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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又在全国树立了标杆!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万元

2017-02-10 浙江发布


  扶贫工作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的“牵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出了一系列事关“三农”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浙江以此为遵循,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方式、农民生活方式、乡村治理方式的深刻变化。




  浙江省昨天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过去一年浙江“消除4600”成果得到有效巩固:2016年,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169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增幅达19.2%。扶贫开发正朝着“高质量、均衡性”发展目标不断迈进,在全国树立了标杆


  破万元大关,也意味着浙江自2013年启动实施的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早在2015年,浙江就已全面消除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率先五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省份,26个欠发达县完成了整体“摘帽”任务

  浙江9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分布在26县,这26县人均GDP仅为全省的60%,最低的县仅为全省的21%。


农村经济新业态


  2013年,省政府启动实施了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在继续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农家乐、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经济新业态,有效带动了低收入农户持续普遍较快增收。


  2016年全省农家乐营业收入达到290亿元,其中26县农家乐营业收入达到56亿元,增幅达到35.6 %,低收入农户从业人员4.5万人,近四年来全省农家乐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均以30%以上的幅度递增。在刚刚过去的七天春节假期,衢州全市农家乐共接待游客265867人次,同比增长40.11%;营业收入1984.822万元,同比增长40.25%。


  农村电子商务业发展迅速,26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241亿元,增幅达到55.7%,低收入农户积极参与网点开设和相关配套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衢江区以“企业+基地+农户”为基础,动员低收入农户以自有资源+扶贫资金投入与企业合作共同发展产业,通过“众筹”方式在板栗树上种植铁皮石斛驯化苗,实现低收入农户三年增收17940元。

融入“四化”进程


  推动26县和低收入农户在融入“四化”进程上取得新突破。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走人口集聚、产业集约、城乡互促共进的统筹发展之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26县和低收入农户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实施“小县大城”战略,推进高山远山群众下山搬迁、重点水库群众出库搬迁、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避让搬迁、偏远海岛群众离岛搬迁和震区避灾搬迁。2013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完成异地搬迁农户6.78万户、22.43万人。



创新考核激励机制


  从2015年起,省里对26县不再考核GDP及相关指标,主要考核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居民增收等工作,并实行差别化奖励,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26县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帮扶举措精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扶贫帮扶新机制,确保绝对贫困现象不出现反复,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幅在10%以上,力争2020年超过1.5万元。


  浙江在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的同时,因地制宜加大来料加工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业等扶贫力度,积极挖掘农业文化,壮大提升特色小吃、传统手工艺品等乡土产业,拓宽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增收门路。实现低收入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确保全年对低收入农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规模超过20亿元。


编辑:李洲媚

责编:缪歌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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