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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实施!浙江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近日,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的通知,并将于4月25日起实施。
《若干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具体包括:
推动货物贸易
创新发展
文件鼓励临时进境货物通过担保机制暂时免缴关税,简化了专业设备、展品等货物的进出境流程,延长复运期限有明确路径。
同时放宽对进口葡萄酒标签的限制。海关不得仅因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存在印刷错误、缺少背页说明、证明填制存在瑕疵等微小差错或细微差异而拒绝给予货物优惠关税待遇。优化预裁定作业流程,实施人工预审,企业在预裁定到期后及时重新申请预裁定,海关从速完成审核,确保预裁定决定的延续性。
支持贸易
无纸化
积极推动“单一窗口”系统与国际间的深度对接,实现申报信息和监管数据共享,提升通关效率。支持高水平建设浙江实施自贸协定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银行基于电子提单进行信用证、融资及离岸贸易的真实性核验,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仓单平台接入海外仓储、物流、支付等基础设施。
加快数字经济和
数字贸易领域开放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严厉打击对线上商业活动消费者造成损害或潜在损害的诈骗和商业欺诈行为。
在数字经济领域,完善跨境电商支付结算体系,允许符合条件的电子仓单平台接入海外设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探索推进
跨境数据流动
研究制定浙江自贸试验区内需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探索建立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和新型跨境数据管理模式,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
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心,拓宽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许可、融资、保险等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穿透式收益分配机制,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流转。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数据跨境流通中的运用。
优化
营商环境
给予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内部专家随行家属入境便利,强化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与国际间如泰国等地的数据互认与人才交流。
对经营主体已获取的专利,主管部门可通过数字化平台提供相关专利的检索、法律状态查询等服务。拓宽数字领域专利快速审查服务通道,提升专利快速预审服务能力,缩短数字领域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周期。
支持企业、商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包括自愿审计和报告、实施基于市场的激励措施、自愿分享信息和专门知识、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鼓励其参与制修订自愿性机制环境绩效评估标准。
编辑:缪歌妮
责编:沈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