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举行了一场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今天,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首场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会现场,发布人还就大家关心的问答作了解答。
诸葛建介绍,为加快“政策直达”,省经信厅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推进:
重构组织体系。建立政策直达省市县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对惠企政策的线上发布和兑付、地方审批兑付平台改造、数据质量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强化,形成高效运转机制。
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让企业在最急需资金的时候迎来及时雨。截至5月11日,根据“政策直达”平台监测,全省共向企业兑付各类财政补助资金372.62亿元。
加强督查考核。省政府对政策直达快享进行督查,实时晾晒各地政策兑现进度,审计部门也将对涉企专项资金兑付情况进行监督,对政策兑现不及时、政策悬空不落地以及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予以通报和问责。
早退快退。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关键一招,规模大、分量重、市场主体受益多。突出“早退”“快退”,确保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4月底前一次性退还,确保符合条件企业的退税大头在上半年完成,1—4月浙江实现增值税留抵退税749亿元,其中4月当月就退了634亿元,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现金流支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留抵退税专项资金310亿元、其他减税降费专项资金94亿元,助力基层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
早兑快兑。浙江“5+4”政策体系特别是助企纾困政策涉及面广,类型多,省财政厅通过精简程序、预拨、刚性兑付等方式,推动各项财政惠企资金直达快享、及早发力,确保政策、资金跑在风险前面。同时,还建立了厅领导对口联系制度,由每位厅领导对口联系1—2个市,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位。
快发快达。政府专项债券是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工具,省财政厅一方面积极争取更多的专项债券额度,另一方面切实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力争专项债券在二季度发行完毕。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已下达浙江新增专项债券2325亿元,居全国第三。1—3月,浙江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95亿元,发行进度位居全国前列。
毛鹏岳介绍,根据国家部署,失业保险稳岗位防失业方面主要有三项政策举措:
实施降费率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单位、个人各0.5%),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满足一定条件,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将根据国家部署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
毛鹏岳介绍,浙江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阶段性缓缴政策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下一步,浙江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做好贯彻执行。
刘炳荣介绍,今年国家新出台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次,浙江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多个方面、用更大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其中涉及税收方面的,既有免税政策、又有减税、缓税、退税政策,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组合拳”。
免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减税政策。
涉及企业所得税有三方面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加力,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延续2.5%的税负率;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由10%降到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再加力,2018年,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上升至75%,2021年制造业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今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也提高到100%,进一步激发创新动力。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再加力,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继续准予一次性扣除。对于中小微企业购入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出台新政策,按最低折旧年限,适用全额或减半的一次性扣除政策。
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这里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覆盖全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缓税政策。主要是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延缓缴纳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退税政策。今年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优先支持的是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集中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还阶段性取消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纾困解难。4月份,浙江已有15.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留抵退税6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有15.24万户,占比95.8%,共计退税361亿元,占比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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