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学前教育又有好消息|浙江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4月1日起施行

2018-02-28 浙江发布

  幼儿园是小朋友们快乐成长的重要场所,学前教育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都非常关键,也一直倍受关注。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已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从2018年开始,确定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500元/生•年。意见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据调研发现,当前浙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不再是规模问题和资源整体不足问题,不再是大力投入建设幼儿园硬件的问题,而是通过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从而实现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问题;不再是政府不投入而是政府如何投的机制问题。


  全省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模式不同,各地公办园、民办园占比差异较大,反映在生均经费上差异巨大,如杭州市城区以公办园为主,生均经费远高于以民办园为主的衢州、丽水、金华地区。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需于2018年12月底前将制定出台的本地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建立符合学前教育特点的

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

  通知提出,各地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必须以学前教育成本为依据。学前教育成本至少应包含幼儿园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


  各地根据成本项目、配置标准和市场价格测算每生每年的学前教育生均成本。学前教育生均成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在园幼儿数。



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最低标准500元/生•年

  从2018年开始,确定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500元/生•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将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为什么定在500元/生•年?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成本项目的配置标准和市场价格测算,一级园的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成本在1000-1200元左右,二级园在800-960元左右,三级园在680-800元左右。


  按照省教育厅学前管理系统数据统计,2016年末生均公用经费低于500元的幼儿园有 2938所(其中民办2454所),有17个县(市、区)整体平均值低于500元。


  将最低标准定在500元,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650元、初中850元水平线相承接。


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不得低于省定最低标准

  在省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应结合本地区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且标准高于省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降低已有标准


  • 已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但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应及时调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水平

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一致


  对辖区内符合条件(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等级园标准以上,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的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一致


  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筹集办学经费,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其面向社会提供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纳入所在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扶持体系。



  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应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并自2018年起按相关要求向当地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决算。2018年起,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不得再给予财政补助。


  2018至2020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机制建立情况和补助标准,结合工作绩效等因素安排一定奖补。对未达到省定最低标准的地区,予以通报,并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文件全文


>>>>

推荐阅读


编辑:李洲媚

责编:缪歌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