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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的故事——为人民PPP(一)

2015-06-21 博主原创 信贷白话

(摄影: 胡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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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贷白话(个人微信号:xindaibh)


目前,关于PPP,大部分媒体是站在私有企业的立场上发声的,一部分咨询机构是站在地方政府筹资的立场上发声的,而鲜有站在普通公众的立场上的声音。


PPP项目的收入来源有三种:1、使用者付费;2、政府付费;3、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使用者是广大公众用户;政府付费和政府补贴支出的是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来源于全体纳税人。


一些媒体总是强调"PPP对私有企业的回报率太低,所以推进慢"。可是有人想过没有,假如私有企业在PPP项目上的利润太高,谁将付出代价?


比如自来水项目,私有企业要想获得较高的利润,办法有两个:1、提高水价,公众用户多付费;2、政府多补贴,拿纳税人的钱送人情。


那么,私有企业能不能在PPP项目中获得超额利润呢?可以。如果私有企业来做,比政府来做服务好,还省钱,那么省下来的这部分资金,就可以是私人企业的利润。节约的越多,利润越大。


这就是PPP项目必须做的"物有所值"评价。这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评价通常采用比较法,比较一个项目采用PPP模式来做和传统的由政府来做,是否能够节约资金或优化服务。只有通过了“物有所值”评价,证明确实“划得来”,能够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才值得采用PPP模式。


中国企业最近在墨西哥做了一个PPP项目。这次中国企业是外资,是社会资本。看看人家是怎样要求我们的。


这个中国企业要免费把墨西哥14个城市的路灯换成LED的,14个城市的地方政府1分钱不掏,14个城市的老百姓1分钱电费也不多交。中国企业的收益来源于节约的电费的60%,其余40%归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同时给老百姓减税,或取消某项拟增加的税收。


这个就实现了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城市美化、节约能耗、民众减税)。而这个来自中国的社会资本为什么能够拿到这个合同呢?因为它有LED的生产技术和能力,能替你省电省钱,墨西哥没有这个技术或做不到这么好。


这体现了PPP的精髓,多方得利,而公众利益最大。


墨西哥在PPP上累积的一些经验,部分地来源于过去的失误。如在电信业上搞PPP的失误,就造成了卡洛斯一家私人垄断了墨西哥70%的电信服务市场,导致墨西哥的通讯质量差、话费贵。


相反的例子还有菲律宾电力供应PPP项目。


上世纪80年代,菲律宾电力短缺,情况严重时全国每天平均停电8-10小时。在此背景下,菲律宾政府于1987年7月发布政府令,允许私营投资者以BOT方式建设独立电厂,向国家电网公司(国有)售电。


1993年,菲政府宣布度过电力短缺危机,不过,国家电网公司仍在向私营部门购买发电装机以建立“保险容量”。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过后,菲律宾出现电力过剩,但国家电网公司出于某种原因,仍与私营部门签订了大量的BOT协议。


同样出于某种原因,当初国家电网公司和独立电厂BOT合同中的购电协议均采取了“take-or-pay”条款,即电网公司按照电厂发电量而不是实际调度上网电量支付购电费,电网公司承担了全部市场风险。电网公司又将此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造成电价高涨。菲律宾民众一直支付着本地区仅次于日本的第二高电价(目前零售电价约合2元人民币/度)。


电价的居高不下也削弱了菲律宾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对该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不利影响。


制造业缺乏竞争力,大量年轻的菲律宾女大专毕业生只能以作保姆为业,这也间接地造成了"菲佣"素质高的国际名声。而菲佣的工资,已经十几年没有涨过了。


十几年前,在香港请一个菲佣就需要3、4千港币,现在依然还是这个价(约3000人民币。菲律宾人均月薪不足1000人民币,所以当菲佣是好工作)。而十几年前,在北京请一个山东大嫂作保姆只需800块钱,现在,怎么也得4000人民币了。


看来我们的孙子辈儿,也只能指望菲佣照顾喽~


(这篇是说"物有所值"评估的意义的。续篇会写PPP"物有所值"评估的方法及难点。

本篇留一个思考题:菲律宾段两次提到的"某种原因"是什么?可以扫下面的二维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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