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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开招聘377位特岗全科医生|长春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7-06-30 中国吉林网


吉林省这几个县公开招聘377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农村教育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7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吉林省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7〕50号)要求,吉林省贫困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人。


其中,


双辽市17人,柳河县35人,靖宇县9人,

长白县4人,长岭县50人,洮北区80人,

镇赉县59人,通榆县22人,洮南市19人,

大安市7人,图们市23人,龙井市13人,

和龙市14人,汪清县15人,安图县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2010、2011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中按合同完成项目任务,本人有意愿参加本次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经原服务单位推荐的执业医师,年龄50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本文文末表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


双辽市:辽河路2349号,双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柳河县:柳河镇振兴大街2546号,柳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会议室


靖宇县:矿泉南路46号,靖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秘科


长白县:长白大街44号,长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长岭县:岭城东路1468号,长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长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洮北区:洮北区洮安东路69号,洮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楼会议室


镇赉县:嫩江西路701号,镇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5楼人秘科


通榆县:繁荣北街4369号,通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楼人秘科


洮南市:育英西路803号,洮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大安市:正通路2号,大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图们市:锦水街416号,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


龙井市:海兰路99号,龙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楼人事科


和龙市:颖文街,和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汪清县人民政府4楼,汪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安图县:明月镇明安街西环北路15号,安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综合楼8楼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7年吉林省贫困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17年7月份,即到2017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和电话确认。


1.面试前,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或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会同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医生个人、县卫生计生局、县人事局各执一份)。3年服务期满后,停发服务补助金。根据特岗计划方案要求,个人有意愿继续留在本乡镇工作的,经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报县人社局办理人员聘用,报县编办办理正式落编,落编聘用后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生计生局网站均进行发布公告内容,有关面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431-88906477


双辽市:0434-7226601


柳河县:0435-7272211


靖宇县:0439-7225532


长白县:0439-8222096


长岭县:0438-7239168


洮北区:0436-3222871


镇赉县:0436-7223802


通榆县:0436-4300303


洮南市:0436-6222527


大安市:0436-5222836


图们市:0433-3622276


龙井市:0433-3259307


和龙市:0433-4222965


汪清县:0433-8814830


安图县:0433-5823480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431-88905683


双辽市:0434-7223628


柳河县:0435-7223541


靖宇县:0439-7235177


长白县:0439-8223185


长岭县:0438-7239148


洮北区:0436-3246779


镇赉县:0436-7305067


通榆县:0436-4300310


洮南市:0436-6257929


大安市:0436-5234366


图们市:0433-3658483


龙井市:0433-3259307


和龙市:0433-4220822


汪清县:0433-8813509


安图县:0433-5890155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附:

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关区招聘教师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109人,其中中学教师38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5人、化学1人、生物1人、音乐1人、历史4人、政治1人、地理3人、体育5人、信息技术1人;小学教师49人:语文11人、数学9人、英语3人、音乐6人、体育12人、美术6人、阿拉伯语1人、特殊教育1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人:铁道运输管理1人、航空服务1人;幼儿工作人员20人:副园长2人、保健医2人、幼儿教师16人。


二、聘用方式


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采取两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历及实践经验,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副园长应具有3年以上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证书;保健医应具有2年以上保健医工作经验,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的实际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为3200元/月(含绩效工资)。


(三)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2017 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南关区教育局会议室(长春市平治街545号)

    

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长春市南关区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南关教育网下载打印)、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综合知识(100分)。


2、笔试成绩:将在南关教育网()进行发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南关教育网,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录取资格。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南关教育网公告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最高分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南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南关教育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58634   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10954   李老师




来源:吉林日报、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编辑:张饮杨    审校:韩菡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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