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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五城区出租汽车专项整治3周,24名违规驾驶员名单曝光


辱骂乘客罚100元

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罚2000元

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罚2000元

……


自9月1日开展五城区

(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

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以来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

加大打击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专项整治3周 224辆出租汽车驾驶员被罚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改进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城市窗口形象,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成都市五城区(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截至9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314人次,执法车辆522台次,检查巡游出租汽车6395辆,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案224件,其中:

一般程序80件(拒载19件,绕道16件,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10件,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2件,不按规定出具票据12件),


简易程序144件(专用设施、标志不全73件,在车内吸烟或者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13件,不文明行车或者向车外吐痰、乱扔废弃物50件)。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出租汽车车内、车外卫生状况、车容车貌和车载设施

出租汽车车身内外要做到随脏随洗,座套、地垫破损的要及时更换,所有运营车辆要定期进行内膛清洗,仪表台上除按规定安装运营设施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行李箱内无积尘、无油污、物品摆放整齐;


车身漆色鲜亮,各部位无破损、无脱落、无积垢、无花脸,各种运营标志、标记设置规范,无缺损;


车载设施设备应保持工作性能良好,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在修复后方可投入运营。


以及驾驶员在营运期间将车辆、营运证件交非本车驾驶员营运或者驾驶他人车辆营运、拒载、绕道、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使用监控和通讯设等行为。


此外,驾驶员营运服务中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和纠纷的不按规定携带、放置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或使用服务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禁语计价器、卫星定位设备、专用标志灯、天府通、IC卡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运营等行为也是整治内容。


24名违规出租车驾驶员曝光


截至目前,部分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因违反相关规定,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曝光了24名出租车驾驶员(见下图)。



成都市交委提示,市民若发现仿冒出租车可拨打110进行举报;若发现使用仿冒出租车营运的,也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市民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遇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或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等情况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28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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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四川新闻网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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