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机器人在制造、养老陪护、家庭服务等场景应用,浙江出台实施方案
日前,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加快推动浙江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催生形成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有效引领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培育省级及以上高能级创新载体5家、企业研发机构30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项,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
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培育链主企业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产业链优势;
人形机器人产业协同布局和集群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2个,打造示范应用场景50个,标志性产品在重点领域规模化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
产业配套与创新发展生态进一步完善,产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全省整机年产量达到2万台,核心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关联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
以整机制造为引领,推动整零布局协同化
打造杭甬整机引领区。支持杭州搭建“公版”通用整机平台,满足不同场景下个性化功能的二次开发,重点发展通用人形机器人;面向健康养老、商业服务和特定场景应用需求,发展服务人形机器人和特种人形机器人。支持宁波聚焦制造领域,重点发展工业人形机器人。
布局培育零部件协同区。发挥杭州、宁波专精特新企业集聚优势,提升执行控制部件、新型传感器、电子皮肤、先进材料等关键部件供给水平。支持温州、绍兴、丽水依托电机和轴承产业优势,发展人形机器人专用电机、机电执行器、轴承等零部件。支持台州、衢州等地结合产业优势,发展精密减速器、伺服系统和新型编码器。发挥湖州、嘉兴长三角区位优势,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零部件配套产业。
建设智能系统赋能区。支持杭州围绕人形机器人“大脑”“小脑”、感知等智能系统,突破具身智能技术,赋能人形机器人智能化水平提升。鼓励大模型企业开发适配人形机器人的通用多模态大模型,加速“大脑”训练,强化语音交互、逻辑推理、任务规划等能力。鼓励人形机器人企业开发运动控制、平衡协调等专用模型,熟化“小脑”能力。聚焦视觉、听觉、触觉,搭建多模态感知系统,提升多传感融合处理水平。推动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与机器人融合创新。优化布局智能算力,构建云边端智算云中心,探索“机器人即服务”的灵活部署模式。
以企业创新为主导,推动技术攻关体系化
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将人形机器人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梳强化人形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围绕整机、关键部组件及智能系统组织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承担国家“人形机器人”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专项。
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建设人形机器人产业链中试平台、中试公共服务机构,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产品化和产业化。推进人形机器人整机、减速器和控制器、传感器和编码器、伺服系统等核心产品的研发攻关及产业化,在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中给予支持。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等政策中,加强人形机器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等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强化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各地加强与省内外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引进落地或共建人形机器人高能级研发机构,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布局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企业高水平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企业科技创新载体。组建省人形机器人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促进有组织的技术攻关和有导向的市场应用。
以强链补链为核心,推动产业培育集群化
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引。发挥浙江关键零部件配套优势,引进国内外人形机器人整机头部企业及人才团队。跟踪掌握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进程,围绕长三角人形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提前规划生产基地,积极引进整机生产项目。通过链主企业带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招投联动等方式,精准招引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专精特新企业和高端人才。建立技术引进、资本对接、项目落地、企业培育的全流程招引机制,省市县协同开展精准招引。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人形机器人项目纳入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加强要素保障。
培育壮大企业群体。瞄准高校院所和重点人才团队,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服务,挖掘培育早期项目,超前开展企业孵化。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加强高成长预期整机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人形机器人“链主”企业。开展企业成长潜力分级分类评价,探索差异化要素配置方式,加强人才、金融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人形机器人企业群体。
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发挥杭州、宁波等地科创资源优势和整机企业带动作用,谋划建设人形机器人未来产业先导区,辐射带动全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依托孵化器、科技园、专业园区培育建设人形机器人专精特新产业园,打造项目承载地、协同配套生产基地和场景应用示范地。通过先导区攻坚任务“揭榜挂帅”方式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场景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引育机器人检测认证机构,开发高效检测设备,鼓励与国内外知名检测认证机构合作,推动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建设人形机器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共享加工、知识产权、产需对接、技术培训等方面,集聚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资源高效对接。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场景应用多元化
“人形机器人+制造”场景创新应用。聚焦汽车、家电、纺织服装等领域,建设示范场景,提升人形机器人工具操作与任务执行能力。加强人形机器人与设备、人员、环境及多机器人的协作交互能力,提升柔性化定制化作业能力,深化典型制造场景的系统集成,分级分类打造示范产线、示范车间、示范工厂。把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建设纳入未来工厂评价内容,鼓励各地在生产方式转型、智能制造等项目中予以政策支持。
“人形机器人+服务”场景创新应用。拓展人形机器人在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在迎宾接待、养老陪护、家庭服务、商超导购等多元化服务场景中的应用,依托商业中心、服务中心、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建设示范场景,鼓励在未来社区、示范街区建设中探索应用人形机器人。面向高低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恶劣作业场景需求,强化复杂环境下本体控制、精确感知、精准操作等能力,发展消防、巡检、救援等特种人形机器人,提升特种作业效率与安全性。
实施“人形机器人+”应用示范工程。面向制造、商贸、建筑、医疗、养老、应急、家政等领域,建立人形机器人场景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建设“人形机器人+”体验中心,增强用户体验感和接受度。发展面向用户特定需求的定制化产品和服务,享受“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常态化供需对接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汇聚用户需求,推动人形机器人应用落地。创新应用推广模式,通过短期租赁、共享服务、智能云服务等方式,加强应用推广。
以服务保障为支撑,推动创新发展生态化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人形机器人产业培育协同推进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技术攻关、项目招引、示范应用等工作。建立长三角协同发展机制,推动科创资源共享、应用场景开放和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建立企业培育库和重点项目库,开展行业监测和跟踪服务。
加强金融支持。依托“4+1”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组建人形机器人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资,发展耐心资本,加大人形机器人投资招引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人形机器人企业的融资和保险支持力度,针对人形机器人企业特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研发失败保险等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
加强人才保障。将人形机器人领域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通过引才计划、布局海外研发机构、合作交流等方式,面向全球引进人形机器人战略人才、青年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高校开设人形机器人相关专业,校企合作培养跨学科交叉复合型和工程型人才,在人形机器人领域优先支持培育认定一批卓越工程师。
加强交流合作。利用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平台,推动与重点地区及人形机器人头部企业的产业合作。鼓励人形机器人相关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展会、申请境外专利授权、争取产品认证,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迈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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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季群雅
责编:沈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