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交通报》头版报道!川渝跨区域交通执法再“进阶”




今日(5月17日)出版的《中国交通报》头版显著位置,以《统一处罚裁量基准 加快监管平台对接 川渝跨区域交通执法再“进阶”》为题,关注川渝两地执法协作。




重庆籍车辆在四川违章,被四川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罚单后,重庆交通执法部门如何得知并具体实施?同样是“黑车”拉客,处罚采用的法律条文、罚款标准,是“网约车线下揽客”还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揽客”?当前,全国范围内的交通执法,主要以省(市、区)为单位进行,跨省(市、区)的交通执法存在权责不一致、法律法规不适用、处罚标准不统一等现实困难。


推进川渝两地执法协作是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川渝两地交通运输合作的重要内容。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局在渝蓉高速公路四川乐至服务区联合举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执法“协作2023”专项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川渝两地交通执法从合作转向协作。作为全国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区域之一,川渝交通执法部门将深化协作,为全国提供经验。



首批统一30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想要打通堵点,必须实现四个‘要’,即标准要趋同、信息要共享、管理要联动、结果要互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区域内的交通执法协同。


2020年以来,川渝两地交通运输部门携手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在交通联合执法方面开展了不少探索。


去年1月,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印发《川渝交通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标准统一机制、应急联动机制5项机制,初步构建了深度合作、互促互补、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为统一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去年3月,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统一了路政、运政、港航海事执法领域30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一、三、七支队积极主动对接毗邻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相关支队,签署协同发展工作协议,开展跨省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去年,川渝毗邻交通执法大队间开展跨省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跨区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0余起。



建设“数字打非治违”协同平台


启动仪式上,川渝两地交通执法部门签订了“协作2023”专项工作备忘录,明确了两地交通执法“一体化”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川渝交通执法将完成标准统一、联合执法、联合普法、联系交流4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


为加快统一裁量基准,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推动出台《川渝地区统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批)》;对于基层处理争议大、区域流动性强、发生频率高、群众反映突出、复议诉讼风险大的执法高频事项,将联合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两期,解决“罚与不罚”“按哪个法律处罚”的问题;严格公正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出台不予处罚、免于处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五张清单”;规范货车超限治理,明确治超的非现场执法条件、流程等。


针对公路路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川渝两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两客一危一网一超”车辆,重点打击“两客一危”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创新联合执法方式,建设交通运输“数字打非治违”业务协同平台,加速推动执法信息化互联共享、实时查询,加快监管平台对接,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以前确定目标后两地分别推动,现在确定目标后两地合作推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两地交通执法的交叉性更强,合作的深度、广度、精度也将进一步拓展。


往期推荐罗佳明为厅青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员授课

厅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罗佳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解读来了!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

厅印发方案,明确推进实施28个重点水运项目

凝心聚力,推动执法分片指导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中国交通报
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转载请注明出处


轻触下方公众号名片可跳转至公众号主页

关注、查更方便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