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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四川疾控发布省内流动、来川返川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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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9月19日发布)
9月18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8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4例,内江15例,泸州1例,宜宾1例,27例由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成都2例,宜宾22例,内江2例,泸州1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7例:外省返川闭环转运人员4例,内江31例,达州6例,宜宾4例,广安1例,泸州1例。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在成都)。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1例(在成都)。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6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9月18日21时,
四川疾控发布健康提示,
对来(返)川人员和省内跨市(州)
流动人员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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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返)川流动人员要求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万宁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对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2、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十大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近期,我省21个市(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较大。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