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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银女士投诉!林权证在手,被征用的林地补偿款却要给乡干部的亲戚?

桂林日报社 桂林晚报 2021-06-27



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村民银女士投诉说,她有林权证在手,且白纸黑字写明了四周界限。但是,2020年11月初,林地被修高速公路给征用时,她却被乡干部告知,那块林地的使用权不是她家的,征地补偿款要给另外一个村民吴女士。吴女士跟马堤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杨某是亲戚关系,故银女士认为当中存在猫腻。2020年12月2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






银女士:要把我家林地的补偿款给乡干部的亲戚


编注部分即为“争议地”


银女士家住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张家村平寨。2020年11月初,银女士父亲接到乡干部通知,他们家的林地被修高速公路给征用了,让他去山上测量面积,方便以后计算征地补偿款。银女士家一共有三块林地被征用,但乡干部只同意测量其中两块,称第三块林地的使用权是其他村民家的。尽管银女士父亲拿出林权证证明第三块林地的使用权是自家的,对方仍然没有对那块林地进行测量。随后,那块林地被打上了“争议地”的标签。



银女士介绍,那块林地面积0.689亩,自上世纪80年代初的“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后,那块林地的使用权便是她家的。2011年,林地确权之后,那块林地的使用权仍然是她家的,并且还有了林权证在手。不管是林业“三定”,还是2011年的林地确权,都有一个30天的公示期,均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她没想到,征地之时出现了这样的变故。


2020年11月中旬,马堤乡乡长蒙泽军找到银女士协商,说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就有人在那块地种菜种树,那人便是张家村新寨的吴女士的父亲,故吴女士认为那块地是她家的。银女士则拿出林权证来证明那块地的使用权自1981年以来都是她家的。之后,蒙泽军先后多次找银女士协商,提出银女士可以拿到部分补偿,从一开始的5000元,提高到8000元,最后提高到10000元,银女士均没有答应。


银女士出示的林权证明


银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两个姐妹都在桂林市区做生意,父母在村里生活。她家里希望得到一个“道理”,如果手中的林权证不明不白就被推翻了,怕接下来家里的麻烦事不断。


2020年12月中旬,蒙泽军组织银女士、吴女士、乡镇司法部门、县协调办工作人员协商。银女士发现,大家言语间都不认可她家那本林权证的合法性。乡镇林业站负责人说那本林权证有“瑕疵”。这次协调会没有取得任何成果。之后,这事暂时没有了下文。


银女士认为,她家林权证之所以出现不能证明林地使用权的情况,是因为吴女士跟马堤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杨某是亲戚关系,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在这件事情当中,她感觉自己不是在和吴女士理论,而是在跟乡干部理论。






吴女士:把我家的地划到了别人的林权证上


2020年12月29日,记者来到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张家村,联系上了吴女士,她不在村里,通过电话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吴女士说那块地是她家的自留地,不是林地。上世纪六十年代,她父亲在那里种玉米和红薯。上世纪七十年代,她父亲在那里种椪柑。上世纪八十年代,她和家人外出打工,就在那里种杉树,至今有30多年了。记者提到林业“三定”和林地确权公示时,她为什么没有提出异议?对此,吴女士表示,她上了年纪,不识字。另外,她一直认为那里不是林地,不会跟林权证扯上关系,所以也没有重视。这次征地测量,她才发现自家的自留地被登记到银女士家的林权证上去了。吴女士认为是政府部门搞错了。她也找过律师咨询,要解决问题还得政府部门下文件“纠错”。

吴女士告诉记者,马堤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杨某确实是她家亲戚,但杨某处事公平公正,没有参与这事的调解,她也没有因为这事给杨某打电话。

在马堤乡政府办公大楼,记者见到杨某。他告诉记者,关于那块地的纠纷他是知道的,因为他是乡政府负责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联系的人。吴女士是他岳母的妹妹,他和吴女士确实是亲戚关系。他说在调解过程中,他虽然没有作出书面回避申请,但实际上一直是回避的,绝对不存在什么猫腻的情况。







