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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道路运输等9类电子证照


为加快道路运输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我厅和省大数据中心决定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道路运输等9类电子证照



具体为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5、道路运输证

6、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8、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9、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本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统一加盖“四川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电子印章,统一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共享和对外展示,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届时

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不再提供上述证照原件或复印件,通过省一体化平台共享功能获取相关电子证照。


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出示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相关部门可通过“天府通办”移动端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


同时,我厅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建立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异议处理机制,畅通用户反馈渠道,确保各地电子证照签发、共享应用安全可靠和责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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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封面新闻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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