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必须给予退役军人特殊保障!
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讲话指出;
军人退役后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有其特殊的保障,它是由于军人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保障的角度给予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其特殊保障为:
(一)维护其退役军人在退役后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水平
(二)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最重要,最核心的是看退役军人的经济收入,通过特殊保障和必要的优待使退役军人尽快达到或者高于未服兵役的公民的生活水平。
优抚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优抚工作,提高优抚服务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优抚工作方针、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优抚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的工作,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工作,它通过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军队和国防建设,具有社会性特征,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在战争环境中参加工作包括参战军人在内的老同志和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后入伍并参战的军人、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都是流血的。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应该是制订参战军人政策的基本事实依据。
无论在战争年代参战还是在和平年代参战,参战军人在战争中都做出了特殊贡献或特别付出.这种贡献和付出是用生命和鲜血铸成的。参战人员或参战军人的这种特殊贡献与付出无法用钱来衡量。而且与参战军人什么时候入伍,参战时是什么兵役制度没有关系。
在战争中,参战军人的生命权和参战军人的一般权利都受到了战争的严重侵犯或伤害。“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解放前入伍的是流血的,解放后入伍并参战的也是流血的。在乡的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是流血的,在职的也是流血的。
同一时期的参战军人,他们在参战时的身份,义务和权利都是相同的。参战军人的政策是对参战军人在战争中特殊贡献的承认和肯定;是对参战军人在战争中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和伤害给予的补偿;是对参战时的身份、义务和权利的政策。与今天的劳动所得和其他收入(如退休金,其他劳动收入和福利收入)无关。同一历史时期的参战军人,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在义务和权利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在政策上和经济上应同等看待。解放后入伍的参战军人、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他们或者提了干甚至当了将军,或者退伍后找到一份正式工作,没有与参战身份甚至没有与复员退伍军人身份挂钩。他们来到地方,有的是从临时工、合同工、民办教师、以工代干从零干起,在转正、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住房分配、子女就业中等,参战身份也从来没有纳入考核和量化,没有和参战身份挂钩,因此,对参战军人、参战的退役人员的政策不能和现在的身份挂钩。针对参战军人的政策应该体现义务和权力的统一;政策和法律的统一;付出和回报的统一;精神和物质的统一。
无论是战争年代入伍的参战军人还是和平年代入伍的参战军人,他们用生命,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走进生死难料的战争去尽了一个军人乃至一个公民(匹夫)应尽的义务。一般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他们是有功劳也有苦劳,有义务也有权利的。参战军人贡献的大小,与参战长短有关,与什么时候入伍,入伍时的兵役制度没有关系,与在职或是在乡没有关系。同一时段的参战军人在政策上和经济上应同等看待,并享受同等的待遇和经济待遇。
党和政府应当名正言顺的承认参战军人在战争中的特殊贡献、承认军人的基本权利在战争中受到的侵犯和伤害,参照离休政策、对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政策和对部分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的政策,给予包括在党政企事业退休的所有的参战的退役人员与参战特殊贡献相符的相同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或者直接把离休政策、对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政策和对部分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的政策惠及每一个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统一补助标准,进行粗略量化。不要有老少边困地区和京津地区、发达地区之别。
