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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简单!16年,700余件刑事案件,他做到了零失误!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公诉一处副处长,“全国模范检查官”。
王盛大学毕业后,进入台州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在办理第一个一审案件时,他就差点办错案:这是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告诉王盛,他在侦查机关所做的笔录不是其真实意思,他还特别指出自己在笔录中做了一个特殊的记号。
王盛翻开案卷,仔细核对,果然发现了这个“特殊记号”。犯罪嫌疑人在签写“以上看过与我讲的一样”这句话时,特意在“一”字上面加了个很不起眼的小黑点,这样,意思就变成了“以上看过与我讲的二样”。王盛意识到这关系到一个人的清白,又仔细审查核实证据,最终因为此案存在多处证据缺陷,作了“存疑不起诉”处理。
16年来,王盛办理了700余件刑事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因为他深知,每一个案件,轻则关乎公民的自由,重则涉及生命。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造成一起冤假错案,给当事人的一生带来无可挽回的伤害。
王盛说:“我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但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许多的荣誉和鲜花。其实,在我的身边,还有许许多多和我一样的检察官,是他们用默默的坚守和无悔的奉献铸就了我们胸前庄严的徽章,他们也是‘最美’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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