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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营性港口码头垃圾、污水接收设施全覆盖



在江运船厂,焊接船舶钢板的烟尘全部被焊烟净化器吸收;在泰安玉龙码头,吸污车正通过管道将“江运1号”上的污染物全部转运上岸;在泸州港,正在装载货物的“冠荣696”接上了岸电,作业期间再也不闻轰隆隆的噪声……7月9日,四川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泸州召开,经过半年专项整治,我省船舶和港口码头的防污、治污能力大幅提升,比如,全省32个经营性港口码头实现了垃圾、污水接收设施100%全覆盖。





看现场:船舶、码头污水均集中收集处置



上午,与会人员走进泸州市江运船厂、泰安玉龙码头、泸州港集装箱码头及停靠船舶,观摩当地污染防治的具体经验做法。


江运船厂是一家三级Ⅰ类内河钢制船舶生产企业,占用岸线200米,厂区内设置了崭新的雨水收集池、喷漆间、危废物暂存间等。江运船厂环保工作人员介绍,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动后,船厂投入200余万元,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到厂船舶固体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含油污水接受处理设施等,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垃圾、生活污水和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置协议。


▲泰安玉龙码头,砂石等散货通过全封闭式输送带输送


在泰安玉龙码头的船舶停靠处,两台吸污车正在进行吸污作业。一个长长的钢架从临岸的趸船延伸到岸上,几根成人手臂粗的胶管攀着钢架,一头接入趸船的污水舱,一头接入吸污车的吸污管。


泰安玉龙码头是一座年吞吐能力超50万吨的货运码头,主要经营砂石和水泥。整治污染突出问题,码头投入1200余万元,从7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其中,为解决船舶污水接收问题,码头在趸船上设置了生活污水收集仓和含油污水收集仓,以及油水分离设备,这样,靠岸船舶的污水被集中收集并通过吸污车送到市政污水管网或转运处置,避免了污水直排偷排。


看行动:半年整治已实现3个100%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我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通过完善机制、有序推进,全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


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4部委联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明确于2020年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集中整治。2月底,我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自此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污染防治,全面推动整治工作落实,确定了16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以“问题清单”、挂图作战、建立专项整治月度调度机制等方式推进;并通过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暗访督查等,促进整治尽快见成效。


▲油污、污水收集处理装置


截至6月底,四川省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已经实现了3个100%

① 全省400总吨及以上船舶697艘均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


② 全省32个经营性港口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了100%全覆盖,


③ 全省21个市(州)已全部落实码头免费接收垃圾政策。




 具体情况 

 ↓↓↓ 



全省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面


有建设任务的17个市(州)已完成建设方案的90%,长江干线泸州港、宜宾港完成建设方案96%;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方面,400总吨及以上船舶697艘均已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且能正常使用;100总吨至400总吨需整改的1304艘船舶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354艘。



港口码头环保设施改造方面


全省32个经营性码头均具有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或完成环保备案并纳入监管;拟规范提升的113个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建设与码头规范提升同步推进。



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运行方面


全省新建固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3753个,全省经营性港口、客运码头、旅游码头、渡口已基本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新建移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124个。全省泸州、宜宾、乐山等32个经营性港口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均实现了100%全覆盖。



非法码头整治方面


全省380座非法码头完成整治303座,完成率为79.7%,其中220座应取缔非法码头完成取缔213座,160座拟规范提升码头完成整治90座。



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使用方面


泸州港、宜宾港集装箱码头10个泊位已建成岸电系统10套,并积极推广使用。



船舶污染物监管方面


全省年度累计进港船舶28181艘、检查船舶20522艘、发现并查处偷排超排船舶1艘,全省通过港口转运处置船舶固体垃圾196吨,生活污水1895吨,油污水26吨。全省取缔餐饮船9艘。



垃圾接收政策落实方面


全省21个市(州)已全部落实码头免费接收垃圾政策。


▲泸州港集装箱码头的岸电设施


按照目标,到2020年底,我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400总吨及以上船舶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港口码头环保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全面完成集装箱泊位岸电设施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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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川报观察、中国水运报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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