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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之死:为什么我们恨刘鑫,胜过恨陈世峰?

2017-11-16 何袜皮 没药花园

前天LL转发给我看了一篇江歌被杀案最新的进展。他在国外工作很忙,对国内新闻一无所知,只是认为我可能感兴趣,就随手转发。他知道江歌是受害人,便问我了我一句刘鑫是谁。我一时词穷,答:一个很坏的人。


后台消息收到好几个人叫我聊这个案子,写的人已经很多了,我只从其他角度说说。


去年最初看到这个案子时,只知道一个在日本的女留学生在家门口被杀了,凶手跑了。很快发现家里面原来有人,可这人没开门。当时刘鑫就骗江歌母亲和媒体几点:1,不知道江歌和谁在门外,2,听见一声尖叫,没听到其他,3,门被堵住了,想开开不了。


当时江歌母亲就怀疑,凶手是刘鑫前男友。多亏江歌和她母亲感情极好,什么都告诉她,不然这次刘鑫说不定可以凭着说谎和演戏逃过一关。


不久,陈世峰被捕。邻居证明那天的吵架和惨叫响且持续。刘鑫是世界上最清楚知道凶手是谁的人。她的谎言说明,江歌的死对她来说压根不算什么,对她没一点触动。她当时正忙着盘算,怎么维护自己名声。


她可能存在一点侥幸心理,如果自己不说,陈世峰或许就不会被抓到。江歌死了,陈世峰是仅存的另一个知情人。他不被抓,就不会跑出来说出真相。那么,她和陈世峰的那档子破事,她的引狼入室,以及见死不救,就不会被揭穿。


下面这段视频是江歌出事294天以来,刘鑫第一次和江歌妈妈见面。江妈妈问她,门到底有没有反锁?

她说:"没有。"

事实是,江歌被送到医院,刘鑫才从屋里出来。

当时,察询问她说不知道凶手是谁?

她说不知道。

后来接受采访时,刘鑫竟然称:"如果知道是陈世峰的话,我拼死都会出去的。"

至于案发的详细经过,可以看江歌母亲的长微博。真是会被气坏。


而最近,刘鑫父母对江歌母亲的态度更是刷新了三观下限。网上有他们交流的微信截屏和电话录音文字版。


刘鑫一家自私和蛮横,在村民中都有口碑。可这次他们又坏又蠢。他们以为硬碰硬,可以吓退一个单身无助的女人,却不知道一个失独的单身母亲力量无穷,她什么都不怕。而他们呢,怕的太多了,就连女儿的一点点名声还在极力挽回。


刘鑫不管是在镜头面前痛哭还是道歉,都是自保,而不是她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因为从她在案发后的第一反应来看,她压根不具备“同感”(empathy)的能力。对于缺失这种能力的人,一个朋友的死带来的痛苦,还抵不上今天自己长了个痘痘的烦恼。痘痘是确实长在自己身上的,但他人,究竟是个什么物体?


我以前写过,这种同感心是扎根于过去经历的一种能力,等有时间再详写。从刘鑫父母的做法来看,刘鑫必定从没机会去学习这种能力。


我对这事的情绪也很简单,就是觉得刘鑫特别恶心,特气人。


但仔细再一想,坏有各种各样的坏法,为什么刘鑫的这种“坏”更激起我们的愤怒?


如果没有刘鑫这个形象的存在,陈世峰杀死前女友的室友这案子,可以概括为:一个男留学生,因失恋而情绪失控,本想报复前女友,却不巧杀死了在场的前女友室友。


情杀的案子很多。在大街上捅前女友的社会新闻很常见。中国留学生因为感情纠纷,男生杀女生的近年就有好几起。而凶手迁怒前女友或前妻的爸妈、家属、邻居,而殃及无辜的案子,甚至灭门案,以前也见过。这个案件一旦被归类,就失去了其独特性。我们评论几句,随后第二天、下个月更离奇、更刺激的新闻就把它掩埋了。


正因为刘鑫和其父母的所作所为,这个案子才如此特别。

没错,陈世峰已经被抓了,有法律会惩罚他,而刘鑫过得那么滋润,没有什么手段可以惩戒她,这是人们愤怒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是,刘鑫的那种“坏”恰恰是那种生活中很常见的“坏”。


我在网上看到不少人评论:“应该让陈世峰活下去,等坐牢出来再把刘鑫杀了。”大家认为,这才是刘鑫的合理结局。


这句话能看到出大家对刘鑫和陈世峰态度的区别。在这里,陈世峰是“关门放狗”里的恶犬、疯狗。是永远情绪失控、没有理智的疯子。是以恶制恶、能让刘鑫害怕的恶魔。是坏人的归宿:地狱。


陈世峰被悄悄的去人性化了。他不是人。是小概率会遇到的。不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而恰恰相反,刘鑫的“坏”是每个人的人性中都可能有的“小恶”的放大升级。说到底,她是个“坏”的“人”。除了坏,无耻,这些抽象的词,好像很难给她贴标签。说她自私、说谎、懦弱?说实话,比起她带给我的愤怒感,这些词都太轻了。


读了江歌母亲的信,我莫名想到了七宗罪。七宗罪来自天主教,按顺次序是:傲慢、嫉妒、愤怒、怠惰、贪婪、暴食及色欲。


刘鑫搬入江歌家后,任何家务都不做,日常用品都不买,都是用江歌的,房租说好负担一半,把房租给了江歌后又问江歌借了回去。


懒惰、贪婪可见一斑。


案发当晚,刘鑫父母发现死的是江歌,而不是自己女儿时,立刻起身离开,没有对江歌母亲半句安慰。此后,微信拉黑江歌母亲。电话通话时,他们反而比江歌母亲更愤怒,说脏话辱骂死者及母亲。


傲慢,愤怒可见一斑。


刘鑫认识陈世峰一周上床,一个月同居,拍裸照,网传因为出轨日本人,而被陈世峰赶出家门。


这个该算色欲?


但再仔细看,这七个所谓的“重大恶行”如果换个稍微中性点的同义词,其实有峨眉啥大不了。它们可以是:“骄傲,吃醋,生气,懒,贪心,吃的多和性欲。”相似的,我可以拟个十宗罪:自私、懦弱、谎言。


可它们难道不是每个正常人都会有的么?


中性和贬义之间的区别不是质的区别,而是度。


相信许多人在生活中都曾有这种体验,你遇到某个人做的事,让你恶心、愤怒、委屈,可你拿那个人却没办法。你想向第三方抱怨时,你说出口的又似乎不是什么大恶,变得有些婆婆妈妈。因为你遇到的不是杀人放火强奸犯,你遇到的就是类似的十宗罪,是小坏。


这小坏可以升级,甚至变成终极的“小坏”,就是刘鑫和她家人。


这些“正常人”自带的属性,一旦过度了甚至到了这个程度,会变得比疯狗、恶魔这种标签化东西更恶心,更触动我们的神经。因为我们自己也曾体验过这些轻度的毛病,但良心和同感心一直在努力战胜它们,也因为它们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已经把我们欺负得太久而我们却无法发泄愤怒!


当我把以上所有标签都贴在刘鑫身上,都不足以表达她究竟干了多么恶心无耻的事。所以,只能说她坏,很坏。



(下篇会写下瑞典女记者被分尸案,翟欣欣,王宝强车祸,唐晓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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