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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车主请注意,买二手车也可以使用原车号啦!

2017-06-21 中国吉林网


吉林省作为公安部首批推广应用统一选号系统的地区,6月20日是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正式启动首个工作日。


据长春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王杰介绍,当天,长春地区单日完成1817笔业务,业务量提升增10%。此次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后,车主可享受一系列新的服务举措。



关于保留原机动车号牌

原来:原机动车号牌要使用3年才可以保留

现在:使用1年后即可申请保留

原来: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

现在:1年内可以提出

原来:只有新车才可以使用原号牌号码。

现在:新车或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


小编提醒:


旧车转让或报废后符合号牌号码已使用1年要求的原车主,如果在1年内没有提出申请,该号牌将重新进入选号池,向社会公开发放。


长春市车管所副所长王杰表示,对于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的问题,以6月20日为节点,6月20日后申请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都是1年;但6月20日之前申请的,申请时限仍然是6个月。因此,希望广大车主能够注意申请时限,避免因为超过时限而不能保留原号。



关于新选机动车号牌

方式1:车管所选号

车主可通过50选1的随机方式,选取号牌号码。

方式2:互联网选号

即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手机APP“交管12123”上选取号牌号码。需要按照页面的提示进行操作选号,随机方式也为50选1,自编方式为20选1。

小编提醒:

如果互联网选号没有心仪号码,可以到车管所窗口进行选号,但如果一旦在互联网选号中确认号码,又未按照提示时间到车管所进行确认,将失去本次选中号码,并且在2年内不能在互联网进行选号。

另外,互联网选号有时间限制,请广大车主在选号时按照页面提示,在3分钟内进行操作,避免因为忽略时限而与自己心仪的号码无缘。




来源:吉林日报、长春交警支队

编辑:王奕苏    审校:刘怡彤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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