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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禁令丨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共产党员 2022-10-26
纪律 禁令
【 违纪案例 】 李某,中共党员,某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在朋友聚餐时,对中央对港政策品头论足,否定“一国两制”,被人拍照录像后传至网上,造成恶劣影响。
【 禁令解析 】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行为,是指违反规定,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突出表现,也违反了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个有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尾大不掉、妄议中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求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党中央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 纪法适用 】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 廉政提醒 】

  “妄议”两字的关键是“妄”,发表的是“妄言妄语”,就是无中生有之议、歪曲事实之议、僭越规矩之议。党员如果通过公开的方式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造成的危害将是极大的,必须严肃处理。当然,严禁“妄议”并不是不要正常的批评意见,也不是不讲自由,而是以正确的渠道和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大家一定要学透彻、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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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责编:张明宇

编审:陈卫平 陈竞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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