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作了那么多恶,青岛灭门案是其中一个?
一直没写青岛灭门案是因为觉得嫌犯两天就被抓了,警方应该很快会对他们的真实身份、杀人动机有个通告。可迟迟没有。
我只能谈谈,基于目前非常有限的信息(没有对凶手一家的任何爆料),我对此案的看法。
青岛市城阳仲村社区新东小区一家四口在11月14日晚上遇害。16日四个罪犯带着一名9岁男童和一名2岁男童在北京昌平被抓。
最早的新闻报道:
女房东在14号晚上下楼去收房租,却去了好久一直未归,其丈夫便安排女儿下去看看,结果女儿也一去不回,男房东便自己下楼寻找,结果也遭到了杀害。在杀死三人后,杀人犯又跑到七楼杀死了房东年仅十岁的儿子。
既然当事人全都死了,我不懂这些细节是怎么知道的。很可能只是某个邻居的揣测。后来新闻也证实了,其实死在702室的是房东16岁的女儿,所以女儿并未下楼。房东,房东妻子和9岁儿子则死在601的卧室内。
702室内
“房间里很整齐,饭桌上还有没吃完的饭菜。”
这说明案发时间在14号晚饭时间。那么女主人为什么会在吃饭中或者刚吃完就去601室?是想在晚饭时间逮住房客要钱吗?依照流传的说法,是她迟迟未归,男房东让9岁的儿子下楼去叫妈妈回来,可儿子也没回后,他自己下去看。16岁的女儿留在了房间里。
网上分析已经很多了,我和许多人的意见一样,认为杀人动机或许和邪教有关。
一,杀人手法。
我仔细看了死者家属的采访视频,死者的死亡状态如下:
“现场没有血。”
“身上其他地方没有伤。”
“缠住了从眼睛、鼻子、口这一块面部,缠了很多圈。”
“手在身后用绳子缠了若干道后,又是用胶带缠的。”
“膝盖以下,小腿,先用小绳子绑了很多道,再用胶带缠住。”
“嘴里塞了白纱布或者毛巾,再用胶带缠。”
“捆绑手法专业。”
关键词是:白布(毛巾),绳子,胶带。
也就是说,凶手为了确保四名受害人能窒息而死,用了三重保障,以防挣脱。
如果只是为了杀人灭口,绝对不会用这种费力低效的方式去杀人。这种杀人手法非常具有仪式感,目的是不见血,或许有其内在的一套哲学。
这蒙在眼上,塞在嘴中的白毛巾或白纱布,突然提醒我一个在中国还蛮有影响力的邪教:门徒会(三赎基督),也称为“蒙头会”——因为那些信徒祷告时,都会用白毛巾蒙住头和脸。
我家中找了一圈,我家一块白毛巾都没。会不会凶手就是这个教会的才随手可得白毛巾呢?他们的蒙嘴和眼睛会不会也是仪式的一部分呢?
(W姐反驳了我,她说她家洗脸洗碗毛巾都是白色的……)
二,为何没人听到动静?
根据一个住在701室的邻居说,他当晚和几个朋友在家里喝茶,没有听到对面及楼下的异常。这种农民动迁房的质量肯定不会好到哪儿去,隔音差,如果有呼喊救命、家具倒地,打斗,应当左邻右舍都能听到。可是并没有。
那么,如果头上、身上又没有其他伤口,凶手是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在受害人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在体力制服他/她,并不让她发声?
一般的犯罪手法可能是这样的:邻居邀请房东一家去做客唠嗑或者谈房租事宜,在其放松警惕时,在茶里下了安眠药,等到对方一个个昏迷后,再逐个捆绑。(目前并未看见尸检报告,比如用了迷药之类。)
但这种情况,在本案中也不太可能。还记得么?楼上的饭菜没吃完,也没收拾。通常人们不会选择在晚饭吃到一半,或者女主人吃完还没收拾桌子的时间点,一家三口都去另一户人家。
所以只可能是暴力突击行为,四个成人合作完成。在受害者进门时,一个人从门后蹿出来,为受害人套上头套,或者用毛巾捂嘴,不让其发声,其他人一拥而上……
哪怕是这种四对一的突然袭击,也需要事先协商、甚至排练。设想,一个成年男性双脚乱蹬、极力挣扎的时候,力量非常大。谁捂嘴,谁控制双手,谁负责捆腿,需要明确分工。
由以上可见,老头老太儿子儿媳四个人合作作案。在警方通告里也说了是四人。在指认现场时,下车戴手铐的就有老太。他们和房东之间并无深仇大恨,是什么让四个人同心协力,都参与杀人?
