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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海宁市新增9例阳性病例、平湖市新增1例阳性感染者

浙江发布 2022-05-21


  4月7日18时到24时,嘉兴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9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为集中隔离人员。详情↓↓

关于海宁市新增9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7日18时到24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9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为集中隔离人员。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33例,新增的9例主要活动轨迹后续将向社会公布。


  病例125:徐某某,男,65岁,现住地址: 硖石街道水月亭14幢2单元,工作地址:硖石街道锦霞家常菜(太平弄1-1号)。


  病例126:盛某某,男,58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竦秀社区润景嘉园26幢。


  病例127:金某某,女,47岁, 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新城市花园13幢1单元,工作地址:硖石街道芙蓉横街79号点睛布艺坊。


  病例128:夏某某,男,50岁,现住地址: 硖石街道锦田家园58幢1号。


  病例129:余某某,女,14岁,现住地址:海昌街道海马里小区20幢2单元。


  病例130:沈某某,男,16岁,现住地址:海宁市斜桥镇祝场村沈家场25号。


  病例131:刘某某,男,53岁,现住地址:海洲街道联合路417号(联合路和海宁大道交叉口)睿柏云酒店5楼。


  病例132:葛某某,女,4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东湾11幢,工作地址:有家房产中介(西南河后街29号)。


  病例133:顾某某,女,6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文景苑17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4月7日22时—4月8日8时,嘉兴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详情↓↓

  4月7日22时—4月8日8时,平湖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截至4月8日8时,平湖市本轮疫情累计确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4例。


  感染者4:曾某,现住平湖市新仓镇东大街56号。


  3月31日

  7:18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4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月1日

  7:23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4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49新仓镇纪联日用品超市


  4月2日

  12:02新仓镇建桥综合商店

  12:3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月3日

  7:41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5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月4日

  7:28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5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50纪辉小吃店


  4月5日

  7:38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5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月6日

  7:46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8:0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49传宝商店


  4月7日

  7:30传宝商店

  7:35小太阳童车厂边上早餐摊位

  7:50浙江凯露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0芦川花园朝阳苑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来源:海宁发布、平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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