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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规定,校园欺凌者不得推荐为定向生,中招录取时最后投档

厦门日报社 / 厦门招考 2024-04-13


连续数起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发生后

校园欺凌成为关注点......




向校园欺凌说“不”

一地教育局动真格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明确考生初中期间有校园欺凌等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


指标到校生,类似厦门的定向生。










具体这样规定










成都市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正面、负面清单:


✔ 在中考录取中,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等正面清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指标到校生或在录取中优先投档;


✔ 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等负面清单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




有什么影响?


据了解,成都的中考招生分为填报志愿录取、指标到校生两种方式。指标到校生占市直属学校、各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其中,区域指标分配到校的,不需要参加中考;市指标到校生需要中考,成绩达到“重点线”可被录取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要求,成都市进一步完善“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


成都中考政策中提到,让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有利于破解唯分数论,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有人欢喜有人忧


不过,这一规定让人欢喜让人忧。



支持者

支持的人认为,暂且不论实施效果如何,这是一个好的开头。被欺凌者的遭遇会影响一生,那么,欺凌者也该受到同等的影响。


此间评论认为,梳理近年来见诸媒体的校园霸凌案件,会发现,不少学校习惯性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是寄望于在学校“内部消化”。这背后有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所谓学校声誉等各种因素的考虑。


评论认为,如果霸凌者确实属于初犯、轻犯,在学校迅速处置过程中能真诚悔过,争得受害者及其家长的谅解,这样的做法倒也无可厚非。但事实上,众多的校园霸凌行为、事件乃至案件,学校循着强行“内部消化”思维是消化不了的。


不过,有时候也不是为了遮丑,而是校园欺凌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一年教师节,《厦门日报》策划一组访谈,其中有位老师提到自己教师生涯中的遗憾之一是:对校园欺凌行为认识和处理不到位,以至于让个别学生有心理阴影。


这位老师说,有个女生在事业成功后回来告诉她,读书时被班长在厕所打了一巴掌(打得不重,意在警告),至今想起来心里仍然很难过。她当时很惊讶,因为她对这事完全没有印象。学生说,你后来知道了,就批评班长两句,要求不能这样,再安慰我两句,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件事给这位老师很大的“刺激”。她说,日后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对于弱势一方,都无条件接纳和关注,她常跟学生们说,不管你有没有做错什么,对方都没有理由欺凌你,老师都无条件支持你帮助你。




担忧者

但是,多数人对此表示担忧——谁来认定?谁来监督,认定的程序和标准是什么?


一种观点认为,这相当于给学校或家长一个给孩子贴标签的权利,毕竟我们也有和同学们追逐打闹的学生时代。


本市一位要求匿名的老师说,小学特别是低年级的孩子,不时有打打闹闹,分寸掌握不好,就有小事故发生。但是,一些家长动不动就冠之以“校园欺凌”,提出处理孩子等要求,经常是两边家长,或是家长和学校还没有扯清,孩子们已经和好了。




还有人认为:有用吗?

有人认为,欺凌别人的小混混还在意中考投档吗?



当地教育局回应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校园欺凌者中招最后投档”回应,“这是一种导向”。他介绍,对于校园欺凌行为,学校清楚具体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对于认定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其档案中会有记录。


据介绍,当地并非首次施行此项规定,成都市2022年和2023年的中考政策均有提及。其中,《202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还明确,2022年,成都市将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作为指标到校生的推荐依据,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



如何判定“校园欺凌行为”?


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欺凌给出了明确定义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语言也是校园欺凌的一种。




专家解读


教育部基础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委员会委员刘春建3月18日在“瞭望智库”发文称,具体到校园事件中,有四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① 蓄意;

② 重复且长期对待;

③ 明显权力优势;

④ 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

“如果欺凌事件初期得不到及时干预随着欺凌者权力优势经验的积累,被欺凌者就会像猎物一样被一口咬住很难脱身”。


家长和老师既可能毫无觉察也可能手足无措。正是因为存在一些认知误区和处理方式的不当,让孩子遇到欺凌时不敢大声说出来:

一是认为被欺凌是可耻的;

二是认为被欺凌者“玻璃心”;

三是简单以打骂方式教育学生;

四是老师或家长就是欺凌发起者。



你曾经遇到校园欺凌吗?

你怎么看成都中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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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佘峥 综合:中国青年报

编辑:苏冬妮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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