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不强制师生家长点赞、网络答题!不排老师上街值勤……闽教师减负清单来了
先说题外话↓↓
哈尔滨学校寒假通知来了!
8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说,根据疫情形势和我市实际:
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在元旦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学生自2021年1月1日起放假,教职工正常上班,学校自1月16日起放假;
初中毕业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自1月16日起放假;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幼儿园放假时间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
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教师新学期开学前一周返校,做好新学期各项开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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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有18条!
以下是原文↓↓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闽委办发〔2020〕24号),要求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一
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部门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
2.不得多头重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3.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中小学校和教师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二
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4.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5.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
6.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7.不得允许商业活动、商业广告或借机收费的活动进入校园。
8.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
9.不得随意让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10.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或通过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
三
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11.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表格、报材料现象。
12.除政府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提请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批备案。
13.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重复调研。
14.严格限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四
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15.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除此之外,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16.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17.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18.各部门召开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
福建省出台规定后,
厦门也会出台相应规定。
为什么我们那么期盼教师减负清单出台?
因为只有教师减负了,
家长的一些负担才有可能被卸下。
但是,现在看来,
有规定、有清单还只是第一步,
关键是落实啊!
在外省纷纷出台不能让家长批改作业的规定后,厦门一些家长非常羡慕,纷纷在问:厦门何时出台?
其实,厦门早就出台学校不能布置家长作业的规定了。
把宁静还给学校
把时间还给老师
学校要提前放假?省教育厅这样说……还有,送老师特制锦旗的男子找到了
家长拿“教啥啥不行,叫家长第一名”的锦旗送老师?有反转!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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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佘峥 综合:福建教育微言
编辑:蒋含 值班主编:林燕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