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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审查地方“雷人法规” 拟修改或废止680件

2017-12-26 大荔检察

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沈春耀表示,甘肃祁连山环境问题通报后,法工委要求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截至目前,有30个省区市及部分设区的市在内,已修改、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35件,拟修改或废止680件。

所谓专项审查,是指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配合重要法律修改、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或者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有重点地对某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的集中审查。

沈春耀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针对部分地方出台“雷人法规”突破法律规定、损害法律尊严,少数地方规定的预算审查监督内容超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部分地方涉税规范性文件违法违规,个别地方没有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及一些地方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等问题,法工委多次开展专项审查。

他举例说,2015年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打包修改法律取消或者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对与法律修改内容有关的107件地方性法规逐件进行审查研究,督促地方人大常委会对30件与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及时作出修改。

2017年6月,在党中央通报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深刻教训后,法工委对专门规定自然保护区的49件地方性法规集中进行专项审查研究,并于9月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杜绝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

沈春耀透露,截至目前,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在内,总共已修改、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35件,拟修改、废止680件。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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