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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浙江发布 2020-08-26


  近日,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同意撤销祯埠乡建制,设立祯埠镇,其行政区域为原祯埠乡的行政区域。调整后,祯埠镇辖8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祯埠村。


  同意调整船寮镇管辖范围,将仁川、雷石、西村3个行政村改由青田县政府直辖。调整后,船寮镇辖1个居民区、3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黄言村。


  同意撤销石溪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青田县政府直辖。有关县政府直辖区域调整并设立街道办事处事宜,由丽水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青田县自行调剂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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