期盘踞在兴安、全州为非作歹的涉黑组织,即将迎来它的末日……



案情回溯

2019年初,桂林市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以邓某祯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全州、兴安一带为非作歹。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涉嫌多起涉黑恶违法犯罪,已成为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接到举报后,自治区扫黑办高度重视,遂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志军,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朱永辉多次听取案情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


2019年4月25日,兴安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随即开展线索核查工作。


嫌疑人邓某祯



在前期大量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专案组经过核实,成功掌握了关键线索,收网条件成熟,随即组织优势警力展开抓捕工作。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邓某祯、邓某发、廖某雄、胡某喜等25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在侦办此案过程中,由于案件线索跨度大、时间长,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调查取证地分布在广西、湖南、四川、广东等地,诸多不利因素,给办案民警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与挑战。工作中,民警还发现,由于邓某祯等人在当地为非作歹多年,当地群众对其是敢怒不敢言。面对民警的走访询问,因害怕其打击报复,很多群众都选择退避三舍、避而不谈。


该组织的行为有多恶劣,我们一起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

由于邓某祯等人的蛮横,垄断了当地的石场生意,原本的小路无法满足拉石车通行的需要,拓宽道路成了当务之急。为了拓宽道路,邓某祯等人不顾当地群众反对,也不顾道路的归属权,强行将道路拓宽。在此过程中,邓某祯与当地一名80余岁的村民发生冲突,怀恨在心的邓某祯在某天趁着夜色,手持棍棒冲进老人家里,对已过耄耋之年的老人一顿毒打……




案例二

2006年,因一名村民对邓某祯承包沙场提出异议,引起了邓某祯的不满,便伺机报复。一天,邓某祯趁该村民驾驶车辆外出,便故意驱车将其阻拦,继而发生争执。后两人来到派出所调解。调解过程中,邓某祯因不服民警调解,遂纠集同伙二十余人来到派出所,推搡办案民警,造成两名民警受轻伤,气焰嚣张,影响恶劣,严重干扰当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以邓某祯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全州凤凰、兴安界首及周边地区横行霸道、肆意妄为,其行为令人发指,当地群众反应强烈,不打不足以平民愤!



面对调查取证的困难,民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攻坚克难。



为收集邓某祯组织涉黑恶犯罪线索,市扫黑办、市局刑侦支队、兴安县局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在全州、兴安开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开收集关于邓某祯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涉黑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同时,县局民警一次又一次上门走访,一遍又一遍走进群众家里,用行动和付出感动了当地群众,也逐渐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历经一年半的艰苦调查取证工作,终于获取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巩固了邓某祯等人及其组织的涉黑恶违法犯罪事实。



经侦查,初步认定:2006年至2019年期间,以邓某祯为首,邓某发、廖某雄、胡某喜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为了非法获取全州县凤凰乡某采石场所占用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以及垄断石料销售权,对共同拥有该石山土地所有权的当地部分村民、石场承包经营者及当地采石行业竞争者等人,通过多次采取暴力、威胁、聚众造势等非法手段,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



邓某祯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生活秩序、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查封扣押涉案现金、票据


经警方查实,该组织涉嫌违反刑事案件25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7起。


同时,民警依法冻结涉案存款1424.1万元扣押现金310.8万元、汽车2辆、铲车1辆;查封房产4套、车库4个、商铺1个、石料3.61万方。


2020年11月10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邓启祯等20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9年期间,以被告人邓启祯为首的团伙逐渐发展成带有黑社会性质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全州县凤凰镇、兴安县界首镇一带,有组织的实施了妨害公务、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等具有暴力、威胁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攫取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共计2990万余元。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全州县凤凰镇、兴安县界首镇一带及采石场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启祯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14个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邓启发等其余19名被告人,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所涉及的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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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警讯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莫林骐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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