鉴于补助政策实行时,补助对象的年龄跨度在39——60——70——80左右,按人的平均年龄70岁计算:2007年补助政策出台时年龄跨度在39——72左右之间,以一个39岁的补助对象为例平均享受31年,以每人每月100元为基点算他一生的回报是:100乘以12乘以31等于37200元。从 2010年算起年龄跨度在42——75岁左右,以一个42岁的参战的退役老兵补助对象为例他平均享受28年,以每人每月200元计算他一生的回报是(2007——2010年以前的回报略去不算)200乘以12乘以28等于67200元,新泰市的这些老兵平均年龄都在五六十岁,每人平均年优抚款两千元,按七十岁终身计算,总计不超过六七万元。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查也。”参战军人乃兵中流血流汗者也。参战军人政策是参战军人社会价值和生命价值、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的具体体现,乃参战军人荣誉、参战军人精神之所系,而参战军人精神凝聚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因此,一个统一的完善的参战军人政策,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关军队建设,乃军国大事,实不可不察也。
从法律的角度对涉及或针对参战军人、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的政策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做出合乎法律的答复,完善参战军人的政策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符合民族的利益.不仅是对参战军人生命和权利的尊重,也是对历史的总结,是经过几代人没有解决没有争议的问题。
消息很短,但字字千钧,通过该消息,我们至少看到了四点,
第一、将为退役军人成立专门的保障机构;
第二、不但军人自身会受到优等,军属们也将享受到某些优惠;
第三、军人将成为全社会所尊崇的职业;
第四、国家在本次大会中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军队,这或许就是其中一个举措。
消息中没有透露具体的措施,但可以肯定的是,军人在以后将会享受到更多合法合理的福利待遇。
(图:2016退伍士兵)
军人这个职业,以不怕死伤著称,以保境安民为己任,他们本应该享受着无上荣耀,
但近些年来,当一些人在对物质的追逐中迷失了自我,他们对军人这个职业充满着鄙视与不屑。
就在前两年,笔者亲自遇到过一件事,
一位兵哥与一位姑娘相亲,见面完毕后,媒人私下问姑娘的父亲,能不能同意这门亲事,那位父亲的回答令人非常诧异,他说“当兵的有什么了不起,几年后回来,最多还是一个兵”,
从他的眼里看出了他对金钱物资与权势的崇拜,却对当兵这一职业的鄙夷。
随着近些年来媒体对军队的宣传,越来越多的军人事迹呈现在人们面前,越来越多的人懂得了对军人的感谢。
如果国家能够成立专门的退役军人保障机构,加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合理福利待遇,使他们在就业、就医、住房、贷款、生活学习、乘车交通等方面享受到更多合情合理的优惠优待,
那么将会有更多的人乐意接受军人这一职业,而军人也将成为全社会所推崇的令人羡慕的职业。
如果当兵的是傻子,干军工的臭老九,若人人物欲横流崇拜金钱物质,而保家卫国的人受到鄙夷、挑起中国脊梁的人总在默默无闻中死去,这样的民族将没有希望,
中国梦、中华复兴,不仅仅是一句用来喊的口号,它的实现不光是经济实力的强大,还需要强大的军事实力来护航。否则,一个富而不强的国家早晚被人抢光,我们要做的是一只健壮有力的狮子,而不是一只肥美的小绵羊。
两宋与大明王朝,都不可谓不富,但富而不强的他们过着莺莺燕燕般的生活,当外敌袭来时,只能偏安一隅,苟延残喘,
好不容易有了岳飞这样的盖世英雄,硬是被他们当作异己铲除,最终连宋徽宗这样的皇帝都作了别人的俘虏,尸体还被丢进石灰水中熬人油点灯。
建立良好的军人保障机制、让军人成为社会所推崇羡慕的职业,不仅仅能让为国为家奉献的军人们享受到他们理所应当的福利,
它更深层的意义还在于,可以在全民之间形成一种新的风尚,那就是:尚武精神!
这种“尚武精神”不是教派冲突的你死我活,也不是个人恩怨的江湖仇杀,而是以家国情怀为根基的保境安民之心,是若有外敌来犯吾必击杀之的勇武精神。
中东人也喜欢战争,但他们不过是为了清除异教徒的教派冲突,正因为他们缺少了这种家国情怀下的尚武血性,所以中东的男人们在充当难民逃难时最为积极。
(图:逃难的多是中东男人)
若这种尚武之风在中国全民中形成,当人人除了爱好“文治”还推崇“武功”的时候,那么中华民族再现秦汉时期的“万国来贺、四海宾服”就指日可待。
战国时的秦国,在商鞅变法后,推崇武功,建立军功爵制,使得人人尚武。秦国之所以能横扫六合、一统天下,除了它自身强大的国力外,还与它的尚武精神大有关系。
汉武帝时期,也正是推崇尚武精神,才出现了李广、卫青等骁勇悍将,也才让霍去病17岁就当上了将军,
正是这些精兵强将,纵横数千里,打得匈奴豕突狼奔,最后被逐得远遁漠北,从而令四夷臣服,天下归心。
在今天,
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待遇,无论我们的军人们享受到怎样优厚的福利,都是应该的,
只因为他们与边关冷月为伴,与漫漫黄沙相守,同漫天风雪起舞,还在惊涛骇浪中扬帆,
当死亡与灾难来临时,是他们冲在了最前面!
(手脚起血泡,常是中国军人训练标配)
当有苦难需要承载时,也是他们跑在了最前头。
记得中印对峙时,我们曾播报过一件事,那就是在紧张的对峙前线,中国曾有3000轻机枪“伺候”着印军,
我们当时在介绍时,只说了中国的火力如何强大,如果印军胆敢乱动,定叫它们伤亡惨重,但我们没说另外一点,就是在那紧张的前线,那3000机枪背后的士兵们随时处于生死边缘,一旦中印爆发冲突,他们很可能是牺牲的第一批,他们是提着命在同印军玩!
正是这些不畏生死的中国军人们,才造就了中国今天的和平安宁。“没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这句话说得是有道理的,不要等到战争来临,才想起我们还有军人,
和平时如果让军人流泪,战争时便不会有人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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