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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查获82辆“野的”,拟罚款5万元并没收车辆
因83辆车辆营运人
涉嫌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拟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
82辆车营运人涉嫌使用
仿冒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拟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仿冒客运出租汽车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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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公告
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之规定,因以下83辆车辆营运人涉嫌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我局拟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限上述车辆营运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明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送达。如对处罚意见有异议,可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下列82辆车营运人涉嫌使用仿冒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我局拟依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罚款5万元并没收仿冒客运出租汽车。
二、何军涉嫌驾驶川YLA249车辆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我局拟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一万四千元(成交执违通〔2019〕10500090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10号,联系电话:028-84424627 。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9日
来源:成都全搜索、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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