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满满的利好!这7个好消息,个个影响吉林人的生活

2017-08-20 中国吉林网


八部门整治互联网低俗信息,四部门严打传销组织,京津冀开行“复兴号”动车组,京籍无房者租公租房可落户……根据小编梳理,近期多个利好新政出台,跟小编一起了解下!


1

八部门:整治互联网低俗信息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宣传、网信、工信、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低俗色情信息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


1

严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内容把关责任,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等相关运营企业必须强化内容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效提升对低俗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识别和处置能力;

2

严厉打击含有低俗内容的违法互联网广告,重点监管涉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及投资收藏等内容的互联网广告,深入查处以低俗色情图片、视频等诱导点击、推广网站的行为,依法整治含有低俗色情内容的违法广告;

3

大力清查低俗网络游戏,严禁以打“擦边球”为噱头、内容低俗的游戏网上传播,坚决处罚以低俗色情广告进行游戏推广的企业。


2

  四部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


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 


3

   人社部:严厉打击信息发布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部分招聘网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造成部分求职者上当受骗、严重损害求职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人社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证件、以担保等名义收取押金财物、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等违法活动


4

   公安部:逐步推广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据公安部消息,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新号牌式样体现“绿色、环保、科技”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采用新式样、新材料、新工艺以及新的防伪技术。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5

   广电总局:加强网络视听节目涉医药广告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通知指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期停播了“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电视广告。这些违规广告的主要问题是,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或是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夸张、夸大宣传,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误导消费等。


通知要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和带有广告性质的视听节目,特别是涉及医药产品的广告和节目,严格审核,坚决抵制虚假违法违规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6

   铁总:京津冀区域内将开行22.5对“复兴号”动车组

从 8月21日起,铁路部门将扩大“复兴号”动车组列车开行范围,在京津冀地区安排开行22.5对“复兴号”动车组列车,届时京津冀区域内北京南、武清、天津、北京西、涿州东、高碑店东、高邑西、保定东、石家庄、邢台东等10个车站都要有“复兴号”动车组经停。


其中,京津城际列车开行19.5对,分别为:

北京南—天津20趟:C2011、C2025、C2043、C2073、C2087、C2045、C2105、C2001、C2017、C2085、C2029、C2049、C2063、C2079、C2093、C2101、C2221、C2211、C2219、C2229,

天津—北京南19趟:C2008、C2038、C2056、C2100、C2204、C2070、C2084、C2062、C2076、C2092、C2108、C2216、C2238、C2244、C2212、C2220、C2228、C2218、C2222;


京广高铁列车开行3对,分别为:

北京西—石家庄2对:G9061/ G9062、G9063 /G9064,

北京西—广州南1对:G65/G68。


7

   北京住建委:京籍无房者租公租房可落户

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了符合条件的群体“租房可落户”: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王奕苏    审校:曲翱

主编:马楠        监制:周景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