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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施行、全国率先!四川将“定制客运”纳入地方性政府规章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2月27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令第338号发布,将于2020年3月20日起施行。《办法》从管理职责、经营许可、经营规范、责任监督等四个方面对规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不包括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点和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活动做出规定。
《办法》作为《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配套规章,重点修改完善了定制客运、“放管服”改革、安全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办法》的施行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其中,《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定制客运”纳入地方性政府规章,开启了我省“门到门”“点对点”运输服务新模式,对于顺应和满足新时期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客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部分来源:四川观察、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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