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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 最高奖励100万元
新华社杭州12月16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了大力营造鼓励标准创新的良好氛围,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设立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最高奖励100万元。该奖项自2018年起开始评审。
根据规定,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对象为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范围分为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及其他公认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组织制(修)订团体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制(修)订和自我声明公开先进的企业标准并已经实施2年以上,主导制(修)订标准是指在标准制(修)订者名单中排名首位;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为主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并已经通过项目考核验收。
浙江省政府指出,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重大贡献奖和优秀贡献奖,每2年评审和表彰1次。其中,重大贡献奖每次表彰名额不超过3个,优秀贡献奖每次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将对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进行通报表彰,并对获奖的各类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重大贡献奖各奖励100万元,优秀贡献奖各奖励30万元。
来源:新华网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