我相信除了对宗教走火入魔,没什么能让四个年纪、性别不同的人,意志如此统一。大家都会想到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不仅全家动手,连那个9岁男孩都疯狂袭警。
巨大的利益也未必能统一一家人的意见。任何经济活动,都有理性行为。理性行为是必定会进行风险、利益衡量的。而显然,杀死房东并没有进行这种衡量。
(擅长看面相的W姐说:“老头老太腮骨都比较大,性格更刚强。腮骨小的,比较好些。”)老妈妈或许是家庭核心,由她对丈夫、儿子、儿媳进行洗脑和命令。
三,凶手是谁?
凶手的身份证被公布了,年纪、籍贯、名字都有。可他们到底是什么身份几乎一片空白。我们只知道他们来自吉林延吉市建工街道,是朝鲜族。
根据死者亲属说法,凶手们在交了1000元房租后,又分别三次跟房东借走了840元。第一次借了500元,可怜巴巴地说没钱了,要给儿子买吃的。可见借钱的是男青年。第二次借了300元,第三次借了40元,并说:“大哥,保证这是最后一次。”穷困到需要借40元过日子,基本可以排除间谍和毒贩。
那么为什么四个有劳力的成年人会如此穷困潦倒?他们之前是怎么生活的?他们常年待在哪儿?是什么把他们带到青岛来的?
我在查延吉市新闻时,看到两个和邪教有关。
一个是
19名"全能神"邪教成员在吉林延吉被判刑
另一条是,延吉有人因信门徒会,而被抓。
这些邪教大同小异,最终都会劝人以奉献之名交出全部积蓄。比如下面两个例子:
门徒会宣称信“三赎基督”能保佑信徒人财两旺,鼓励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慈惠粮”以助神国“万事复兴”,而且说“现在交的钱物越多,将来神赐给的福越多”。在门徒会的不断要求下,许多信徒将财产悉数捐出。如内蒙古科右中旗的养羊专业户陈锁柱,加入了“门徒会”,被要求交“慈惠钱”,逐渐痴迷的陈锁柱捐赠从2万远一直飙升至7.8万,甚至为此卖掉了所有绵羊。2012年,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的陈锁柱依然被门徒会逼迫卖掉房子补交了会费,最终自己沦落为一个流落外地的打工者。
门徒会小分会负责人湖南新化县石冲口镇天龙山谭小求,之前在村里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煤窑和小批发部,固定资产上百万元,在当地可说是出了名的富裕户。但自从加入门徒会以后,原本很富裕的家庭,没几年就被搞得一贫如洗,以致流落街头,险些丢掉了性命。
而这一家四口人很可能因为同样的原因变得一无所有,流落他乡。
我留意到凶手有一个九岁的儿子,应该是在上小学。而显然,这个孩子并没有上学,至少这阵子没上。
门徒会以及许多类似的邪教都宣扬:
没必要男婚女嫁、不必耕种、不必存钱、不必牧养牲畜,孩子不必上学。所以很多邪教的儿童都没有上学。这样一来,全家人都和社会脱离联系,更容易被精神控制。
四,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一种思路是,凶手是理性人。
理性人不可能为了逃房租,或者赖掉840元而杀人。跑掉就行啦。杀人又不能白住几个月。且目前新闻中并未提到受害人家中财物失窃。
另一种听起来比较靠谱的动机是杀人灭口。有人说女主人下去要房租时,发现了某些非法行动或者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个秘密必须非常严重,理性人才可能以杀人掩盖。可我实在想不出可能是什么。
制毒、间谍倒是重罪,但我之前已说,他们连40元都需要借,不太可能是毒贩或者间谍。而且我也想不出间谍、制毒到底有什么具体的行为能被发现,他们很容易找个理由糊弄一下没什么文化的房东。其他的,乱伦?邪教法术?难道是不关门,在客厅里进行,看到有人进来也不停止吗?
第三种揣测是,他们本身有案底,在跑路中,因为不愿意付房租想逃跑,女房东威胁要报警,他们才杀人。但从他们作案当晚还实名购动车票逃去北京看,他们此前应该没有案底。
不理性人:
邪教会渲染现行社会的阴暗面,使人处于极端恐惧之中,就容易产生敌视社会的逆反心理,并产生不理性的仇恨。这类凶手常年封闭自我,接触社会很少。本案中的凶手失去所有财产,两个孩子也和社会隔绝。一家人生活发展到此,已经失控。
当爱神、奉献走到极端后,尽头唯一剩下的是仇恨。倒霉的房东成了离他们最近的非信徒。如果不是房东,那么他们的仇恨可能转向邻居、雇人单位、甚至偶有接触的路人。至于房东到底做错了什么,根本不是问题。(比如,招远麦当劳案中的女子没给陌生人电话号码被视为恶魔。)凶手可能认为房东没有给自己免费房子住,是贪婪的吸血鬼,不符合“奉献一切”的教义,想要以神的名义惩罚他们。
如果一切有预谋,倒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备有那么多绳子和胶带,并且能够意志达成一致,迅速制服房东一家四口,并且迅速打包逃走。那么女房东选这个时间去讨要房租,也可能是凶手主动约定的。他们选择逃去北京,或许是为了投靠邪教组织的某人。
五,宗教为什么暴力?
