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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绿之源桶装饮用水等6批次酒水、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07-06 中国吉林网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药监局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六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9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酒类3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46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


(一)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封村人参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1%vol,标准规定为42±1.0 %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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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蜂王浆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8.1%vol,标准规定为42±1.0 %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白山市御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白山市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封村鹿鞭酒(配制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2.8%vol,标准规定为38±1.0 %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四)标称白山市龙卧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3.5%vol,标准规定为42±1.0%vo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网、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绿之源桶装饮用水 抽检样品不合格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吉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饮料4类食品5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体情况是蜂产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无不合格样品;方便食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


(一)标称公主岭市绿之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之源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9,36,22,38,4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称吉林佳粮玉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营养面(红烧牛肉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130000,140000,140000,14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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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公主岭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公主岭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网、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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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网

编辑:韩菡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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