林地绘图员:银女士家的林权证没有问题


2020年12月29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马堤乡林业站沈姓站长,他给记者介绍了1981年“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情况,说那时候林地绘图比较笼统,同一块林地权属不清晰,存在一块林地多人持证的情况。2011年林地确权之后,村民手上有了林权证,绘图清晰,权属也清晰。但提到银女士家的林权证却没法证明林地使用权归属时,沈站长表示,林权证上的勘界图是按1比100的比例绘制,有可能出现误差。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马堤乡林业站刘姓副站长,在争议发生之后,他去实地看过。刘副站长说,那块有争议的地位于银女士家和村民苏某家林地交界的地方,一部分在银女士家的林地上,一部分在苏某家的林地上。“这样的话,那块地也跟吴女士没有关系?”对于记者这个问题,刘副站长说,2011年林地确权的时候可能存在画错图的情况,可能把耕地、旱地划到林权证上去了。现在需要政府和司法部门去村里实地调查,看看吴女士到底有没有一块地在那里,是不是将那块地划入林权证上去了。



对于刘福站长提到“画错图”的可能性,记者来到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带着记者来到档案室,翻找银女士家林权证的档案资料。记者看到,当年的绘图员姓阳,现为该局一科室主任。阳主任告诉记者,银女士家的林权证上的林地勘界图确实是他绘制的,上面标明四周的界限,即“四至”。当年,林地相邻山场的村民都签了字,也没有存在争议,这才将勘界图绘制出来的。他认为银女士家的林权证没有问题。不过,他也提到,现在有村民提出异议,那就拿出证据来,找乡镇政府和司法部门协商解决。






马堤乡乡长:协调不下来的话 就启动司法程序


2020年12月29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马堤乡乡长蒙泽军。蒙泽军介绍说,那块“争议地”确实在银女士家的林权证上,乡政府已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只不过还没启动司法程序。在1981年之前,那块地是吴女士家在种植。1981年之后,那块地分给了银女士家,但仍然是吴女士家在使用。2011年林地确权之后,地划到银女士家的林权证上。

蒙泽军提到,因为当年的林地确权时间比较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自留地、水田在林权证上没有标注出来,即把自留地、水田划到林权证上去了,致使林权证出现了“瑕疵”。蒙泽军认为,那块地的争议就是这样造成的。

蒙泽军提到,乡镇政府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调不下来,最后就启动司法程序。乡干部也把问题处理流程告诉给了银女士和吴女士。最近的一次协调是12月中旬,双方没有协调下来。目前,乡政府、林业和司法部门准备启动司法程序,等天气好一点,工作人员就到实地调查和走访,实事求是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然后把处理意见告诉银女士和吴女士,她们如果不接受的话,可在有效期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还是不能满意的话,那就走司法途径。


编后语

划定一条“土地边界” 树立一根“法治标杆”


一块土地,两户村民主张权利,一方拿出证书,一方提出异议。对此情况,马堤乡当地做了不少工作,组织多次调解协商,但是纠纷依然没有解决,反而更加扑朔迷离。

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下,实事求是地引入司法介入,应是破解迷局的好方式。我们看到,当地乡政府、林业和司法部门已准备启动司法程序。我们希望看到,通过工作人员的实地走访调查,依法依规得出结论,最终厘清土地权属。如果林权证登记无误,就应当及时确认权利归属。如果林权证确有“瑕疵”,就应当给出切实证据予以纠正。无论最终结论如何,都应该经得起检验,用客观与公正说服人,让当事各方都能信服。至于该事件中是否存在其他“猫腻”,当地也应该给出明确结论,最终取信于百姓。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希望这件纠纷能够得到圆满化解,通过划定一条“土地边界”,从而树立一根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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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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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丨周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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