其实无论是全能教、门徒会,其核心都不是暴力,而是敛财。宣扬暴力只是为了控制信徒,恐吓和许诺同时进行。而信徒一旦沉迷其中,必定会丧失一部分正常的世俗心智,会对宗教有自己的解读,这个解读甚至可能不符合创办者的本意。有些教徒会出现精神失常的症状。而全能教的女基督据说本身就是个精神分裂的病人。所以,要从某些个案的失常行为再去推断他们信哪个教,就很难了。
历史学博士后W姐对邪教的看法:
我觉得如果这事是邪教的话,八成和韩国有关。因为他们的背景决定了,不会特别好地融入汉族农村,接受那种靠人带人而传播的汉人邪教。
本土邪教组织更喜欢骗钱、猥亵妇女,因为本土和佛教、道教有关,没有恶魔人祭那一套,可以杀贪官恶霸,但不会自定义别人恶魔。
而韩国的邪教组织来源于西方的宗教教义,宣传他人邪恶,铲除隐藏在人间的恶魔,脑回路是完全不一样的。
现在很多本土邪教也利用、歪曲基督教教义,比如全能教、门徒会。此外,以家几个邪教也有可能。
1, 韩国新天地教会。新天地教会对被其视为异己的各类人士采取述恐怖主义的方式进行杀害、秘密的私刑处决,事后又往往制造出“死者死于意外事故而非他杀”的假象以此掩盖罪行。2002年开始,新天地进入中国大陆,现已有100个分会及5万名成员,被新天地邪教变相敲诈并挟持毒害的“洗脑班”学员和大量受诱骗人数已突破10万。新天地的釜山雅各支派青岛教会本部就在城阳。他们在青岛、烟台、威海非常猖獗。
2,“呼喊派”又名“神的教会”“地方召会”,由山东蓬莱人李常受于1962年在美国创立,李常受歪曲基督教教义,妄称“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
3,“全范围教会”,又称“哭重生”、“懊悔派”,也称为“重生派”,是由河南镇平县人徐永泽于1984年在平顶山创立的,宣扬“信主不等于拯救灵魂”,要在聚会时大声哭泣,表示“向主忏悔认罪”,“才能重生得救”,无论唱什么诗歌,聚什么会都要“哭”。
4, “三班仆人派”是河南省南召县农民徐文库创立的邪教组织,徐文库借用《圣经》的称谓,神化自己,自称为“大仆人”。“三班仆人派”暴力倾向突出,为有效辖制内部成员,惩罚“背叛”者,专门开设了杀手培训班,组织了职业杀手,从事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直至杀害等暴力犯罪活动。在公安机关查实的该组织杀人案件中,多数杀人者都参加过杀手培训班,他们的手段有掐死、勒死、活埋、肢解、焚尸等,极其残忍。
5, “灵灵派”又称“灵灵教”“永生道”“复活道”,由江苏淮阴人华雪和创立。华雪和自称得到神的启示,鼓吹“华雪和和耶和华只是一字之差,华雪和是第二个耶稣”,宣扬“世界末日”恐吓群众。“灵灵教”部分祷告用神语,就是祷告人任意发声而不知其意;聚会方式昼伏夜出,并不由人组织,而是信徒接到神灵的“启示”后自觉前来,唱“灵歌”,跳“灵舞”等。该组织要求信徒毫无保留的交出所有财产,骗取大量财物。
6,血水圣灵全称“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由左坤于1988年8月在台湾建立。并随即渗入大陆,1995年被认定为邪教组织。为标榜与其他组织不同,要求信徒祷告时先发出五分钟“笛笛哒哒”声后再祷告。青少年是“血水圣灵”拉拢的主要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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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最想写的马航370去哪儿了。最近又有人发给我看某先生关于马航的阴谋论。唉,此先生也写过关于拉斯维加斯枪击案的阴谋论。我之前在澳洲开会,参加了关于中国阴谋论的讨论会,对于阴谋论很有心得。但这家伙用的证据都是假的,是早就被认为是伪造的,所以我认为他已经超出了阴谋论的范畴,属于传谣了。
最近替某杂志写了一篇谋杀案的报道,知道了许多内幕,所以才有了感恩节的感叹。明天去听庭审,过几天把报道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